《怒江州社會保障卡應發盡發工作方案》已經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現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20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社會保障卡應發盡發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20日
- 發布單位: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和省紀委省監委的監察建議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推進會精神,實現全州社會保障卡應發盡發,保障惠民惠農“一卡通”財政補貼資金進卡工作有序推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促進我國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重要講話精神和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關於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實現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的要求,實現社會保障卡“一人一卡”、應發盡發,夯實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基礎,使社會保障卡成為人民民眾的“明白卡”“便捷卡”“幸福卡”“感恩卡”。
二、工作目標
全州各縣(市)、鄉(鎮、街道)將社會保障卡應發盡發工作作為本年度一項重點工作任務,高位推動、嚴格考核,調動各方資源力量,遵循安全有序、應發盡發原則,實行屬地為主、分層級為輔、行業條塊聯動的工作機制,在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應發未發社會保障卡的制卡、發卡和已發卡的金融功能激活工作,實現“一人一卡”。
三、工作任務
嚴格按照社會保障卡服務全流程監管工作要求,落實社會保障卡應發盡發工作,具體如下:
(一)開展數據比對(完成時限:2022年5月10日前)
在省級數據比對和下發數據的基礎上,州、縣(市)進一步開展數據比對工作,針對未實現補貼對象數據省集中的,由州、縣(市)人社部門完成補貼對象數據的比對任務。通過數據比對,精準鎖定未發卡對象,及時下發鎖定的未制發卡人員清單,為後續數據核查、核實和制發卡提供基礎信息。
責任部門: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衛生健康委、州退役軍人事務局、州審計局、州林草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殘聯、怒江銀保監分局。
(二)開展信息核查(完成時限:2022年5月28日)
根據上級下發的未制卡人員清單,按照清單獲取並核驗待制卡人員基礎信息、照片、生存狀態等基本要素,完善人員信息,提高身份信息準確性、有效性、一致性。各縣(市)、鄉(鎮、街道)要組織補貼業務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派出所)、合作銀行、鄉(鎮、街道)、村(社區)、基層就業信息員、社保代辦員等各級力量,完成補貼對象中未制卡人員信息和庫存卡、回收卡人員信息的核實、補正和採集錄入工作。
責任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民政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衛生健康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退役軍人事務局、州審計局、州林草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殘聯、怒江銀保監分局。
(三)製作社會保障卡
州、縣(市)人社部門要主動協調、整合社會保障卡合作銀行力量,提前做好社會保障卡制卡資源整合與拓展的前期準備工作。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按照民眾制卡用卡就近便利的要求,採取批量制卡和即時制卡相結合的方式制卡。
1.州、縣(市)人社部門組織各級社會保障卡服務管理機構完成批量制卡的申請提交和審核。(完成時限:2022年6月8日前)
2.社會保障卡合作銀行完成批量制卡的金融賬戶開戶和審核,提交卡廠批量制卡。(完成時限:2022年6月13日前)
3.社會保障卡合作銀行督促卡廠完成批量制卡工作和成品卡交接。(完成時限:2022年7月8日前)
4.州、縣(市)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障卡合作銀行要提高即時制卡效率,及時完成所有社會保障卡製作。(完成時限:2022年8月20日前)
責任部門:州人社局、怒江銀保監分局。
(四)加快社會保障卡精準發放(完成時限:2022年8月20日前)
1.各縣(市)要進一步規範和最佳化發卡流程,加強與銀行的合作,壓縮成品卡在發卡過程中的流轉時間。要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做好每張卡發放的流轉環節、保管地點、責任人、發放時間、簽收入、發放方式等全流程記錄,確保責任到人,形成在發放流轉過程中的紙質交接記錄、持卡人簽收記錄等發放管理台賬,並保持與省社會保障卡卡務管理系統電子記錄一致。嚴控發放風險,嚴禁出現違規代持、批量代領、發放過程中遺失的情況。
2.社會保障卡發放前,應要求申請人(含代理人、監護人)對個人申領意願、申請信息進行授權同意。
3.結合“我為民眾辦實事”要求,各縣(市)、鄉(鎮、街道)要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合作銀行工作人員、社保代辦員等,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重點群體提供上門服務。
責任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民政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衛生健康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退役軍人事務局、州審計局、州林草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殘聯、怒江銀保監分局。
(五)加強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管理(完成時限:2022年8月20日前)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組織人社、銀保監、合作銀行和補貼項目業務主管部門,採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在發卡同時,完成持卡人員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的激活,同步開展電子社會保障卡簽發工作。要加大宣傳力度,儘快激活存量社會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努力實現發放到人的社會保障卡都激活金融功能。嚴控金融賬戶激活風險,嚴禁通過非面簽方式、批量方式激活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
責任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社局、怒江銀保監分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民政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衛生健康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退役軍人事務局、州審計局、州林草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殘聯。
(六)加強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完成時限:2022年8月20日前)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建立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體系,除州、縣(市)兩級設立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視窗外,還應在鄉(鎮、街道)一級設立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視窗,將服務延伸至鄉鎮,實現在鄉鎮可辦理信息查詢、申領、補(換)社保卡、密碼修改、密碼重置、掛失、解掛等相關業務,為後續做好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發放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責任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社會保障卡應發盡發作為開展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已納入全州重點工作考核任務並作為專項行動的重點檢查內容。各級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勇於擔當、主動作為,整合力量、統籌謀劃,周密部署、壓實責任,強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識,安全有序做好社會保障卡應發盡發工作。
(二)加強組織協調。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將社會保障卡應發盡發工作作為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的重要內容,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分工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聯動工作機制,加快實現社會保障卡應發盡發。
(三)規範政銀合作。為按期完成任務,加快工作進度,各縣(市)要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全面理順本縣(市)社會保障卡發放管理工作機制,強化政府部門與合作銀行的協作機制,合作銀行要科學設定和合理分布服務網點,加強服務全流程監管,全面提升服務水平。
(四)嚴格發放管理。鄉(鎮、街道)、村(社區)幹部不得強制收集和代管補貼對象的社會保障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未成年人等群體,因特殊原因確需他人代管、代持的,要細化具體辦法和措施,嚴格審批授權,絕不允許違反規定擅自代管、代持現象的發生。合作銀行應提前謀劃,提升網點服務能力,防止即時制發卡時發生櫃面擁堵造成民眾不滿,一旦發生民眾投訴,要及時妥善處置。
(五)狠抓督促檢查。州“一卡通”聯席會議辦公室要適時派出工作組開展巡迴督促、明查暗訪和抽樣調查。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的進行重點督導和通報,對玩忽職守、工作嚴重滯後的,提請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和追責。督導檢查結果,將作為考核考評依據。
(六)嚴防信息泄露。各級各部門在推進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高度重視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嚴禁通過網際網路等公開渠道傳輸發布個人敏感信息,防止造成個人信息泄露。
(七)加大宣傳引導。各縣(市)人民政府要組織協調補貼項目業務主管部門、社會保障卡合作銀行和新聞媒體,利用線上線下各種渠道,大力開展政策解讀宣傳,普及社會保障卡套用知識,向公眾特別是補貼對象充分闡釋申領社會保障卡、激活金融功能的意義和作用,詳細說明“一人一卡”發放補貼資金的優點,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