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怒江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正縣級建制,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建立職業資格證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位置:怒江州
  • 宗旨:貫徹國家方針
  • 目的:調整職能
職能調整,主要職能,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由州民政局承擔的農村社會保險職能,劃轉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
(二)轉變的職能。不再對企業招用職工實行計畫性指標,改為依照勞動力市場管理法規和勞動契約制進行管理;不再承擔協調企業、事業單位和州級國家機關的工資政策的職能。
社會保險金的社會化發放,組織勞務輸出,開展職業培訓及職業介紹,勞動服務企業協會的具體運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諮詢服務,勞動保障監察的具體實施,勞動保障信息網路運作管理及服務交由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承擔。

主要職能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怒江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結合怒江實際,研究制定全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總體規劃、政策規定和具體實施意見;對全州勞動保障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編制全州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全州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行政規章;管理全州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職權,監督下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機構的工作。
(三)規劃全州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促進城鄉勞動力就業和勞動力資源開發,推動勞動力資源合理流動;組織實施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公民出境就業和境外公民入境就業的政策;管理職業介紹機構。
(四)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建立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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