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忻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發〔2014〕28號),設立忻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市質監局),正縣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閆中卿。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派出機構,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忻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發〔2014〕28號),設立忻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市質監局),正縣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職責調整
1.取消國務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職責劃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增加氣瓶充裝單位許可審批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節能減排領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職責。
2.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職責。
3.加強標準計量工作的職責。
4.加強設備監理單位資格的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二)負責全市巨觀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和全市“質量強市、名牌興市”發展戰略,負責擬定相關政策、規劃、措施和考核辦法,開展全市質量狀況統計分析,建立和完善全市質量誠信體系,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負責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全市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承擔國家監督抽查相關工作。統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指導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打擊假冒偽劣工作,查處違反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管理和指導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推進標準化發展戰略,實施政府標準化激勵引導政策。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推動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市級農業標準規範的組織制(修)定、發布。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和管理本地區計量標準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負責執行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依法管理量值傳遞和溯源。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承擔計量標準器具核准和計量檢定員資格核准、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
(六)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自願性認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負責全市實驗室、檢查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綜合管理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管理、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特種設備應急機制和救援隊伍。組織並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以及氣瓶充裝單位許可審批。
(八)加強節能減排領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落實能源效率標識管理制度。對能源計量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對高耗能特種設備開展能耗測試。
(九)建立健全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體系。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技術基礎發展規劃和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指導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中介機構的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宣傳、教育、培訓、科研、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考試工作。
(十)加強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質監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
負責文秘、檔案、會議、信訪、機要、保密、後勤、接待、保衛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查、應急管理、新聞發布、信息化建設和接待工作。組織協調辦理人大和政協的有關議案、提案;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文明和諧創建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派出機構的機構編制、幹部管理和勞動工資、職稱管理;負責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術等級評定及年度考核有關工作;負責實施勞動工資政策、制度和標準;負責有關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二)計畫財務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計畫、財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制度;編制機關財務和基本建設發展規劃、專項計畫及年度預算、決算,審核、匯總和下達財務收支年度計畫;管理機關各類資金、專用資金和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及制裝工作;參與所屬各收費單位的收費管理工作並對下屬單位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審計;負責財務及綜合統計年報工作。
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政策研究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落實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責任制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和發證管理;承辦國家賠償和錯案追究的有關工作;負責案件審理相關工作;承擔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組織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普法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工作,指導質量新聞工作者協會工作。
編制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四)質量科
負責組織實施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與政府質量獎勵制度;負責質量管理工作的巨觀指導;負責名牌工作,推進“名牌戰略”;負責實施全市質量誠信制度;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組織開展質量狀況統計分析、評價研究和質量學科建設;承辦重大工程設備監理相關事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偽技術和防偽產品的開發、推廣和管理工作;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其他質量專項工作。
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五)監督科
擬定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國家、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相關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承擔省產品質量監督定期監督檢查相關工作;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查處違反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協調開展打擊假冒偽劣產(商)品違法活動,組織協調有關專項打假活動;對縣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六)標準化科
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組織推進全市標準化戰略;組織推動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市級農業標準規範的組織制(修)定、發布;負責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管理和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機構代碼管理工作。
編制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七)計量科
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實施計量器具強制檢定、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全市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校準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組織實施國家註冊計量師制度,管理計量檢定人員;對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本轄區計量器具;組織開展計量監督檢查,規範和監督市場及商品計量服務;負責能源計量工作;調節計量糾紛,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負責組織開展節能減排領域相關工作,指導計量協會工作。
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八)認證科
組織實施認證認可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市認證認可制度規範,監督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負責對全市為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和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對自願性認證開展認證跟蹤和證後監管;組織對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的產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能效標識管理;推動各類管理體系和產品等自願性認證;組織開展對認證機構和獲證單位的監督檢查,規範認證市場秩序。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及規章制度;組織推進“科技興檢”戰略;組織管理全市質監系統科研課題、技術引進、新技術推廣、科研成果評審和獎勵等工作。
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組織和參與有關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對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組織開展特種設備能耗測試;指導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各縣(市、區)業務工作。
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
承擔計量標準器具核准和計量檢定員資格核准、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承擔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以及氣瓶充裝單位許可審批。
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2名,設紀檢組長兼監察室主任1名。
人員編制
市質監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7名(其中紀檢編制2名單列)。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1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2副。機關工勤人員編制4名。
派出機構
(一)忻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開發區分局(副縣級建制)
開發區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正科級)1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內設科室2個,均為副科級。
1、辦公室,編制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2、業務科,編制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二)忻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忻府分局(正科級建制)
忻府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副科級)1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三)忻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五台山分局(正科級建制)
五台山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