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寧武縣教育和文化局

忻州市寧武縣教育和文化局

根據《中共寧武縣委、寧武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武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發〔2014〕16號),將縣教育文化廣電體育局名稱調整為縣教育和文化局,正科級建制,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忻州市寧武縣教育和文化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分工,

職能調整

取消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的有關教育、文化、廣電、體育事業發展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行業內的有關法律法規。
(二)負責全縣校長隊伍管理。
(三)負責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
(四)有規劃地調整全縣中國小布局,督促和幫助學校改善辦學條件。
(五)指導全體教師的培訓學習工作,逐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六)負責全縣中小學生的學籍管理。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的教研教改計畫、制度。
(八)代表縣人民政府督導檢查全縣教育工作,為政府提供教育教學管理的依據和決策。
(九)管理全縣的高中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教育工作。
(十)依法管理全縣的娛樂、演出、音像、文物、美術、書刊、印刷、電子出版物、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等營業場所。
(十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宣傳、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文物保護等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及全省文化藝術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十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新聞出版事業、廣播電影電視事業、文物和文博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十三)負責開展全縣各種民眾性體育活動,管理全縣的體育活動場所和設施,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十四)負責審核、申報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和企業有線廣播電視電視站的建立和撤銷;負責審核、申報電視劇製作許可證;負責廣播電視工程設計許可證、廣播電視安裝許可證、衛星電視接收許可證的發放、吊銷的審核、申報事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和文化局內設7個股室。
(一)辦公室
1.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
2. 協調處理局機關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
3. 擬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計畫和總結,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並督促落實;
4. 負責教育、文化、廣電、體育新聞宣傳和文秘、機關文電處理、機要保密、信息、信訪、辦公自動化、財務及學校收費等工作;
5. 做好機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在職人員的學習、教育等有關工作,負責局黨委黨務黨建工作和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
6. 負責協調上級對口部門及縣直有關部門檢查等工作。
7. 指導學校勤工儉學工作和統計工作。
8.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編制1名,股級職數1名。
(二)人事股
1.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勞動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
2. 指導與協調學校及各單位的人事分配製度改革。
3. 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
4. 規劃並指導全縣學校教職員工的培訓、考核、聘用等管理工作。
5. 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6.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學習、教育等管理工作。
7. 負責本系統副科級以下的幹部職工的人事檔案和專業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
8. 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等工作。
9.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編制1名,股級職數1名。
(三)計財股
1. 做好全縣教育經費和中國小財務的管理工作。
2. 做好全縣學校建設項目的編報和管理工作。
3. 做好全縣教、文、體、廣電經費統計工作。
4. 做好全縣中國小的收費管理工作。
5. 做好系統內經費預算編報和執行情況的指導、檢查、督促。
6. 做好全縣學校校舍建設、校安工程工作。
7. 協調、配合縣相關部門和本局各股室,做好與財務室相關的其他教育工作。
8. 完成上級教育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編制1名,股級職數1名。
(四)基教股
1. 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及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
2. 管理全縣教學業務及教師的業務指導,考評、考核和學生的學籍檔案。
3. 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4. 制發基礎教育的檔案和評估標準,並指導督促實施。
5. 指導全縣中國小教研教改及教育教學改革。
6. 指導中國小電化教育和圖書、教學儀器設定配備和遠程教育工作。
7. 提出全縣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的意見.
8. 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工作。
9. 負責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教育。
10. 擬定有關“體、衛、藝”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
11. 負責全縣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和疾病預防工作,指導學校國防教育、綜合管理學校安全教育工作。
12. 為局領導提供指揮、指導全縣教育工作的信息和依據。
13. 制定全縣教育內部管理的有關制度和條例並組織實施。
14. 負責組織對全縣中國小各學科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各學科教學評價的研究。
15. 負責提出執行教學計畫、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意見。
16. 負責組織教改試驗,總結、推廣教育教學經驗。
17. 負責組織全縣普通高中畢業會考。
18. 負責全縣現代教育技術研究與套用工作。
19. 負責學校計算機裝備,校園網建設及管理工作。
20. 負責管理指導全縣學校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21. 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高中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擬訂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
22.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編制1名,股級職數1名。
(五)文化股
1. 負責全縣的文化體育各項工作,依法管理和整治全縣文化市場。
2. 負責組織、輔導、指導全縣開展民眾文化和民眾體育活動。
3. 負責保護、保管、收集文物、古蹟、圖書資料等。
4. 負責指導管理文化市場稽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5. 負責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和網咖等管理工作。
6. 負責全面組織和指導“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
7. 負責貫徹落實《體育法》工作。
8. 負責擬定全縣廣播電視宣傳規劃、指導督促檢查黨的宣傳方針的貫徹落實情況。
9. 負責擬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年度規劃,承擔廣播電視事業的建設任務和技術指導。
10. 負責承辦局領導的交辦的其他工作。
編制1名,股級職數1名。
(六)幼教股
1. 認真貫徹落實《幼稚園管理條例》、《幼稚園工作規程》、《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精神,負責研究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 負責承擔對幼稚園教育教學的業務指導;組織開展和督導全縣學前教科研工作;制定相關評價標準。
3. 指導幼兒教育、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負責對全縣幼稚園園長、教師進行崗位培訓和提高培訓。
4. 負責對基層幼稚園建設和規劃提出合理化建議。
5. 負責做好幼稚園升級升類工作;對幼稚園進行分類定級管理和登記註冊管理。
6. 負責幼稚園日常管理的檢查與督導;幼稚園目標管理考核方案的制定與實施;做好全縣幼稚園年度數據統計。
7. 負責幼稚園日常衛生保健工作的監督管理;幼兒及教職工年度體檢的檢查等。
8. 負責監督基層幼稚園做好家長工作;對幼兒看護人員和家長進行育兒指導,促進幼兒教育向0-3歲延伸。
9. 負責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股長由副科級領導兼任。
(七)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
具體承擔本單位所有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的審批(管理)權力。
股長由副科級領導兼任。

人員編制

縣教育和文化局行政編制12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

領導分工

1.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行政技術(總工程師)1名,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紀檢組長1名。
2. 股級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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