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由民政局受理。
許可條件,申請資料,辦理程式,
許可條件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定書,協定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申請資料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辦理程式
1、婚姻當事人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區、縣)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婚姻登記員對規定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查驗,並詢問當事人的有關意願;
3、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