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在農業機械化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本縣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貫徹實施國家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及來賓市關於農業機械化工作條例、規章、標準及縣人民政府的決定依法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忻城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 主要職責:11條
- 內設機構:3個
- 所在地:忻城縣
管轄區域
主要職責
(三)負責對農業機械的使用進行巨觀管理,組織協調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更新,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充分發揮農業機械在農業生產、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中的作用。
(四)負責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發牌發證、入戶管理、年度檢驗、技術檢測,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技術培訓。
(五)組織協調農業機械投入搶險救災和農業開發,蒐集、匯報農業生產災情,負責農業救災柴油指標及各項補貼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
(六)負責農機維修網點和農機供應網點巨觀管理及業務指導;實施農機維修網點技術等級審定和農機修理工職業資格認定、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農機維修質量和農機產品道寒朽提質量的監督。
(七)負責全縣農機化管理、培訓、科研推廣、供應維修、安全監理的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生產、經營服務、業務發展計畫、規劃及審定工作;負責編制本市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計畫及嘗滲煮榆巨觀管理方案。並負責監督實施。
(八)指導和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閥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使用、駕駛、操作、維修、管理等各類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與年度審驗工作。
(九)指導農機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對重大農業機械化項目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十)負責農機化工作信息蒐集、匯總、呈報工作,為縣委、縣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為下級業務部門和農機服務組織提供工作信息。
(十一)承辦縣委、縣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黨組書記、副主任:莫安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收集掌握全局基本情況,做好內部部門之間聯繫與協調,了解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及時匯總向領導反饋;負責辦理人事、政工、計生、勞動工資、職工獎懲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具體工作,接待來信來訪,組織行政複議,安排食宿等行政後勤事務;負責有關文電、事項的辦理、草擬、審核、上報下達,搞好文秘及檔案的收發、文印、檔案管理等工作,草擬有關報告、講話和中心的工作計畫、總結;負責全局性會議的會務安排、記錄,傳達有關決定事項,負責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公務用車的安排和物資管理,做好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貫徹執行有關財政、物價、稅務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負責編制本市農機化專項事業經費計畫、預決算方案和農機行業財務統計報表;負責指導各鄉鎮農機站和縣直農機化二層單位的會計開展財務工作,實行監督管理;負責搞好本中心的財務工作,做好單位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管理;承擔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對口業務及有關工作任務的交辦工作。
(二)業務股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農影棕虹機化工作的法規及標準,負責制定實施方案,並在全縣組織實施;負責編制本縣農機化發展的規劃和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負責自治區下達的農用救災柴油、農機作業補貼款等物資指標的分配,並對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編制農機維修網點和經營網點發展規劃和計畫、等級審定以及農機修理工技術等級考漏應全核、發證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發牌發證、入戶管理、年度檢驗、技術檢測,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技術培訓;負責編制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計畫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機管理、供應、維修的行業管理;提出農業機械結構調整、更新換代和產業化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業機械化發展項目的論證、申報和實施,並監督項目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承辦中心領導交辦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對口業務及有關工作。
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農機科研推廣、教育培訓的法規,負責制定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立嚷市;負責綜合審查全市科研推廣項目和科研推廣專項經費計畫;提出農業機械化重大技術措施建議,負責農業機械產品質量認證、質量檢驗的有關工作;組織農機科研推廣重點科研、技術開發、技術推廣項目的論證、申槳淚習報,報批後組織實施的有關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技術交流、技術合作、推廣、展示等工作;搞好調查研究,具體負責市、縣、區農機推廣站和縣、市、區農機校的行業管理,做好地區本級科技發展的具體工作;具體負責指導地區農機中等職業學校和縣(市)農機校的工作,對學校建設規劃、招生計畫和畢業生安排方案進行的審核;承擔領導交辦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對口業務及有關工作。
辦公地址:忻城縣城中路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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