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男、快女的前幾名要和天娛簽約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是,賽事主辦方對品牌形象和主辦方權益的保護並不是從這份契約開始的。在2011年快樂女聲海選報名登記參賽時,在報名參賽的時候,選手們也需要簽一份檔案,叫做“報名參賽保證書”,也叫“快女報名保證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快女報名保證書
- 對應:快男、快女
- 屬性:天娛簽約
- 對象:主辦方權益
內容介紹,專家點評,
內容介紹
今年簽約十五強
每年的快男、快女比賽進行到一定程度後,晉級的選手都要和天娛簽訂契約,2010年快男的十二強就全部簽約天娛,而2011年快女圈定的範圍是全國十五強。在報名保證書全部18條條款中,有3條是特別套紅而且要求報名選手單獨簽名的。其中的第12條就明確規定“如本人在賽事中晉級至全國總決賽十五強時,本人應與天娛傳媒簽署《演藝事業推廣發展契約》,就本人的演繹事業與天娛傳媒獨家合作,並委託天娛傳媒擔任本人在全世界範圍內開展演藝事業的獨家全權經紀人,除非天娛傳媒書面放棄該權利”。
資深經紀人、與快女選手有過多年合作的Y小姐告訴記者,這個條約是一直都有的,不過最近幾年表述得更加周密。2005年的“超女”比賽第三名張靚穎當年得人指點,簽訂的合作就比較鬆散,所以張靚穎也是這些年來和天娛解約進行得最輕鬆的一位選手。之後,快女比賽在契約方面就更加嚴謹了。
這條條款中還明確規定,如果拒絕簽訂契約,主辦方有權取消選手的比賽資格,而且契約的內容任何時間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同時,保證書的第13條要求報名選手不能有已經簽約的經紀人或公司。
臉和作品都要授權
保證書的第11條也是套紅的三條之一,同時也是保證書中最長的條款。在這一條中,主辦方基本上杜絕了著作權方面產生糾紛的可能。
按照條款規定,主辦方可以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使用選手在比賽中的表演著作,而且無需作出額外補償。同時,主辦方在行使這個權利的時候,還可以無償使用選手肖像和其他形象(如動漫形象)。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選手自己創作的歌曲只要在比賽中使用,就默認為同意天娛傳媒對該歌曲進行開發。
Y小姐透露,陳楚生雖然已經離開天娛,但是他的那首<有沒有人告訴>的著作權依然屬於天娛而不是他自己,就是因為類似條款的限制。
按要求公布退出原因
保證書的第15條並沒有套紅,而且文字也很少,但是這一條確是所有條款里最值得玩味的一條。原文是:本人保證在賽事進行中,無論本人因任何原因中途退出賽事,本人均按照賽事主辦方要求公布退出原因。
“按照主辦方要求公布退出原因”顯然是給退出增加了一個限制。而且,從字面的意思來看,我們可以理解成“按要求需要公布退出原因”,也可以理解成“按要求公布主辦方認可的退出原因”。為什麼會有這個條款呢?
知情人透露,這一條在2009年以前的類似檔案中並沒有。增加這個條款,應該是預防有人惡意利用快女賽事進行自我炒作。2009年的快女比賽過程中,出現過以“貢米退賽”為代表的幾次退賽風波。其中,也有人對比賽惡語相加。“快樂女聲”作為中國最具品牌價值的電視節目之一,對自身的品牌形象維護一向是很重視的。即便是天娛自己的藝人,在比賽結束參加商業活動時都不能隨便使用“快樂女聲”的名頭。主辦方對於有人利用退出快女比賽炒作,甚至用一些方式損害快女的品牌形象顯然是無法容忍的。加入這條條款,顯然屬於吃一塹,長一智。
專家點評
一份18條條款的保證書,行文嚴密,構想周全。主辦方在經歷了幾年的比賽之後,在各個方面的思考都已經比較成熟。雖然不可能做到毫無漏洞,但是已經儘量做到了讓人無空子可鑽。
雖然我們沒有看到天娛最終和選手簽訂的契約內容,但是從這份保證書來看,要求可謂嚴格,按照行業內的普遍標準來看,甚至可以說有點嚴苛。但是,作為中國最具影響力的選秀節目,快女對自身的保護必須到位,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將更多經歷放到節目製作中去。而且,契約也好,保證書也罷,都是選手自願簽名的,這種付出和回報究竟能不能平衡,還要選手自己去衡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處世之道,別人可以不認可,但也沒有必要說三道四。
不過,如此嚴格的要求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一批有一定素質和基礎的人面對這樣的條款會望而卻步。這也許會使快女和一些優秀的人才失之交臂。這其中的得失就要主辦方去權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