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教育委員會

忠縣教育委員會

忠縣教育委員會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負責學校、直屬單位班子建設和教委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參與、提名、考察高級中學、完全中學校長,選拔任用除高級中學和完全中學校長以外其他中國小校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規劃實施教師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教育系統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人事調配和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管理、指導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忠縣教育委員會
  • 地區:忠縣 
  • 國家:中國
  • 類型:政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鄉(鎮)學校傾斜;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改革城鄉師資隊伍建設體制,加強城鄉教師互動交流,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三)統籌規劃並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努力提高職業教育辦學水平和質量,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五)加強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市、縣有關教育工作的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擬定全縣教育發展戰略和措施,負責教育執法監督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管理、指導全縣教育工作。
(二)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確定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發展重點、規模、步驟,指導、監督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三)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普通國小教育、普通中學教育、特殊教育、學前幼兒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指導、協調發展各類教育。
(四)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體制改革,完善教育管理體制,指導、規劃中國小校的布局結構調整,負責審核、報批完小以上學校和審批村級學校的設定、撤銷、更名和合併事宜。
(五)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經費。負責安排縣管學校、直屬事業單位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督促、指導、協調鄉鎮和有關部門做好對教育稅費的徵收和對教育的財政投入,按規定做好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和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和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公用經費、學雜費和代收費標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和事務,協助教委領導處理日常事務,擬定和檢查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組織機關職工的政治學習;負責全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會務工作;負責公文運轉和管理、政務督查督辦、印章管理、機要通信、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擬定教委綜合性檔案、材料、簡報、編輯綜合性教育信息,協助委領導審核公文,參與教育調查研究;負責系統及機關文明單位創建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教育宣傳工作,組織全系統教育報刊和黨報黨刊征定工作;管理機關財務、財產、車輛和後勤,負責機關職工生活福利;負責有關公務接待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協調各科室和直屬單位關係,受主任委託召開各科室聯席會議;負責機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教育大事記錄,協調修志工作;指導教育保險工作。
(二)教育科
管理指導全縣幼兒教育、國小教育、國中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統籌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相關工作;管理指導學校德育工作,負責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和青少年科輔工作,審核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輔導員和優秀少先隊員等,辦理學生的重大獎懲事宜;管理指導全縣“兩基”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工作;擬定幼兒教育、國小教育、國中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以及指導檔案和評估方案、標準;指導、督促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教學計畫,負責教育教學質量管理;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含社會力量辦學)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效益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評估;指導學校常規管理,指導特色學校建設、示範性學校建設、文明學校建設、實驗性學校建設和薄弱學校建設。負責管理、指導中國小招生工作、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的發放工作,負責中國小畢(結)業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督促、指導教育科研工作和學校教學設施裝備工作;負責素材、教輔資料征訂的審核工作;負責指導學校環境教育、科技教育、民族教育和人口教育工作;牽頭負責對中國小教育質量實行目標管理,制定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目標;負責監督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和全縣國語的推廣、指導、培訓、測試工作,負責語言文字的日常工作。
(三)人事科(與縣教育工委辦公室合署辦公)
負責教育黨工委辦公室工作,承辦縣委教育工委管理、指導、考核系統內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承辦管理全縣學校幹部教師隊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中國小領導幹部的考核、推薦、報批和任免工作;承辦教職工隊伍的調配及新教師招聘錄用等工作;負責全系統統戰工作、知識分子工作和全縣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師德師風建設,指導系統內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全縣各類學校人事制度、分配製度的改革工作;負責承辦中國小、直屬單位機構設定、人員編制、人事統計、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學校領導幹部、教師的學歷培訓、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督促有關方面依法落實教師待遇和保障教師合法權益;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教職工的考核、獎懲、晉級、評優選模和特級教師的評選工作;負責教職工工資福利、班主任津貼、教齡津貼等的審核,承辦教職工工齡、教齡的覆核更正工作,負責系統內在編在崗人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兌現工作;負責教職工的休養、療養、離休、退休、退職、死亡撫恤和離退休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部門人才開發和引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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