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隸屬忠縣人民政府,是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忠縣
  • 管理範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屬性:政府機關
簡介,領導分工,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圖信息,

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忠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1號)和《中共忠縣縣委、忠縣人民政府<關於忠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忠縣委發〔2010〕12號),設立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領導分工

局黨組書記、局長岳忠華同志 主持安監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甘大富同志 分管縣安辦日常工作、機關日常事務、工貿企業安全監管、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雙基”建設、安全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目標考核、黨委政務信息、宣傳、輿情分析、新聞發言、精神文明、安全培訓、檔案和保密、出勤考核、車輛管理等工作。分管綜合科(辦公室和綜合協調科)、工貿安全科、應急中心,協助局長分管人事、財務工作,聯繫水陸交通、建築施工、特種設備、消防、教育等行業相關部門安全工作,聯繫忠州鎮、東溪片區、石寶片區、汝溪片區等鄉鎮安全工作。
副局長陳小平同志 分管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打非治違”工作、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環保創模、愛國衛生、計畫生育、幫鄉扶貧、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分管監管二科、執法大隊,協助局長分管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聯繫縣政府煙花爆竹“打非辦”,聯繫民爆、商貿、燃氣、環保等行業相關部門安全工作,聯繫拔山片區、馬灌片區、官壩片區、新立片區等鄉鎮安全工作。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統山同志 分管煤礦企業安全監管、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監管、職業健康安全、招商引資、工業經濟、安全社區創建、黨務、紀檢、組織、統戰、信訪穩定、政務督查、工會、婦女、機關效能建設、行風政風評議等工作,分管礦山科(監管一科和煤管所)、職業健康科,聯繫國土、經信、供電、工商等行業相關部門安全工作,聯繫烏楊片區、新生片區、白石片區、三匯片區等鄉鎮安全工作。

職能

一、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責調整
1. 將原縣商委負責的危險化學品(液化石油氣外)經營、儲存監管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監管職責劃轉縣安監局。
2. 將縣衛生部門承擔的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劃轉縣安監局。
3. 將原縣經委負責的煤炭工業行業管理職能和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劃轉縣安監局。
4. 將煤礦安全監察職權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等職能,交由重慶煤礦安全監察局渝東監察分局承擔。
二、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1.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市、縣人民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安全標準;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規劃、目標考核辦法與組織實施;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2. 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3. 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 承擔全縣非煤礦山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液化石油氣外)及儲存企業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安全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液化石油氣外)、儲存及建設項目按程式進行安全審查和許可,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工作;負責非煤礦山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液化石油氣外)及儲存企業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 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和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情況,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安全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6. 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7. 負責組織縣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配合公安、國土、城鄉建委等部門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建設違法行為;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8. 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9. 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10. 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11. 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12.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1)承擔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訂機關各項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督促檢查局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局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2)承擔機關值班、事故信息處置和效能建設工作,負責接傳和登記電話、公文下載登記和運轉、機關職工出勤考核和安全保衛工作。
(3)承擔局重要會議、重要活動的組織籌辦工作,負責機關會議、重要活動、上級檢查督查和對外交流等籌辦、接待。
(4)承擔機關文秘和政務信息管理工作,起草和審核機關檔案、會議報告、信息簡報,組織辦理縣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
(5)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工作,負責聯繫、推動鄉鎮、村(居)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建設工作。
(6)承擔機關保密管理和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涉密管理工作,負責檔案資料收集、建檔和使用管理。
(7)承擔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指導協調相關信訪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接待、登記、處理、回復。
(8)承擔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財務、經費、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財務預(決)算、審計和機關物資採購管理。
(9)承擔機關對外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局機關和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協調機關電子政務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宣傳文化體系建設和新聞宣傳教育工作。
(10)承擔機關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車輛、駕駛人員統一管理、調度。
(11)承擔局機關、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安監幹部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安監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執法證件管理。
(12)承擔機關、事業單位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或報批、執行工作。
(13)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工資管理、福利待遇、社會保險、機構編制、年度考核、獎勵懲處和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14)承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和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管理,負責特種作業證和安全資格證的考核發證工作,配合市安監局對註冊安全工程師從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
(15)承擔安全培訓監督工作,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培訓情況。
(16)承擔安全生產統計工作綜合管理,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安全生產事故統計、行政執法統計體系建設、統計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統計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統計認定工作。
(二)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科
(1)組織籌備縣政府安委會會議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相關工作,承辦縣安委會有關會議、會議紀要、信息簡報、上級檢查資料準備。
(2)牽頭負責“安全保障型示範縣”和“平安忠縣”安全生產方面建設工作,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各鄉鎮、縣安委會重點成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3)組織、協調各鄉鎮、縣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等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工作。
(4)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監督考核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執行情況。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示範工程創建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細則和組織年度考核。
(6)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
(7)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安全生產培訓和有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上崗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8)綜合分析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關政策措施的建議。
(9)組織指導公路、水運、水利、電力、民爆、電信等風險性較大的大型建設工程安全設施“三同時”有關工作。
(10)依法組織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辦事故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
(11)參與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2)組織研究擬訂全縣安全生產規劃、安全科技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規劃工作,組織、指導縣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13)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
(14)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勵及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安全科技產業體系建設工作。
(15)承擔安全生產信息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安全生產信息化項目建設工作。
(16)承擔規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
(三)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管一科
(1)負責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天然氣(煉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鎮天然氣除外)企業安全生產專項監管和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
(2)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3)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教育培訓、有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上崗、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執行落實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4)依法承擔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辦和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評價工作。
(5)按照職責範圍,監督檢查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組織相關的大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標準化、安全文化示範企業建設工作。
(6)負責非煤礦山、石油天然氣等相關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山關閉和尾礦庫閉庫工作。
(7)依法組織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辦事故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
(8)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宣傳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安全標準。
(9)指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政策性規範檔案和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研究擬訂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規章和制度,監督執法行為。
(10)承擔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監察執法、行政處罰工作,負責機關安全生產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涉法涉訴事務工作。
(四)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管二科
1. 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危險化學品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液化石油氣外)、儲存單位及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行業、城鎮燃氣(指天然氣,石油天然氣長輸管網除外)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2. 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
3. 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4. 依法監督檢查相關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安全生產和職業教育培訓、有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上崗、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執行落實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和關閉、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危化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小企業工作。
5. 承擔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生產及經營(液化石油氣外)和儲存企業安全準入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生產及經營(液化石油氣外)和儲存、建設項目按程式進行安全審查和許可;依法負責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經營許可證》的申辦、現場安全條件審查、頒發和管理,指導和監督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評價工作。
6. 承擔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和備案工作;相關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監督和指導化學品危險性鑑別與分類工作。
(五)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業安全監管科
1. 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煤礦作業場所除外)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衛生法律法規、標準和方針政策情況及作業場所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和職業衛生情況;履行職業健康監管職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教育培訓、職業健康危害排查治理和職業健康安全投入情況。
2. 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管理工作,監督檢查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安全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3. 組織指導、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煤礦作業場所除外)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4. 承擔職業安全健康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作業場所相關人員相關安全健康培訓工作。
5. 指導監督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指導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安全健康標準化工作。
6. 指導監督職業安全健康科學技術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廣工作。
7. 指導和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安全健康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8. 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組織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辦事故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
9. 參與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人員編制

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正副科長(主任)5名,黨組書記按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地圖信息

地址:重慶市忠縣忠州大道巴王路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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