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自我與社會》是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喬治·赫伯特·米德創作的社會心理學著作,首版於1934年。
該著作主要闡述了米德的社會行為主義觀點。米德從進化的觀點出發,提出人的心靈和自我是從社會中產生、發展的觀點,尤其強調有機體與環境、個體與社會相互作用的思想。
《心靈、自我與社會》是米德講授社會心理學30年的記錄,體現了其社會心理學體系的基本輪廓,可以代表其社會科學研究成果,被譽為符號互動論的“聖經”。其理論思想奠定了社會心理學和相關哲學流派的研究主題。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心靈、自我與社會
- 外文名稱:Mind,Self and Society
- 作者:喬治·赫伯特·米德
- 類別:社會心理學
- 首版時間:1934年
- 字數:281000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作品影響,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心靈、自我與社會》一書共分為四個部分:第一篇“社會行為主義的觀點”,主要介紹社會行為主義的一些重要概念及主要理論觀點;第二篇“心靈”,主要介紹“心靈”是如何在社會過程中,在社會性相互作用中通過語言這個媒介而產生的;第三篇“自我”,具有心靈的憑藉語言的媒介就能夠成為其自身的對象,在這種情境下自我產生了,且具有“客我”和“主我”兩個方面;第四篇“社會”,主要介紹人類生活於其中並且其心靈與自我在其中產生的社會基礎。
作品目錄
導言
第一篇 社會行為主義的觀點 | 第二篇 心靈 |
第一節 社會心理學與行為主義 | 第七節馮特與姿態這個概念 |
第二節態度在行為主義研究中的意義 | 第八節模仿以及語言的起源 |
第三節姿態在行為主義研究中的意義 | 第九節有聲的姿態與表意的符號 |
第四節平行論在心理學中的興起 | 第十節思想、交流和表意的符號 |
第五節平行論與“意識“的歧義性 | 第十一節意義 |
第六節行為主義的綱領 | 第十二節普遍性 |
第十三節反思智慧型的本質 | |
第十四節行為主義、華生主義與反思 | |
第十五節行為主義與心理學平行論 | |
第十六節心靈與符號 | |
第十七節心靈與反應及環境的關係 | |
第三篇 自我 | 第四篇 社會 |
第十八節自我與有機體 | 第三十節人類社會的基礎:人與昆蟲 |
第十九節自我產生的背景 | 第三十一節人類社會的基礎:人與脊椎動物 |
第二十節玩耍、遊戲和泛化的他人 | 第三十二節有機體、共同體與環境 |
第二十一節自我與主觀 | 第三十三節思想與交流的社會基礎及功能 |
第二十二節“主我”與“客我” | 第三十四節共同體與制度 |
第二十三節社會態度與物理世界 | 第三十五節“主我”與“客我”在社會活動中的融合 |
第二十四節作為社會過程之個體輸入的心靈 | 第三十六節民主與社會中的普遍性 |
第二十五節作為自我的兩個方面的“主我”與“客我” | 第三十七節對宗教態度和經濟態度的進一步思考 |
第二十六節自我在社會情境中的實現 | 第三十八節同情的本質 |
第二十七節“客我“與“主我“的貢獻 | 第三十九節衝突與整合 |
第二十八節突現的自我的社會創造力 | 第四十節人格與理性在社會組織中的作用 |
第二十九節個人主義自我理論與社會自我理論的對比 | 第四十一節理想社會發展中的障礙與前景 |
第四十二節概要與結論 |
創作背景
在芝加哥大學期間,米德受到心理學中的機能主義運動和早期行為主義理論的影響,從而涉足社會科學領域,研究自我理論。他生前沒有出版過著作,其影響主要是在課堂上。米德去世之後,他在芝加哥大學的同事C·W·莫里斯以米德1927年開設社會心理學課的課堂筆記為基礎,同時以米德1930年最後一次完整地講授該課程的課堂筆記作為補充編輯而成《心靈、自我與社會》一書,於1934年出版。
作品思想
1、社會行為主義是米德社會心理學體系的基本立場。
米德始終如一地堅持的行為主義基本觀點:不應當根據人的意識來解釋人的行為,而應當根據人的行為來解釋人的意識。
米德的行為主義與華生的行為主義有相同之處,即認為心理學應當研究行為的來龍去脈,而不是研究獨立存在的心靈。米德與華生又有區別,華生完全摒棄個體的內在經驗,在研究行為時絕不考慮心靈之類的概念;而米德則不否認意識是人的經驗都內在方面,不否定心理現象或精神現象是心理學現象,而是認為心理活動可以從人的行為背景中加以考察。米德與一般行為主義最大的區別在於,他反對還原論的傾向,反對把現象還原為最簡單的行為單位,反對把經驗等同於反應。米德認為,人不僅僅是動物中的一種,人不同於其他動物之處,在於有意識地組織經驗。他力圖說明社會行為與個體對物理環境對反應之間的區別,主張從較廣泛的社會交往的觀點出發來論述經驗。
2、從進化論的觀點出發,論述人的心靈、自我如何從社會背景中產生和發展,是米德社會心理學體系的基本內容。
在米德之前的社會心理學領域內,沒有人完全地解釋過心靈及自我如何從行動中產生,人們通常把心靈與自我的實存作為社會過程發生的先決條件,而且未能對心靈及自我的機製作出分析。米德的貢獻就在於,論證了作為心理或意識活動的心靈與自我完全是社會的產物;而語言,為它們的出現提供了機制。
生物個體轉變為具有心靈的有機體,形成具有自我意識的人格,是通過語言這個媒介而發生或突現的,而語言是進化的產物。生物個體參與社會性動作,把各自動作的初期階段看作姿態,即看作完成該動作的指導。這種姿態在動物身上已經出現的。但符號或姿態必須成為表要意的符號或姿態,才能產生語言,生物個體才能有意識地交流自己。有聲姿態能在自我和他人身上喚起同一反應,為意義交流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共同內容。因而有聲的姿態是語言本身以及各種衍生的符號體系的實際源泉,也是心靈的源泉。心靈是在社會過程中,在社會性相互作用這個經驗母體中通過語言而產生出來的。只有人類能夠從姿態會話的水平進到表意的語言符號的水平,從而獲得心靈或意識。
憑藉語言這個媒介,具有心靈的有機體能夠成為自身的對象,這是自我的獨特品性。這種能力是在“角色扮演”中發現的。自我的發展歷經遊戲階段和競賽階段兩個階段。在遊戲階段,兒童挨個扮演以各種方式進入他生活的人或動物的角色。在競賽階段,兒童不再只是扮演某個特定的他人的角色,而是扮演參與競賽這一共同活動的任何一個他人的角色,他已經泛化了角色扮演的態度。所有他人的態度組織起來並被一個人的自我所接受,便構成了作為自我的一個方面的“客我”,與之相對應的則是“主我”,主我和客我的統一便是完整的自我。
支撐米德對心靈、自我的獨特分析的基本思想是意識到突現進化。他特彆強調意識的兩個概念。其一,意識並不是從外部加給動物的一種孤立的實體,而是有機體和環境在發展進化途中相互作用的結果。意識是一種機能,它代表具有感受性的有機體以及與之相聯繫的環境。其二,意識指的是人類有機體活動的一種性質,這種活動不能簡單地混同於生理或行為單位。
3、客觀相對主義是米德學說的哲學基礎。
在米德看來,從笛卡爾以來的哲學史,便是試圖避免傳統的意識和對象的二元論,避開由笛卡爾式錯誤問題造成的兩難困境。米德認為,有機體的環境之所以存在,是由有機體造成的,是相對於有機體而存在的。他不否認物理的東西是從社會對象派生出來的,處於從社會派生出來的經驗層次上。認識是有機體和環境互相作用的結果。經驗到的世界是一個自然事件的王國,它是通過有機體的感受性而出現的,這些事件跟觀察到的東西一樣並不為有機體所有,但是對象的性質跟一個進行條件作用的有機體相關。這就是米德的哲學基礎:客觀相對主義。
在倫理學上,米德同樣持有這種客觀相對主義:價值是一個對象能夠滿足一種利益的特徵。米德說,對於功利主義倫理學來說,只有一個單一的不便的行動動機即趨樂避苦,善是最大限度地滿足這一願望的行為。康德的倫理學是一種信念倫理學,認為決定道德品性的不是行為的結果,而是行為產生的意圖,良知和意志自主是合理建設社會的前提。這兩種倫理學缺陷根源都在對行為的錯誤看法,認為地把行為的動機和目的分離開來。米德的價值概念是其行為理論基本框架的產物。評價是主體與客體、有機體與環境之間互動的結果。價值關係是客觀存在與主體和客體之間的關係。一個社會的道德價值,要看它在多大程度上使其成員通過理性的程式達到一致,使不同制度通過交流而接受改變。一個社會如果具有這些特徵便是民主的社會。
作品影響
《心靈、自我與社會》書中所發表的關於人類行為、互動和組織的觀點,是社會科學中關於符號互動的大部分現代闡述的概念基礎,因此人們常把米德的社會心理學簡稱為“符號互動論”。米德的社會心理學體系內容豐富,蘊含著許多深刻的見解,其研究不僅標誌著社會心理學作為一門科學真正誕生的初期階段,同時也是科學和哲學發展中的一個里程碑。米德的符號互動論直接孕育了20世紀四五十年代以後形成的諸多社會學取向的社會心理學理論。
出版信息
《心靈、自我與社會》由美國芝加哥大學於1934年出版;中譯本根據芝加哥大學出版社1962年版譯出,由趙月瑟翻譯,上海譯文出版社於1992年出版。
作者簡介
喬治·赫伯特·米德(Ceorge Herbert Mead,1863 -1931)是美國現代哲學家、社會學家、社會心理學家,是美國實用主義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也是符號互動論的奠基人。1883年畢業於奧伯林學院。1887年他進入哈佛大學學習哲學和心理學,1888—1891年留學歐洲,曾在萊比錫大學、柏林大學進修心理學、生理學和哲學。1891—1894年他任教於密西根大學。1894年隨杜威到芝加哥大學擔任教授,1901年杜威離開該校後米德接任哲學系主任。米德教學聲望卓著,生前沒有出版過著作。他去世後,他的同事和學生根據他的課堂記錄和部分手稿編輯整理出版的主要著作有:《當代哲學》(1932)、《心靈、自我與社會》(1934)、《19世紀思想運動》(1936)、《行動哲學》(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