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身交感論(mind hody interactiomm)是心理學中關於心理與身體相互關係的二元論觀點。認為心與身是兩個互相分開且完全不同的實體,但二者在人的機體內可以彼此作用且互為因果,心可以影響身,身也可以影響心。在17世紀,以法國笛卡兒的觀點為典型。認為人兼有兩種實體,人的肉體由物質實體構成,人的心靈由精神實體構成。
二者通過人腦內的松果腺發生相互作用。19世紀居,心理學界僅少數人持此觀點。麥獨孤在其《身體與心靈》(1911)中提倡心身交感的靈魂論。在現代。波普爾和生理學家艾克爾斯合著的《自我及其大腦》將心靈視為有意識的實體,其特性是具有一種能動的統製作用。與心身平行論均為唯心論的變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