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心理暴力
- 最先定罪國:法國
- 來源:現代家庭問題
- 影響:對方精神或心理狀況發生不良
主要內容,處罰措施,起草背景,現象剖析,
主要內容
1、法國議會明確將夫妻或同居者之間惡語相向、言語威脅、侮辱等等“心理暴力”行為定義為刑事犯罪。
2、不斷重複地採用語言或其他詭計,致使對方生活品質降低,造成對方精神或心理狀況發生不良改變。
3、心理暴力包括不斷重複的侮辱性手機簡訊。
4、伴侶的粗魯抨擊、諷刺挖苦、無理指責、暴力威脅等都劃歸至心理暴力範疇。
處罰措施
1、初次違反者將受到警方的一次警告,“慣犯”將面臨罰款甚至被判入獄。
2、違法者最高將會面臨三年牢獄之災和7.5萬歐元(約合62萬人民幣)罰款。
3、法案還規定,將進行一個為期三年的實驗,效仿西班牙,強制心理暴力的施虐一方戴上電子手鐲,這種電子手鐲與手錶一般大小,當其過於接近受害者時,後者身上的感應器便會發出報警求救信號。這樣做是為了確保他們遠離受害者,不會繼續對其進行心理虐待。
4、法國政府還將就新法案為基層警員進行有關心理暴力知識方面的培訓,以使他們能夠熟練處理和分析此類案例。
起草背景
這項被稱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規定,已婚或同居的伴侶,一方對另一方叫嚷、辱罵均屬違法;對伴侶外表的粗魯抨擊、無理指責以及暴力威脅也屬心理暴力範疇。任何人違反此法律,法國家庭事務部長納迪娜·莫拉諾在法律通過後說我們引進了一項重要措施,對心理暴力進行了識別,因為給人帶來傷害的不只是毆打,還有語言暴力。在心理暴力案件中,目擊者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醫生出具病人精神緊張、抑鬱的相關證明可作為有效證據;郵件和簡訊也可作為法官判決的依據。
這項法律不僅保護遭受心理暴力的女人,也保護面臨同樣境遇的男人,但議員們承認,受害者主要還是女人,新法案由社會學家丹妮爾·布凱斯和執政黨人民運動聯盟成員居伊·若弗魯瓦共同起草。法案一經提出,便得到30多名議員支持。2009年11月,總理弗朗索瓦·菲永代表政府明確表態,稱這是一個“重大進步”。新法案是一項偉大的舉國事業,讓人們關注生活中最隱秘的狀況,它們雖然能夠逃過人們的眼睛,不留一絲痕跡,卻給受害者內心造成巨大傷害。政府啟動一系列宣傳攻勢,如在電視上播放廣告,提醒觀眾關注家庭暴力,尤其是針對婦女的心理暴力,增進對新法案內容的了解。一些婦女組織也紛紛表示歡迎新法案,認為這有助於保護婦女免受精神困擾和暴力威脅。
現象剖析
1、心理暴力是一個不斷升級的過程,開始可能只是輕微冒犯,判斷一個女人是否心懷恐懼並不困難,因為假裝害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心理暴力可以界定我們確信,一個處於家庭暴力中的婦女很容易被識別,我們希望她能夠被視為受害者並受到法律保護。
3、儘管新法案廣受歡迎,但一些執法官員心存疑慮,擔心在審理具體案件時難以界定“精神虐待”行為。新法案將一種非常含糊的行為納入違法行為,而在刑法中必須對違法行為進行“非常精確的定義”,才能讓每一個公民明曉什麼行為合法,什麼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