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外無物(明代王守仁闡述心物關係的一個基本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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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外無物,是明代王守仁闡述心物關係的一個基本命題,出自《傳習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心外無物
  • 出自:《傳習錄》
  • 提出者王守仁
引證解釋
語出《傳習錄》上:“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於事親,即事親便是一物,意在於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所以某說,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物。”又說:“心外無物,如吾心發一念孝親,即孝親便是物。”所謂心即人的意識,而物卻不是實物而是事。事包括有關這件事的意念和行動兩個方面。意念就是心的表現,自然不在心外,行動是主觀見之於客觀的東西,雖不能說就在心中,但是也不能離心而存在,在這個意義上也可以說不在心外。因為物即是事,事不在心外,物當然也就不在心外了,概括起來即是“心外無物”。守仁提出這個命題從根本上改變了格物的意義。在思想界占統治地位的朱子學認為,格物就是即物而窮理,其目的是認識天理,擴充心知,為提高人的道德修養服務。但是王守仁則認為這種理解是根本錯誤的,格物不是要人認識物中的天理,天理是人的本心,早就存在於人心之中,不用通過格物來得到。格物的正確意義是格心中的事,格心中的意念,使它從不正得以復歸於正。正如他自己所說:“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
但是心外無物不僅具有倫理學意義,而且具有世界觀意義。也就是說,不僅道德生活中的事不在心外,而且與人有關的自然物也不在人的心外。這些物為什麼不在心外?守仁認為它們與人心相關,即使看來與心無關的事物,實際上也在這個關係之中。譬如深山中的花樹自開自落,看來與人無關,但是守仁指出:“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你來看此花時,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傳習錄》下)同歸於寂是說心與該物的關係是潛在的,而當它與人建立聯繫、產生感應時,潛在關係就變為現實關係,仍然可以說不在心外。守仁的心物關係論可以概括為“人心與物同體”。同體也就是在不可分離的主客、能所關係中。守仁說:“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地鬼神萬物離卻我的靈明沒有天地鬼神萬物,我的靈明離卻天地鬼神萬物亦沒有我的靈明。”(《傳習錄》下)這裡的天地鬼神萬物是作為人的世界的天地萬物,而不是純自然的天地萬物,這樣的萬物才是依賴於人心的。所以當弟子問他天地萬物千古存在,為什麼說依賴人的靈明?守仁答道:“今看死的人,他這些靈明游散了,他的天地萬物尚在何處?”(同上)因此,世界觀意義上的心外無物,是一種原則同格說,是從客體對於主體的意義上來考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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