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因性反應症

心因性反應症是一組由於明顯的心理社會因素所致的心理疾病。一般地說,決定本組疾病的發生、病程和臨床表現的因素有:(1)生活事件和處境;(2)社會文化背景;(3)個性特點、教育程度、智力水平、生活態度、信念等。這裡所說的心理社會因素並稱為心理刺激即一般簡稱心因,它是指這類刺激來源於人的社會活動和精神生活中的劣性刺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心因性反應症
  • 分類:心理疾病
  • 引發原因:由於明顯的心理社會因素所致
  • 因素:生活事件和處境
機體是否會在心因作用下致病要取決於兩個因素:(1)心因的強度(如災難性事件),或強度雖然不大、但因持續的積累作用(如長期的人際關係緊張、內心矛盾等),或同時遭受多個心理刺激(如既有經濟困難、又遇親人亡故、自己生病,所謂“雪上加霜”),發生綜合作用,這時會引起心理平衡、調節系統崩潰。(2)當事人的態度與反應特點,如同樣是親人亡故,大多數情況不會引起當事人很大痛苦而成為當事人的強烈心理刺激,但如親人是在年老久病或與當事人已經反目、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則該親人的死亡不形成明顯心理刺激。另外,有些外界因素本來並無明顯刺激可言,如某種職業,而當事人不願從事該職業,會覺得這工作是一種負擔、乏味,這就可能成為心理刺激。又如經濟改變、財產損失,對把金錢看得重與看得輕的人,其刺激強度顯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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