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工作職責,
基本概況
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於2011年3月正式組建成立,正科級建制,為縣政府執法機構。
工作職責
1、行使城區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城區綠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區規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城區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城區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城區文化市場稽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工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行政處罰權;
9、履行法律、法規、規章或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