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羅江區水利局

德陽市羅江區水利局

德陽市羅江區水利局是德陽市羅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陽市羅江區水利局
  • 辦公地址:四川省德陽市羅江區雨邨東路12號
  • 所屬地區:德陽市羅江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負責組織編制全區水利事業發展的綜合規劃、水利基本建設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全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保護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擬訂全區中長期和年度供水計畫,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負責水量分配方案和自然災害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提出限制用水總量意見,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稅徵收核定管理工作。
(三)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和水源地保護規劃,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對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水利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為水旱災害應急搶險提供技術保障。
(五)擬訂全區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各行業的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六)負責水資源監測,協調全區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工作,對水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資源信息、水情預報、水域水質通報和全區水資源公報。
(七)擬訂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上報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水利基本建設;對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實施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鎮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督。
(八)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全區重要江河、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河道采砂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涉河建設項目的行洪論證及河勢穩定評價工作。
(九)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水土保持監測,水土流失定期公告,監督生產建設項目方案報批、實施、驗收。
(十)組織編制水利工程規劃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制定農業用水計畫,指導全區農業灌溉工作。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水電建設項目涉水事務的行政審批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水利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各鎮之間水事糾紛,查處水事案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河道采砂、涉河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牽頭擬訂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計畫,擬訂相關工作制度和考核辦法;負責工作計畫、各項制度、考核辦法落實和督促;承擔完成上級部門考核工作。
(十三)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組織指導水利項目的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
(十四)承擔區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 、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政務信息、績效考核、綜治維穩、督查督辦、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機關保密保衛、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重大會議和重要接待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組織編寫全區行業大事記、年鑑;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行政效能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局文化、體育、衛生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擬訂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職工教育培訓、職稱評定、職業技能鑑定;協助黨組抓好機關和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承辦出國(境)人員政審、選派、報批和涉水國外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局離退休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財務、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組織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承擔水利行業各類規費徵收、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資金的內部審計調查和監督工作。
(二)水利和水保股
負責指導農村水利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監管。承擔水利行業、農村集中供水安全生產和監管工作。指導全區水利工程建後管護機制的建立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和維護;擬定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安全飲水工程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土保持規劃及實施方案;負責全區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工作;組織區級管理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術審查,負責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水土保持監測和水土流失綜合防治;負責水土流失危害預測工作;參與水土保持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編制水利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牽頭做好河湖長制相關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股
承擔區節水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擬定全區水量分配、水資源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指導飲用水水資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監督性監測水庫及飲水水源區等水域的水量、水質;負責水資源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落實和考核工作;發布水資源信息和水域水質通報公報;協調水文工作;擬定節約用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定節約用水有關政策,監督節水技術質量標準、規程、規範的實施工作;負責節約用水、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管理與監督;組織參與重大節水項目的設計審查與工程驗收。負責擬定全區水利法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行業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和普法教育;負責水利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培訓考核;組織協調並處理重大水事糾紛;承辦本部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組織聽證及行政賠償、行政調解等事務;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對本局適用一般程式的行政處罰案件進行法制審查;負責水利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按照區水利局授權範圍履行審批職責,負責區水利局水資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道(防洪)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審批事項(含政務服務事項)的協調管理工作。
(四)建設管理股
組織編寫水利行業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全區水利行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的編制、審核、報批工作;承擔水利綜合統計工作;承辦中小型水利項目初步設計的初審轉報工作;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的管理和驗收,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指導實施。負責水利建設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檢測)的招投標(中介)活動,負責水利工程開工備案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負責全區水利建築市場的清理、整頓、規範和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資金計畫和撥付審核,配合局辦公室做好工程財務決算,牽頭組織水利工程竣工驗收工作,開展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報審,收集竣工資料並歸檔。
(五)區水利灌排工程服務中心。負責全區區管水利灌排工程日常管理和安全運行工作;負責水利灌排工程維修養護、年度歲修工作;負責全區農業用水管理,農業用水水量結算,農業水費分解和催收工作;對小(二)型水庫及農村村內農民自身受益的小型水利工程、農村人口飲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運行工程進行指導;開展抗旱減災服務,對水利資產進行管理。
(六)區水土保持中心。宣傳、貫徹執行與水土保持有關的法律、法規;對水土流失預防、小流域治理工程保護、管理等水土保持活動,依法進行檢查、監督;協調處理水土保持糾紛,配合公安、法務部門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及配套法規的重大案件;加強與生產建設單位的聯繫,開展水土保持技術服務工作。
(七)區水旱災害防禦中心(區河道保護服務站)。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分析全區洪澇易發點、隱患點分布和水旱災害發生趨勢,研究做好水情旱情監測預警,防洪設施建設維護工作;協助開展水旱災害的應對處置;完成區應急管理與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區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技術服務中心。宣傳貫徹執行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法律法規,保障全區境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參與區內水利工程的質量等級核定、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編制工程質量評定報告;負責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負責全區境內新建、擴建、加固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承擔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監控;對本區水利工程的質量等級核定、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編制工程質量評定報告;負責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掌握區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開展情況,組織培訓質量監督人員;協助配合省、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工作,指導各鎮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同時參與受監督項目質量與安全事故的分析、處理以及有關質量爭議的處理;掌握轄區內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動態和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情況,積極開展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檢查活動。
(九)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中心。貫徹執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後期扶持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區級有關具體政策措施;承擔移民資金管理職責,擬定全區移民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辦法,負責有關項目、資金、基金、物資的分配、管理、使用、稽察審計、績效考評、統計監測等監督工作;負責移民安置、後期扶持的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組織移民民眾生產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及移民工作人員培訓;負責制定全區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計畫,管理和監督全區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實施工作,組織移民安置驗收、後期扶持和監督評估;負責協調處理移民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有關的社會穩定工作,負責移民安置、後期扶持的政策宣傳工作。

現任領導

劉宗順 德陽市羅江區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
唐勝利 德陽市羅江區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周小龍 德陽市羅江區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 政 德陽市羅江區水利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分管政務公開工作)
劉 舒 德陽市羅江區水利局黨組成員、水利灌排工程服務中心主任
羅  徐 德陽市羅江區水利局黨組成員、水利灌排工程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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