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13〕12號)、《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川委發〔2014〕4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6〕9號)精神,為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我市民營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壯大,進一步發揮非公有制經濟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德陽市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13〕12號)、《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川委發〔2014〕4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6〕9號)精神,為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我市民營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壯大,進一步發揮非公有制經濟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加強引導,搞好服務,完善措施,促進民營企業以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為抓手,推進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進一步規範經營行為,提升管理水平,促進轉型升級,全面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和市場競爭力,走可持續的現代企業發展道路,為推進“三大發展戰略”和實現“兩個跨越”做出更大貢獻。
二、主要目標
通過促進民營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民營企業產權結構向股份化轉變、企業決策向民主化轉變、企業班子向職業化轉變、企業經營向規模化轉變、融資渠道向多元化轉變、員工管理向人性化轉變的“六大轉變”目標。2016年,重點促進5—10家民營重點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2017年,全市50戶民營重點企業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2020年,全市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三、促進原則
(一)堅持企業自主。充分尊重企業意願,調動企業積極性,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增強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遵循市場規律。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依據市場規則,政府通過服務引導、政策扶持、示範引領等方式發揮導向作用,加快企業產權結構多元化,推動企業治理模式社會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場化企業經營機制,進一步釋放企業發展活力。
(三)加強分類引導。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類推進,不搞“一刀切”,注重不同類型、不同行業、不同發展歷程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求,通過專業性和針對性的諮詢和指導,有序引導民營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四、主要任務
(一)完善企業法人產權
1.促進民營企業明晰產權。引導企業通過清產核資、界定產權、清理債權債務,核實企業法人財產占有量,重點對企業的商標商譽、專利技術、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進行評估。引導企業產權與企業家個人或家族財產分離,明確企業各股東的持股比例,為引入外部戰略投資者、鼓勵人才以技術入股、實現企業形態的進一步轉變創造條件。
2.促進民營企業產權多元化。引導企業進行資本的多元化、社會化改造,實現企業產權結構的多元化、企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進行股份制運作、公司化經營。引進外部戰略投資,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參與收購、產權受讓、投資控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全面參與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拓寬融資渠道,實現企業產權多元化,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3.引導企業內部產權結構合理化。通過企業內部產權的合理再分配,增加職業經理人及技術骨幹、員工的持股比重,使企業經營層和骨幹人員與企業緊密連結起來,使股東和經營者利益相連,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促進民營企業進行規範的股份制改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民營企業按照股份制公司要求進行改革,使其既具有公司制的形式,又具有公司制的相應內涵。
(二)建立健全組織制度
1.促進民營企業制定規範的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明確公司的類型、規模、經營範圍、營業期限,明確公司的組織結構,明確公司的財務、審計、勞動人事、業務管理方式等。
2.促進民營企業建立規範的組織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引導企業規範組建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明確各自的職權及議事規則,調整最佳化原有家族制企業的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在議事程式、決策程式、議事規則、財務規則、工作準則和工作守則等方面規範運作,強化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形成相互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體系,實現權、責、利的協調統一。
3.注重發揮民營企業基層黨組織作用。以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為統攬,堅持無黨組織抓組織覆蓋、有黨組織抓規範提升,建立黨組織和企業管理層雙向互動工作機制,注重把黨員培養成生產經營骨幹、把生產經營骨幹培養成黨員,引導民營企業黨建與發展兩手抓;探索發揮企業黨組織作用的有效途徑,引導企業黨建活動貼近生產經營、貼近黨員、貼近職工,通過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服務企業轉型升級和做大做強。
(三)加強和改善企業經營管理
1.從規範公司章程入手,健全公司運營相關規章制度,引導民營企業建立一整套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約束機制。
2.促進民營企業廣泛採用現代管理方法,最佳化企業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完善內部風險管理和精細化管理,全面加強質量、安全、財務、行銷等管理,建立企業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大力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3.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支持其申報進入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在海外資本市場上市,或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拓寬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4.促進企業重視企業文化建設,塑造團隊精神,注重企業與員工的雙贏戰略,通過人性化管理,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榮譽感,提高企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引導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增強法治意識,積極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五、促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民營企業範圍
(一)規模以上企業。
(二)本地重點培育的擬上市企業和擬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
(三)完成股改前期基礎工作,初步建立了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的企業。
(四)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爭取上市、掛牌意願性強和積極性高的企業。
六、促進措施
建立完善評估、培訓、專家診斷、中介保障和宣傳五大機制,條塊結合、分層分類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一)建立完善評估機制。結合民營企業發展實際,在搞好摸底調查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民營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評估標準和機制,並以此為依據,分類別、分層次對民營企業進行評估。
(二)建立完善培訓機制。依託相關培訓機構,通過分層、分類、分批舉辦培訓班、組織學習考察等培訓方式,組織對民營企業法人代表、管理人員、技術骨幹等人員開展現代企業制度有關知識培訓,提升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能力。
(三)建立完善專家診斷機制。邀請省內外高校專家和上市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私募基金、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高管,組成專家顧問團隊,針對擬參與改制民營企業的情況,搞好分類指導,進行發展戰略、企業誠信、社會責任、創新能力、治理機制、品牌建設、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免費診斷諮詢。
(四)建立完善中介服務機制。依託社會力量,運用市場方法,充分依託科研院所、高校、證券、基金、私募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財稅服務中心、產權交易中心等社會中介組織資源,促進民營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五)建立完善宣傳機制。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廣泛宣傳民營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意義;組織宣講團宣講,重點宣講已上市或已掛牌交易的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企業發展不成功的典型案例以及改制階段企業的良好發展勢頭,形成支持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良好氛圍。
(六)落實獎勵制度。根據《德陽市鼓勵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獎勵辦法》(德辦發〔2013〕55號),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