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興市監察委員會是由德興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德興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月5日,德興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李元濤被選舉為德興市首任監察委員會主任。當天下午,根據德興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李元濤提名,德興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依法表決任命陸自立、祝康利、江雄同志為德興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任命方曉根、汪翔為德興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2月6日上午,德興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隨後,在德興大廈一樓視頻會議室召開了德興市監察委成立大會,市委書記劉瑞英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