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德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德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德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德江縣青龍街道辦事處橋頭社區鐘山西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德江縣青龍街道辦事處橋頭社區鐘山西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編制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髮展戰略、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
(二)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研究制定全縣住房及住房保障的建設、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有關保障性住房的資金安排,對保障性住房小區進行規範化管理和設施設備維修保養。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縣物業服務企業,監督管理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及市場準入,加強對公租房(含廉租房)小區的管理。負責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
(四)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商品房現售預售備案、商品房買賣契約網簽備案及存量房轉讓契約網簽、房屋面積管理、商品管理信息平台建設。指導監督城鎮規劃區內的房地產建設發展、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經紀管理等工作。監督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指導監督房地產開發建設和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
(五)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市場主體各方實施勘察設計、建設監理、施工許可、契約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工程擔保和工程風險等規章制度;指導和協調全縣建設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指導監督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的實施。指導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六)負責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並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指導全縣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對建築市場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處理工程計價爭議。負責招標投標和城建檔案資料的管理。    
(七)負責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鎮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監督管理工程監理、施工安全、工程造價、工程交易、工程質量檢測;負責建築業企業及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以及市場準入管理,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負責竣工驗收備案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管理工作,審查城鄉大中型建築工程初步設計,負責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和外來建築企業備案登記,組織房屋安全鑑定工作,宣傳推廣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城鎮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建設領域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城鄉燃氣規劃、安全管理工作,承擔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消防設計備案及驗收工作。
(八)負責研究擬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監督管理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指導鄉鎮開展環境衛生工作。
(九)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專項整治和重大行政執法活動,查處違法案件;組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辦理,負責本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十)承擔智慧城市指揮中心的運行、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對臨街建築物或設施容貌實施市容許可行政審批;負責臨時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廣場、空地的審批;負責戶外廣告、門面招牌、布標橫幅設定的審批管理。
(十二)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修以及經費計畫的編制;負責城市公園、廣場、橋樑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和安全檢測;參與城鄉規劃中涉及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工程項目的論證、設計方案審查、工程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全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負責各類建設項目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項目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以及檢查驗收,負責城區夜景亮化工程的建設、管理和維護等;負責城鄉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處理工作。
(十三)負責擬訂村鎮建設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指導村鎮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工作;負責推廣套用農村住房通用圖集;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試點村鎮的規劃建設及相關工作;指導村鎮遷建(重建)建設工作;指導城鄉融合快速發展,負責開展新型城鎮化和小城鎮建設。指導和協調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的申報、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各鄉(鎮、街道)涉及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和鄉鎮分局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建築行業職工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依法促進政務數據規範化、共享和開放。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承辦文秘、會務、保密、後勤、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新聞宣傳、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檔案起草、記錄、辦理日常事務等工作;綜合協調城鄉建設和住房保障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統籌目標考核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工作。負責機關消防工作。
二、財務室
負責編報本部門預(決)算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統計、財務年報等工作;負責管理城建專項資金;負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工作;負責住房增量補貼資金、維修資金管理及工資發放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
負責住建系統的法制建設、法制宣傳、諮詢、解釋和普法等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信訪、糾紛調解和應訴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有關建設系統地方性法規、草案的起草,跟蹤督促縣住建局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住建行業內平安建設工作。
四、行政審批股
履行法律、法規賦予住建系統的行政審批相關事項;擬訂行政審批服務相關規定;審查、受理、核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有關證件;負責行政許可項目政務公開,法律、法規的宣傳、服務及業務諮詢;負責在行政審批工作過程中和相關職能股室的溝通;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行政審批相關收費的收取;負責做好各類審批資料的整理、統計工作;負責與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聯絡。
五、環境衛生管理站
為全縣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提供服務,制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年度計畫,編制市容環境衛生髮展規劃;承擔城區生活垃圾清運、中轉、處置;承擔城區主次幹道的清掃、保潔、沖洗,垃圾箱、果殼箱的清洗;城區公廁管理、規劃,建設和管理城區環衛設施;指導、監督鄉鎮(街道)垃圾無害化處置。
六、城市園林綠化站
為城市園林綠化及公園管理工作提供服務,編制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負責縣域內公園綠化、轄區範圍內主次幹道、背街小巷行道樹、花壇花帶、遊園綠地的更新、修剪、栽植、病蟲害防治等養護工作;承擔公共綠地汛期搶險,轄區道路背街小巷、居住小區和庭院單位行道樹、花壇花帶的臨時占用、砍伐移栽、拆除等工作和城市公園內環境衛生、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及大型民眾文化活動服務工作。
七、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維護城市管理秩序,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和市容市貌等專項整治和重大市容保障活動承擔廣告設定和臨時占道審批管理,城市建成區內露天燒烤食品、商品交易市場、店面外、居民小區外以及其他侵占道路和公共廣場無照經營的行政管理,對貨運經營者未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拋灑等的行政管理,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未劃定停車位置的區域停放的行政管理,組織開展城區城市管理及規劃執法活動。
八、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為全縣城鎮低收入家臭提供住房保障服務工作,為轄區內住房保障對象的準入,退出和城市保障住房分配提供服務,承擔城鎮住房租賃補貼的發放工作。
九、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
為全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務,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負責對全縣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受理建設工程質量信訪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建築安全監督管理站
為縣建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務,制訂和完善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編制建築工程應急搶險預案,制定全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點;組織全縣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和執法活動,督促相關責任主體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對重大建築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發布建築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依法受理建築安全生產信訪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村鎮建設管理站
為全縣村鎮建設管理工作服務,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負責農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工作;指導村鎮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重點村鎮的建設及相關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的遷建(重建)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房屋徵收與補償中心
為全縣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提供服務,開展房屋徵收與補償服務工作,開展社會穩定風險、房屋徵收評估並負責數據統計和檔案資料管理,協助指揮部(臨時機構)對徵收對象進行調查、登記;協助做好房屋徵收安置資金、安置房星的落實工作擬訂城鎮棚戶區改造計畫和方案開展棚戶區改造服務工作。
十三、路燈管理所
為路燈設施管理工作提供服務,編制城區道路照明設施規劃,維護城區道路照明。
十四、消防監督管理站
為全縣房地產開發項目消防設計的指導和審查驗收提供服務,負責房地產建築項目消防設計的指導和消防審查竣工驗收,負責對消防備案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房地產開發項目與物業監督管理站
為全縣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提供服務,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銷售契約備案,商品房買賣契約網簽備案;商品房預售契約備案;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商品房交付備案;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登記備案;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契約備案;宣傳貫徹《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範轄區內的物業服務活動和行為;指導轄區內商業、大廈、住宅小區等項目召開首次業主大會和成立業主委員會,並對其登記備案;負責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和監督工作;負責轄區內城市物業活動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等級備案;負責受理轄區內物業服務活動的投訴,協調處理物業服務活動中的糾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覃進東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獲得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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