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性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和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慶縣衛生局
- 地點:德慶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2、制訂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街道)合理配置衛生資源;貫徹執行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醫療衛生技術規範,落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制度和執業人員準入制度,對全縣醫療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和醫護質量監控工作。
3、管理全縣采、供血工作。
4、制訂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多葛囑合防治。
5、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指導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防治工作。
6、擬訂全縣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療衛生科研攻關,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抓好醫學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管理,促進醫藥科技為衛生事業發展服務。
7、擬訂全縣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工作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疾病預防控制、衛生保健(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全民健康教育工作的組織管理。
8、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執行國家的中醫政策,落實發展現代醫藥學和傳統醫藥學,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和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
9、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急性職業中毒事故,以及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10、監督執行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開展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規範衛生服務行為,促進衛生部門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衛生工作重大政策;
2、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
3、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信訪、宣傳報導、督辦檢查、安全保衛、後勤管理、對外交流和外事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1、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
2、研究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建議;
3、管理和安排縣級衛生事業經費;
4、監督和指導全縣衛生單位基建年度計畫執行及基層衛生機構的改造建設;
5、對全縣大型醫用設備裝備的配置實行審查和監督管理;
6、對局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進行監督和內部審計;
7、負責衛生統計和勞資統計;艱拔贈
8、按規定做好有關衛生基金的籌集和管理。
(三)業務股
1、研究指導全縣醫療機構改革,擬訂醫療事業的發展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
2、按程式依法對醫求奔企艱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進行審批和年審,抓好基層醫療網路建設,並對醫療機構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3、組織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
4、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質量和服務質量;
5、組織對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的醫療救護和協調工作;
6、負責處理醫療事故、醫療糾紛;
7、負責受理縣級醫療廣告的申報審查;
8、擬訂衛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
9、負責衛生教育、培訓工作,抓好繼續醫學教育和醫學衛生自學考試管理等工作;
10、擬訂傳染病、地淋戶方病、慢性非傳染病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
11、組織開展疾病預防控制技術諮詢和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教育;
12、組織協調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
13、擬訂地方農村衛生、社區碑嚷奔熱衛生、婦幼衛腳影尋生(含母嬰保健)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實施,負責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生殖健康服務的實施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計畫生育技術的衛生標準,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
14、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15、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設邀迎法規,擬訂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中醫行業技術標準,制訂中醫行業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16、指導中醫醫療機構和綜合醫院、鎮衛生院、衛生站的中醫、中西醫結合業務建設;
17、協同有關部門管理中醫外事工作。
(四)衛生監督股
1、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指導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
2、負責全縣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等社會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衛生監督工作規劃和計畫,檢查、督促、指導預防性、經常性衛生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法規的宣傳教育;
3、負責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
4、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依法審批衛生許可證;
5、查處衛生違法案件;
6、負責調查處理相關的民眾來信、來訪、投訴及衛生行政複議等;
7、負責依法治理、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人事股
1、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本縣轄區內衛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人事制度改革;
2、負責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與評審工作;
3、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組織開展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和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4、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工資、幹部職工教育統計、知識分子和衛生專家管理,以及徵兵和軍轉幹部的安置等工作,負責人員調配、人事任免、幹部考核、人才交流、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及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教育、工青婦和計畫生育工作;
6、負責局機關及協助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7、負責衛生行業作風建設;受理檢舉、控告、申訴,查處違反黨紀、政紀行為以及進行專項檢查和開展黨紀、政紀、法紀教育。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
1、負責組建全縣公共衛生監測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擬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
3、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組織和指導各鎮(街道)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幫助和指導各鎮(街道)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預防救治工作。
(七)德慶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和開展全縣城鄉社會衛生管理、監督和愛國衛生效果評價,實施農村改水改廁、除四害(鼠、蚊、蠅、蟑螂)和創建國家衛生城鎮工作。
4、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質量和服務質量;
5、組織對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的醫療救護和協調工作;
6、負責處理醫療事故、醫療糾紛;
7、負責受理縣級醫療廣告的申報審查;
8、擬訂衛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
9、負責衛生教育、培訓工作,抓好繼續醫學教育和醫學衛生自學考試管理等工作;
10、擬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
11、組織開展疾病預防控制技術諮詢和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教育;
12、組織協調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
13、擬訂地方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實施,負責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生殖健康服務的實施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計畫生育技術的衛生標準,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
14、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15、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中醫行業技術標準,制訂中醫行業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16、指導中醫醫療機構和綜合醫院、鎮衛生院、衛生站的中醫、中西醫結合業務建設;
17、協同有關部門管理中醫外事工作。
(四)衛生監督股
1、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指導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
2、負責全縣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等社會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衛生監督工作規劃和計畫,檢查、督促、指導預防性、經常性衛生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法規的宣傳教育;
3、負責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
4、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依法審批衛生許可證;
5、查處衛生違法案件;
6、負責調查處理相關的民眾來信、來訪、投訴及衛生行政複議等;
7、負責依法治理、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人事股
1、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本縣轄區內衛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人事制度改革;
2、負責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與評審工作;
3、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組織開展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和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4、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工資、幹部職工教育統計、知識分子和衛生專家管理,以及徵兵和軍轉幹部的安置等工作,負責人員調配、人事任免、幹部考核、人才交流、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及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教育、工青婦和計畫生育工作;
6、負責局機關及協助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7、負責衛生行業作風建設;受理檢舉、控告、申訴,查處違反黨紀、政紀行為以及進行專項檢查和開展黨紀、政紀、法紀教育。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
1、負責組建全縣公共衛生監測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擬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
3、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組織和指導各鎮(街道)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幫助和指導各鎮(街道)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預防救治工作。
(七)德慶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和開展全縣城鄉社會衛生管理、監督和愛國衛生效果評價,實施農村改水改廁、除四害(鼠、蚊、蠅、蟑螂)和創建國家衛生城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