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市地方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執行財務制度、會計制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管理全市社會審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州市財政局
- 地點:德州市
- 性質:財政局
- 職能:指導經濟計畫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信息中心牌子) |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文電、網路和信息宣傳、機要通信、檔案、安全保密、應急管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
綜合科(掛市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牌子) |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和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制定財政票據管理制度。 |
法規科 | 對財稅法規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補充、修改、完善的建議;擬訂有關財稅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對市政府各部門草擬的規範性檔案中涉及財稅方面的條款進行審核;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財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行政處罰的法制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
稅政科 | 提出實施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市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建議;擬訂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開展稅源調查分析;承辦關稅方面的有關工作;承辦許可權內的稅收減免、退稅審查工作;負責地方稅務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 |
預算科 |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市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承擔市對縣(市、區)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
國庫科 |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和貫徹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兌付有關工作。 |
行政政法科 | 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承擔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 |
教科文科 |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
經濟建設科 | 承擔工業、交通、資源、環保、建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 |
農業科 |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 |
社會保障科 |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
企業科 | 參與研究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並提出調整建議;研究擬訂支持企業改革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有關支持企業改革發展的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研究反映《企業財務通則》執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負責監繳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
金融與國際合作科(掛市世界銀行貸款管理辦公室牌子) | 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擬訂擔保業相關政策、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承擔政府外債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研究分析涉外財經問題,負責我市與國(境)外財經交往與合作事宜;參與貸(贈)款、擔保和聯合融資的對外談判、轉貸(贈)、償還工作,監督資金的使用;負責農業保險、小額擔保貸款補貼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和項目管理有關工作。 |
基層財政管理科 | 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擬訂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村級財政資金;監督檢查財政用於“三農”的資金使用情況;指導全市“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工作。 |
會計科 | 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貫徹實施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組織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組織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
人事教育科 |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和隊伍建設。 |
市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 | 擬訂全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
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 | 主要負責全市政府債務管理工作。 |
預算績效管理課 | 主要負責建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和評價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 |
政府購買服務辦公室 | 主要負責政府購買服務的管理工作。 |
市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 | 負責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制度及管理辦法;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協調財稅、審計監督檢查工作;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對預算部門和單位銀行賬戶的設立、變更、撤銷、使用和管理實施監督;受理違反財稅法規、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舉報事宜,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指導全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
市財源建設辦公室 | 負責擬訂全市財源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編制執行全市財源建設專項支出及支持企業發展資金預算;綜合協調財源建設工作;監督各項政策措施和扶持資金的貫徹落實,對全市財源建設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動態管理全市及重點行業、重點項目財源狀況;對市直單位和縣(市、區)財源建設工作進行分類指導和目標考核。 |
市國有資產監督 管理辦公室 |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市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市級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二)指導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推動全市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三)對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四)依照法定程式和職責分工,會同有關部門對部分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負責建立國有企業管理者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企業管理者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決定對企業管理者的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擬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意見,調控、審核所出資企業工資總額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水平。 (五)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對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推薦董事、監事人選;指導市級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提出國有資本收益運用計畫;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七)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組織實施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財務信息、統計分析、績效評價和清產核資工作,依法對所出資企業財務進行監督;負責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轉讓、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依法監督管理市級企業的國有資產,查處和制止國有資產流失、損失行為,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擬定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制度,指定公物拍賣企業;制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准和備案工作;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八)代表市政府對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實施授權經營;擬定實施市級國有資產營運機構設立、變更、終止及授權營運國有資產方案;審核或批准市級國有資產營運機構長遠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畫、年度營運報告和重大事項報告;對市級國有資產重大投入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跟蹤監測投資效益。 (九)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市非稅收入管理局 | 一、負責全市非稅收入的巨觀控制和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全市非稅收入的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直售房收入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研究擬定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以及收費項目。 四、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管理工作。 五、具體負責個體私營業戶各項收費的徵收。 六、負責市直非稅收入、收費的稽查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收支計畫、年終決算的審核審批工作。 八、負責市直各部門單位非稅收入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九、完成市財政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
市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 主要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等服務工作。 |
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 負責政府採購規章制度制定,採購計畫編制、集中採購委託、資金支付、法規政策落實等監督管理工作。 |
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 一、指導和推動全市國庫集中支付改革。 二、覆核市級預算單位的用款計畫指標。 三、具體辦理市級財政資金直接支付。 四、負責市級集中支付資金的會計核算。 五、負責財政專戶資金的安全管理。 六、建立財政資金支付監督制約機制,負責資金使用的監督。 七、建立信息數據統計系統,準確快捷地提報財政支付狀況。 |
市經濟發展投資服務中心 | 負責政府性引導基金管理、股權投資、資本運營、資產管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市政府投融資管理中心 |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政府投融資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參與市政府投融資政策的調研工作。(2)按照批准的政府投融資計畫,管理政府項目的投融資業務;為政府確定的承擔投資、建設、管理和經營任務單位統一對外融資、歸還借款;根據批准的融資方案選擇金融機構進行融資,及時撥付資金。(3)負責制定並實施利用政府信用取得建設性資金的管理辦法,實行統借統還;負責歸集不同渠道的還款來源,建立穩定的還款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確保政府信譽。(4)從事政府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運營,承擔保值增值責任,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收益權。(5)指導市老城改造投融資管理中心、市城建重點項目投融資管理中心、市運河開發建設投融資管理中心、市高鐵新區投融資管理中心、市新能源和國家生物高技術產業基地資金的使用及運營業務。(6)承擔原德州市城市經營建設投資總公司的城市資產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德州德達城市建設投資運營有限公司的管理。(7)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
市財政幹部教育培訓中心 | 承擔全市財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財務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和財政系統的各類會議接待等工作,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掛市農業引用外資項目辦公室牌子) |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並對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的貫徹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二、研究草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和引用外資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國家、省立項的年度開發項目並組織實施。 三、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統籌安排、分配使用、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回收等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多種經營和利用外資項目的考察評估、計畫編報、立項審查、工程檢測監督、計畫統計、竣工驗收及項目建成後的管護和運行。 五、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的調研、宣傳、培訓和典型經驗總結工作;擬定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實施的具體辦法和細則。 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對外交流、合作和農業引用外資項目的資金回收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
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 主要負責市級財政投資評審工作,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市棚戶區改造資金管理中心 | 負責市棚戶區改造資金管理相關工作,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