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位於德興中大道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50年10月,屬於國家審判機關,負責受理髮生在德州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一審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訴訟案件,一審涉外(含港澳台)商事訴訟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經過基層法院審理的抗訴、抗訴和第二審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訴訟案件及按審判監督程式審理的案件。
法院領導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孟祥剛。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光輝。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黃勇。
歷任院長
機構設定
截止到2014年12月,德州中院下轄德城、陵城、開發、樂陵、禹城、寧津、武城、平原、齊河、臨邑、夏津、慶雲等12個縣(市區)基層法院、46處人民法庭,兩級法院現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1400餘人,其中,中級法院190餘人,內設 28個職能部門。
內設機構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辦公室,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行政管理裝備處,研究室,技術室,法警支隊,立案二庭,書記員管理辦公室,政治部(組織人事處、法官管理處、培訓教育處),離退休幹部管理處,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共28個內設機構。
法院建設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體要求,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人大的有力監督下,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終堅持以“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主線,大膽實踐,深入探索,創造性推行了曾在全省乃至全國引起良好反響的判前評斷、便民訴訟、訴調對接、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行政審判圓桌審理模式、綜合治理執行難、交通事故合議庭、文化建設等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全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司法服務。2006年以來,以尚洪立院長為首的領導班子率領全市兩級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員更加意氣風發、鬥志昂揚,積極倡導“厚德崇法,司法為民”,“明察慎斷,公正司法”等理念,抓制度、重落實、促規範,實現了重點工作有突破,整體工作有位次的目標。
所獲榮譽
近年來,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被表彰為全國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作權益工作先進單位和全國集中化解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被最高法院選為全國司法改革聯繫點法院和全國司法公開示範法院,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為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連年榮獲全省法院綜合考核先進單位,全省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省文明機關、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法院思想宣傳優秀單位稱號,連年被評為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評先進集體;先後獲得省市領導重要批示200多次;先後湧現出全國模範法官白光鋒、全國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個人郭仁軍、全國法院紀檢監察工作先進個人蘇建軍、全國三八紅旗手陳玫、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幹警張延軍、全國法院先進個人鄭春筍、全國優秀法官賈風勇、全省法院優秀領導人劉建華等先進典型;臨邑法院榮立集體一等功並被表彰為全國優秀法院,樂陵市法院、齊河法院被表彰為全省優秀法院。
2020年3月,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獲得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攻堅克難獎”先進集體表彰。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