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市紅十字會

主要職責
⒈組織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雲南省紅十字會條例》,執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依照中國紅十字會制定的方針、政策和雲南省紅十字會制定的工作辦計畫和規劃,制定本地區的工作計畫、規劃,指導當地各級紅十字會組織開展工作。
⒉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員及其他受害者進行求助。
⒊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區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組織開展民眾性的初級衛生救護訓練和現場急救工作。
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規定,推動無償獻血和造血幹細胞的捐獻工作。
⒌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⒍參加愛滋病防治及吸毒危害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民眾的自我防範意識和能力。
⒎參與我州貧困地區的醫療服務與扶貧濟困工作。
⒏開展民間對外交往。與國內外、省內外紅十字會及非政府組織建立友好關係,增進相互往來,開展交流與合作,以擴大我州的對外開放程度,爭取多方援助。
⒐按照“一國兩制”原則,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的交流與合作;協助政府開展對台工作,開展兩岸紅十字會的交流、合作。
⒑開展海峽兩岸和我州邊民,境內難民的查人轉信工作;參與有關人員的遺返和見證工作。
⒒根據中國紅十字會和雲南省紅十字會部署,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求援工作。
⒓宣傳紅十字運動的基本知識和國際人道法,並按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⒔完成雲南省人民政府,德宏州人民政府和中國紅十字會、雲南省紅十字會委託的工作和任務,協助相關部門完成其他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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