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民法總則案例研習

德國民法總則案例研習

《德國民法總則案例研習》是2020年3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德]卡爾-海因茨·費策、[德]伊娃·伊內斯·奧博格菲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國民法總則案例研習
  • 作者:[德]卡爾-海因茨·費策、[德]伊娃·伊內斯·奧博格菲爾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3月
  • 定價:8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21609363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研習民法總則案例是深入學習的基礎。本書是德國深受好評的案例指導書,以基本知識梳理 典型案例解析的方式,講解法律規範的實際適用,有助於培養分析複雜案例的能力與法律邏輯思維。書中精選三十三個典型案例,涵蓋意思表示的生效、一般交易條款、行為能力、意思瑕疵與合意瑕疵、法律行為的無效、代理制度以及同意等基礎知識,還涉及民事訴訟法、商法、繼承法、公證法等。第十版納入了新的司法判例、文獻以及相關立法變更。

作者簡介

[德] 卡爾-海因茨 ;費策
德國康斯坦茨大學教授,萊比錫大學名譽教授,先後在法蘭克福大學、明斯特大學和康斯坦茨大學主持民法、商法和經濟法教席,曾擔任康斯坦茨州法院法官(1987—1989)和斯圖加特州高等法院民事二庭法官(1989—2014)。
[德]伊娃·伊內斯·奧博格菲爾
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教授、副校長,主持民法、著作權法、國際私法與法律比較教席。曾在比勒費爾德大學斯特拉斯堡大學康斯坦茨大學學習,並在康斯坦茨大學獲得博士學位和教授資格。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法律行為與意思表示
概 述 法律行為
案例一 意思表示的構成要件;表示過失
案例二 作為意思表示的沉默;非預定商品的寄送
案例三 法律上規定的沉默
案例四 對商人確認書的沉默;訂貨確認
概 述 情誼行為關係與契約
案例五 情誼行為關係與法律行為;保護義務關係;責任標準
第二章 意思表示的生效
案例六 意思表示的發出;在場情況下的生效;傳達權;錯誤傳達
案例七 意思表示的到達;到達遲延與到達阻礙
案例八 網際網路上的契約締結;電子化的意思表示
案例九 在營業場所外締結的契約;撤回權;與撤銷的關係
案例十 相關契約;混合使用;撤回權的期限計算
案例十一 遠程銷售撤回時的價值賠償;抵銷
案例十二 消費者的撤回權;遠程銷售契約;網上拍賣
案例十三 eBay上要約的不可撤回性;網上拍賣中的違背善良風俗;使用他人的eBay賬戶
第三章 一般交易條款(AGB)
概 述 一般交易條款法
案例十四 相衝突的一般交易條款;防禦條款;所有權保留
案例十五 為擔保的債權概括讓與;超額擔保;賬戶往來協定
案例十六 免責條款;維持效力之限縮;補充性契約解釋
第四章 行為能力
概 述 行為能力
案例十七 向未成年人贈與住宅所有權;純法律上利益;自我交易與未成年人保護
案例十八 限制行為能力;未成年人對他人權利的處分;未成人的占有取得與占有喪失
案例十九 包括未成年繼承人在內的繼承人共同體繼續進行商事行為;監護法院的批准
第五章 意思瑕疵與合意瑕疵
概 述 意思表示瑕疵與法律行為瑕疵
案例二十 意思表示的解釋;錯誤描述;土地交易的形
案例二十一 不合意;土地負擔的承擔與抵免協定
案例二十二 契約承擔與債務承擔;計算錯誤;交易基礎理論
案例二十三 特性錯誤;與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關係;轉換
案例二十四 第三人的惡意欺詐;分期付款購物
第六章 法律行為的不生效
案例二十五 消費者信貸契約;違背善良風俗;暴利;違背法律或善良風俗時的不當得利之補償
概 述 期間、期日與消滅時效(《民法典》第186條至第218條)
案例二十六 形式無效;部分無效;對形式瑕疵不誠信的援用
案例二十七 違法的法律後果
案例二十八 禁止性法律的規範目的與規範適用對象
第七章 代 理
案例二十九 代理人與傳達人;以他人名義行事;冒用他人名義行事
案例三十 容忍代理權與表見代理權;有權利外觀的代理人;訴訟代理權;訴訟和解
案例三十一 代理權的抽象性;代理權的濫用;全權商事代理人;票據法
第八章 同意(允許與追認)
概 述 允許與追認
案例三十二 對處分權的善意相信;物權法上的代理
案例三十三 對無處分權人處分行為的追認;不當得利之補償
參考文獻
內容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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