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強制執行法(下冊)

德國強制執行法(下冊)

《德國強制執行法(下冊)》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德] 弗里茨·鮑爾、[德] 霍爾夫·施蒂爾納、[德] 亞歷山大·布倫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國強制執行法(下冊) 
  • 作者:[德] 弗里茨·鮑爾、[德] 霍爾夫·施蒂爾納、[德] 亞歷山大·布倫斯
  • 出版時間:2020年12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659 頁
  • ISBN:9787519750800
  • 定價:98.00 元
  • 裝幀:平裝
  • 叢書:當代德國法學名著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強制執行法是訴訟法制度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服務於訴訟權利人權利的最終實現。可以說,實體權利制度構建得再好,要實現權利,還需要有效的強制執行制度予以保障。由此,也可足見強制執行法在民事法律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在這一領域,德國法較早地完成了法教義學化,構建了體系完整、概念精準、行之有效的強制執行法制度。對於我國的立法以及理論研究,有很大的借鑑意義。 本書是一本對強制執行法進行深入研究的教科書,共分十個部分:第一部分解決強制執行法的基本問題,涉及強制執行法的目的、功能、基本原則、歷史發展等;第二部分著重對執行機構和執行過程兩方面進行探討;第三部分解決強制執行的前提要件的問題,詳細討論各種執行名義、執行判決、執行條款之類型與本質;第四部分討論強制執行之客體,同樣採取總分的結構,在一般理論的基礎上分別討論了不可抵押財產的強制執行問題以及債權人抵銷的情況;第五部分詳細研究了強制執行的不同類型,如金錢債權與非金錢債權、動產與不動產債權的強制執行問題;第六部分從被執行人和第三人的角度出發,討論在強制執行過程出現瑕疵或涉及第三人利益時兩者分別享有何種救濟權利的問題;第七部分涉及的是強制執行中的事實查明制度;第八、九部分集中關注強制執行措施,包括假扣押及其他臨時性措施;第十部分則對比較法上的強制執行制度進行考察和研究。

作者簡介

[德]弗里茨·鮑爾(Fritz Baur)(1911年-1992年),圖賓根大學民法與訴訟法教授。長期擔任州法院與州高等法院法官之後,成為吉森、美因茨以及圖賓根大學教授。物權法、非訴事件法、民事訴訟法、破產法與和解法教科書作者。因斯布魯克大學與雅典大學名譽博士。數十年來,弗里茨·鮑爾還以斯圖加特民事訴訟模式的 而著稱,斯圖加特民事訴訟模式直接促成了1976年的德國民事訴訟改革,重新構造了德國審判程式基本結構。
[德]霍爾夫·施蒂爾納(Rolf Stürner),1943年生,1976年為康斯坦斯教授,自1992年為弗萊堡大學教授。1981年至2008年斯圖加特以及卡爾斯魯爾州高等法院法官。長期作為《法學家雜誌》、《民事訴訟法雜誌》共同主編。發表論著:民事訴訟法以及新自由主義對現代法律發展的專著,兩部民法典評註共同作者,數篇關於德國、外國以及 程式法、媒體人格權法、醫生責任法以及金融產品法以及方法論的論文,《物權法》、《民事訴訟法(英文)》、《強制執行法》、《支付不能法》的共同作者。其作品以德語、英語以及法語出版,部分被翻譯為中文、日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以及其他數種語言。《物權法教科書》也被翻譯成中文。作者是雅典大學以及大阪大學的名譽博士。還是中國大學、日本大學客座教授,並多次作為哈佛大學、紐約大學格做教授。作為報告人,參與了美國法學會與 統一私法協會《跨國民事程式通則》的發展。
[德]亞歷山大·布倫斯(Alexander Bruns),生於1966年,在康斯坦斯學習法律。1995年在斯圖加特通過第二次 考試,1996年在弗萊堡大學作為研究助理並攻讀博士學位。美國北卡羅萊納州達勒姆杜克法學院法律碩士(LL.M.),1998年畢業。在德國研究協會教授資格獎學金資助下,於2002年完成教授資格論文。2002年成為哥廷根大學教授,2008年轉為弗萊堡大學教授。《支付不能法雜誌》、《民事訴訟法雜誌》以及《 民事訴訟法雜誌》共同主編。發表論著:民法、商法、公司法與民事訴訟法方面的專著,保險法與支付不能法評註共同作者,德國、歐洲以及 民法、媒體人格權法、經濟法、保險法以及程式法論文數篇。《保險私法教科書》作者以及《強制執行法教科書》共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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