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險

徵收險是指由於東道國政府實行徵收或國有化措施,致使投資者的合格投資財產遭受部分或全部損失時,則由海外投資保險機構負責賠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徵收險
  • 制定:美國法律
  • 釋義:東道國政府實行徵收或國有化措施
  • 機構:海外投資保險機構
構成條件
徵收險的構成條件包括東道國的徵收行為、徵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美國法律規定,徵收還包括外國政府廢棄、拒絕履行及損害其與投資者訂立的契約,使該投資項目實際上難以繼續經營。但東道國的上述行為必須是由不可歸責於投資者本人的過錯或不當行為所引起的。美國對徵收所作的定義比其他國家寬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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