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循環貸款,出自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即《國富論》)第二篇-第二章論作為社會總資財的一部門或作為維持國民資本的費用的貨幣。指用匯票在有預謀的私人之間循環借貸同時要求銀行貼現,由於銀行難以查明會使銀行墊付數額超過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