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元堂成立於1995年,由中醫王榮森設立。 出身中醫世家,幼承庭訓,熟諳經典,事師多人,博採眾長,從醫四十年,臨床經驗十分豐富,十多年潛心皮膚病研究,多有建樹,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多次參加國際國內學術交流,曾主持多項省部級科研課題,三項獲廣東省醫藥衛生科技進步二、三等獎,主持完成了“建國以來中醫藥治療皮膚病文獻資料資料庫,”和“薄荷、樟腦治療類皮膚病青春痘與周承明學術思想研究”,等大型合作項目,編定的《皮膚病青春痘治療常規》在全國皮膚病青春痘醫療協作網中推廣套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復元堂
- 成立於:1995年
- 設立者:王榮森
- 所在地:廣東省東莞市
簡介,特色療法,大事記,鄭重承諾,
簡介
復元堂成立於1995年,由中醫王榮森設立。 出身中醫世家,幼承庭訓,熟諳經典,事師多人,博採眾長,從醫四十年,臨床經驗十分豐富,十多年潛心皮膚病研究,多有建樹,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多次參加國際國內學術交流,曾主持多項省部級科研課題,三項獲廣東省醫藥衛生科技進步二、三等獎,主持完成了“建國以來中醫藥治療皮膚病文獻資料資料庫,”和“薄荷、樟腦治療類皮膚病青春痘與周承明學術思想研究”,等大型合作項目,編定的《皮膚病青春痘治療常規》在全國皮膚病青春痘醫療協作網中推廣套用。 以醫德高尚,醫術精湛,治學嚴謹,被人事部、衛生部、國家中管局表彰為“全國皮膚病青春痘先進工作者。”擅長治療:中醫內科、座瘡、青春痘、皮膚病等疑難雜症。是經國家衛生部門正式批准成立的以中醫門診。也是一家在中醫事業發展中獨樹一幟的特色中醫館,目前復元堂設立中藥治療青春痘、座瘡、粉刺、酒渣鼻部和中醫推拿、拔罐、刮痧部兩大治療方式。以王榮森、王仁元、王志國為首的中醫專家團隊為廣大患者治療。2011年2月3日, 成功完成對第15000多名青春痘,痤瘡,粉刺,酒糟鼻等患者的治療。
特色療法
針對青春痘、座瘡粉刺、酒渣鼻等,全天24小時提供傳統中醫綜合療法,主要通過:減少油脂,清除皮膚污垢,使皮脂排泄通暢,減少淤滯;2、軟化和清除角質素和皮脂,可以防止和減緩疤痕形成;3、抑菌消炎可以緩減皮脂皮解,防止細菌感染,減輕局部炎症。中醫痤瘡淨組合對痤瘡的認識和治療也有很多在內治方面我們分別以清肺清熱涼血、滋陰、養陰清熱、化於散結,調理臟器機能,淡化痘痕色素。再結合中藥外治療法,此療法具有皮膚深層清潔及消炎作用,並能促進藥物直接吸收,具有使用方便,行之有效,安全,耐受性好等特點,克服了傳統西醫治療痤瘡的一些不足,為痤瘡的治療提供了安全有效的治療方案,取得了欣喜的效果,深愛人客戶的喜歡。此療法運用臨床多年來已經使15000餘痤瘡患者恢復健康,患者遍及全國各地,該療法有效率分別為92%,治癒率分別為96%,且有療程短,費用低,不痛苦,不復發等特點,尤其是久治不愈患者療效更為顯著。
大事記
1995年1月,經國家衛生部門正式批准在廣東省東莞市南城區成立復元堂。
1996年王榮森、王仁元、王志國等多為專家加入,極大提高了復元堂醫療水平和質量。
1997年9月, 根據中醫秘法推出了第一代中藥秘制祛痘膏。
1998年4月,參加了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座談會。
1999年,復元堂館長王榮森獲廣東省醫藥衛生科技進步三等獎。
2000年,復元堂館長王榮森獲廣東省醫藥衛生科技進步二等獎。
2001年,推出了第二代改良的中藥秘制祛痘膏。
2002年,改良了中藥秘制祛痘膏,推出了第三代產品,受到患者好評。
2003年,在“抗爭非典”中做出了貢獻,受到了國家中管局的好評。
2004年,參加了第4屆海峽兩岸中醫藥學術交流大會
2005年,復元堂館長王榮森榮獲衛生部頒發的“全國皮膚病青春痘先進工作者“稱號。
2007年,成功註冊”復元堂“品牌。
2008年2月,與廣州中醫藥大學開展了維持一個月的交流活動。
2009年5月20-24日,參加了在德國羅騰堡舉行的第40界德國羅騰堡中醫藥學術交流大會。
2009年6月,回響政府號召,多次進行了義診活動,受到了當地民眾好評。
2009年9月,參加了第九屆海峽兩岸中醫藥學術交流大會。
2010年2月,推出了第四代改良後的中藥秘制祛痘膏,治癒率大大提高。
2010年4月,與美國、加拿大、日本等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在中醫藥領域開展交流與合作。
2010年7月,與韓國、義大利、以色列、香港、澳門、台灣等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在中醫藥領域開展交流與合作。
2011年2月3日, 成功完成對第15000名痤瘡患者的治療。
鄭重承諾
復元堂就診均嚴格按照國家衛生部規範操作,並嚴格執行國家衛生部統一制定收費標準,拒絕收紅包、杜絕亂收費現象,徹底解決廣大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看名醫更難”的現象。我們勵精圖治、精益求精,努力提高醫療硬體與軟體的質量,做民眾放心、可信賴的中醫館。“求醫,圖的就是切實有效的治療”,我們風雨同舟、春華秋實,不斷開拓診斷與治療的新技術,為推動我國衛生事業發展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