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黑白不分明》是1993年華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敖。
基本介紹
- 書名:從此黑白不分明
- 作者:李敖
- ISBN:9787800745065
- 頁數:284
- 定價:5.80
- 出版社:華僑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3
- 裝幀:19cm
- 副標題:李敖作品精選(第4輯)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
內容介紹
本書側重於談“性”, 談中華民族的“性傳統”和“性歷史”。以下內容為轉帖:
中國民族太古老了,古老得一舉手一投足,就可能跟過去搭上線。你以為你舉的是你的手,投的是你的足,其實不是。你的手和足,只是木偶戲中的手和足,它們全被線上的老相好操縱,這老相好,就是歷史。
歷史少的民族,了解他們就比較簡單,很多事情,從層面入手,便八九不離十;但對背著歷史大包袱的民族,像中國民族,要想這樣取巧,就絕對不。從取巧得來的了解,只是霧裡看花,好不好看是另外回事,看不清楚是一定的。看都沒看清楚,又了解到那兒去?
所以,了解中國人幹的事,一個重要步驟是:必得先跟歷史搭線,從歷史脈絡上查考“手足之情”,不念手足之情是不行的。
現在試用娼妓問題,做一個例子。
中國民族職業分類,大類是士農工商,中類是三百六十行,小類沒分,要分也有一千三百六十行,其中有一行,就是娼妓業。粉飾家不願承認這種靠粉飾賣人肉的行業是一種行業,其實粉飾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過前者粉飾靈魂出賣;後者粉飾肉體出賣。後者的職業道德遠高於前者,身世且大可哀。可哀的身世,只有在承認有這么一回事,才能研究、呼籲、改善,一路粉飾的行為,固然不足自欺;若想欺人,也差上一大截。
現在粉飾中的賣人肉行業,形式上只妓女戶,骨子裡卻包括酒家、地下酒家、舞廳、地下舞廳、理療院、和馬殺雞性起的理髮廳。我們細察這些粉飾中特色,窮本溯源,會有“手足之情”式的發現,就是:現在妓女戶與酒家等的演變,有固有文化的背景--有的與固有文化貌合神離,有的與固有文化貌離神合。它們在許多方面,蔚為中國文化的特色,而被洋鬼子望“中”興嘆。
“公營企業”--以充國用
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確屬中國文化的特色。例子是:有誰想得到--娼妓在中國,竟是“公營企業”!
中國最早的娼妓,是最早進入制度化的一種行業。管仲治齊國,就設有“女閭”,女閭就是公娼--不是公家準許的窯子,而是官辦的窯子。這是中國最早的“公營企業”,開辦目的,是增加國庫收入。《堅瓠集》續集裡說:“管子治齊,置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這就是說,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經費來源,部份卻是吃軟飯吃來的,實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說沒有管仲,他要披髮左衽(右邊為任字),變成外國人了,這么推論,使中國國泰民安,身為“女閭”的人,以血肉之軀,“以充國用”,的確功不可沒。雖然她們的痛苦如何,我們一點也不知道。
管仲時代妓女的主要來源,是奴隸,就是所謂“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繩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皮肉生涯,加入公營企業,這種妓女,就是“官妓”。官妓的制度在中國持續極久,吳越春秋》說“越王句踐輸有過寡婦于山上,使士之憂思者游之,以娛其意。”就是官妓。《萬物原始》說“漢武始置營妓,以待軍士之無妻室者。”就是官妓。《南史》說齊廢帝“每夜輒開後,、、、、至營署中淫宴。”就是官妓。官妓的來源,主要有三:
一、罪人家屬--古代的人權單位不是個人,而是家族。一個人犯罪,常常連累到一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給宰了,妻女則淪為官妓。
二、奴隸買賣--古代希臘羅馬的奴隸,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國多;但在時間持久上,比中國短。中國買賣奴隸,有過“與牛馬同欄”的大場面,人變成牛馬,還有什麼可說?
三、墮入風塵--是變相的一種人口買賣,只不過被買賣的,原屬良家婦女。《北里志》所謂“誤陷其中,則無以自脫”,就是這一類。
因為公營,所以官方設有專門的機構。這種機構,在唐朝先屬“太常”,後屬“教坊”,由“樂營”管轄。《雲溪友議》記有“樂營子女,厚給衣糧、任其外住”的一個特例,是兩個信釋道大官的德政,反證了當時“樂營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妓的沒有肉體自由,是和沒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為沒有自由,所以任憑處理,前程莫問。漢朝本來對“群盜妻子”發配為營妓的,但是李陵行軍時,發現她們,就一律給殺掉;宋朝平北漢,北漢“獻官妓百餘人於宋”;勝利者意猶未足,還“奪其婦女隨營”。宋朝的官妓,從寬錄取,不但把罪人家屬當公娼,甚至把良家婦女“系獄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決的)都派上用場!甚至公然去搶來,逼良為娼!或者乾脆誣陷良民為盜匪,以便將家屬收為官窯子!更妙的是:王安石變法時,一切都公賣,酒是其中之一。為了賣酒,居然派妓女助售--“官賣酒用妓作樂”!《都城紀勝》書里說:
“官庫則東酒庫、南酒庫、北酒庫、上酒庫、西子庫、中酒庫、外庫、東外庫,每庫皆有酒樓。若欲美妓往官庫中點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隱庇推脫。須是認識其妓,及以利委之可也。”這就是酒家的前身。現在中國人很難知道:酒家原來是官辦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銷政府造的酒,“以充國用”。這是一位立身謹嚴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別人請他吃飯以妓作陪時候,拒絕入席;但他卻和管仲一樣,為了“以充國用”,竟不惜油然而生“皮肉之見”,使政府大吃其軟飯。這些大政治家的舉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諺語--“偉大的人有偉大的錯”。
難乎為“妓”--以充文用
官妓演變到明朝,有了嚴格的發展,《國初事跡》記明朝公娼情形說:
“太祖立富樂院,令禮房王迪管領,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樂府。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許入院。只容商賈出入院內。”這是很清楚的“公務員金字上酒家”模式。但這種禁令有效嗎?《五雜俎》的記錄,有了以下真相:
“今時娼妓滿布天下,其大都會之地,輒以千百計。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終日倚門賣笑、賣淫為活,生計至此,亦可憐矣!、、、、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國初猶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縉紳家居者,不論也。故雖絕跡公庭,而常充軔(左邊為牛)里乾(門中乾字)。又有不隸於官,家居而賣奸者,俗謂之‘私窠子’,蓋不勝數矣!”這段文獻,透露了兩種“家居”情況:第一種家居,是“縉紳”先生在家裡叫姑娘,姑娘做應召女郎;第二種家居,是姑娘在家裡接客,姑娘做陶公館式私娼,兩種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五雜俎》書里又提到“京師教坊官收其稅錢,謂之脂粉錢”的話,說明明朝政府仍在吃軟飯。政府立場既然如此不道德,想用法律要求公務員道德,自然也就根本行不通。《堯山堂外記》收有明朝三楊”開泰的宰相(楊榮、楊士奇、楊傅(左邊三點水))聯袂狎妓的故事:
“三楊當國時,有一妓名齊雅秀,性極巧慧。一日,令侑酒,眾謂曰:‘汝能使三閣老笑乎?’對曰:‘我一入便令笑也。’及進見,問來何遲?對曰:‘看書。’問何書?曰:‘烈女傳。’三閣老大笑,曰:‘母狗無禮。’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侯)。’一時京中大傳其妙。”連當朝宰相都可以公然叫條子,所謂禁令禁令,又在那兒?
其實,明朝這種知識分子與妓女的情孽,本是淵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為流行。唐朝知識分子以走動秦樓楚館為正業之一,從元白到李杜,無一例外。在杜牧的詩里,可以看到太多太多“不飲贈官妓”“娼樓戲贈”的作品,從這些結果看,中國娼妓不但達到了“以充國用”的特殊效果,又給中國飲酒作樂的知識分子“以充文用”,風化出他們筆下的文學。流風所及,中國文人幾乎無一不跟娼妓飲酒作樂,寫詩漫愛。這種“飲酒作樂”的特色,本來是“酒家”與“妓女戶”二合一的,到了現在,形式上已經一分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處教吹簫”的時代,已經完全遠去,中國文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構想了!
“飲酒作樂”不但是中國娼妓業的固有文化,甚至此一行業的遠流,就從飲酒作樂而來。中國古代沒有“娼”字,娼字是六世紀才出現的。在它以前,都用“倡”字。倡就是音樂,“倡優”是一回事,就是歌唱表演。倡字後來來個細胞分裂,人字旁變口成為“唱”(純音樂),變女成為“娼”(純妓女),倡字本身保留原樣的部份,只做為“提倡”“倡導”來用--自己不介入聲色場所,清高起來了。
中國娼妓的語源,既然一開始就“窮聲色之娛”,外加飲酒助興,所以,在稱呼方面,就有“聲妓”、“歌妓”、“酒妓”、“飲妓”、“酒糾”等名目,這些名目所象徵的文化特色,自然也就我中華只此一家。
內外難分--以充家用
因為特色只此一家,由特色而來的歷史,自然也就別無分號。中國歷史中,有一種“家妓”。家妓是養在豪門中的妓女,算是自備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還沒有資格做姨太太,要生了兒子,才有資格做姨太太。兩晉南北朝時,家妓最多:
《宋書.沈演之傳》:“奢淫過度,妓女數十,聲色放縱。”
《宋書.杜驥傳》:“家累千金,女妓數十人,絲竹晝夜不絕。”
《宋書.范曄傳》:“家樂器服玩,並皆珍麗,妓妾亦盛飾。”
《北史.夏侯道遷傳》:“妓妾十餘,常自娛樂國。”
《北史.高聰傳》:“唯以聲色自娛,有妓十餘人。”
《南史.張懷(玉旁)傳》:“居室豪富,妓妾盈房。”
因為家妓成風,所以許多事件,也因之而起。最有名的“落花猶似墜樓人”主角綠珠,就是石崇的家妓。家妓引起家庭大血案,這種史實,只有中國才有。
別以為家妓只是豪門自己的規矩,其實是依法有據的。唐朝法令規定:“三品以上聽有女樂一部,五品以上女樂不過三人,皆不得有鐘磐樂師。”可見官做大了,就可以依法在家開“妓女戶”“歌舞班”玩。相對的,官不夠大,自然就不能亂開。《南史.王宴傳》:“宴從弟詡,位少府卿,(束力)未登黃門郎,不得畜女妓。詡、、、、以畜妓免官,禁錮十年。”就是一個教訓,--女人豈是你玩的!
由於窯子開到家裡,一個有趣的現象發生了,就是古今名稱的混亂。現在人稱自己太太做“內人”,如果這位太太是“從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實。原來唐朝稱妓女叫“內人”。《教坊記》里說:“妓女入宜春院,謂之內人。”張佑的詩說:“內人已唱春鶯囀,柳枝磋磋(單人旁,醉後起舞貌)輕舞來。”都特指妓女。可見從“家妓”觀點看,妓女倒真正是內人,老婆反真正不內。要內,至多也該叫“內子”。內子照《禮記》、《左傳》等解釋,是卿大夫的正妻;但照《書言故事》、《頻羅庵(廣改為草頭)遺集》等解釋,卻又指的是人家的老婆,卻又明明該是“外子”!但“外子”又明明是指丈夫,於是老婆又變成丈夫,女的變成男的,又勢難成立。這種的內外難分,使人感到:現代人向人介紹自己老婆是“內人”的時候,無異同時告訴人自己是“龜公”,是“大茶壺”。兩位男士互相介紹自己內人的時候,就同時是兩隻“龜公”,兩把“大茶壺”。三人四人,五人六人,自然依此類推,不在話下。這些謔畫,都因為古人將妓女“以充家用”,引為內援。以致自外入內,將內見外,鬧到安內為難,攘外亦不大易,俯仰一世,龜壺而後已,悲夫!
以上所舉中國娼妓“以充國用”、“以充文用”、“以充家用”三種特色,都和後代有微妙的脈絡關係,有不可思議的“手足之情”:不論是一種制度,不論是一種民俗,不論是一個名詞或一條禁令,都會在意想不到的時候,意想不到的關口,被古人含情脈脈”。
中國民族太古老了,從青史看青樓,雖然紅袖香銷,可是卻殘顏難褪,一段青樓的青史,使我們看到幾番血色,多少蒼白!真令人掩卷。
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作者介紹
李敖:(1935—)台灣當代學者。1935年生,祖籍吉林省扶餘縣。生於哈爾濱,後遷居北京、上海等地。1949年舉家赴台,定居台中。 1954年考入台灣大學法律系,未滿一年自動退學,旋再考入歷史系。1957年在《自由中國》發表《從讀<胡適文存>說起》,引起胡適注意,後任蒙元史專家姚從吾助手,並考入台大歷史研究所。 1961 年11月於《文星》雜誌發表《老年人和棒子》,揭開六十年代台灣“中西文化論戰”的序幕。此後出任《文星》總主筆。陸續發表《播種者胡適》、《給談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中國思想趨向的一個答案》等文,激烈抨擊與否定中國傳統文化,主張“剪掉傳統的臍帶”,鼓吹鬍適“全盤西化”口號。遭到國民黨策動的文化圍剿,以致對薄公堂。
1965年《文星》被迫停刊,遂靠經營舊電器維持生計。1970年因彭明敏出逃案而被軟禁,翌年被捕,判以10年徒刑,1976年減刑獲釋,擔任土木包工。1979年復出文壇,出版《獨白下的傳統》、《李敖文存》等。同年與台灣影星胡茵夢結婚,3個月後離婚。
1981年因蕭孟能控告其侵占案再度下獄。1982年出獄後陸續創辦《時代》系列雜誌,出版《千秋評論》、《萬歲評論》、《朝代評論》叢書,宣稱絕對反國民黨,絕不妥協。曾在1982—1983年間參與發起“批康(寧祥)”風潮,但並未參與黨外政治運動。
1991年創辦求是報,1993—1996年任東吳大學歷史系兼任特聘教師;1995—2000年擔任真相新聞網“李敖笑傲江湖”主持人; 1997年舉辦義助慰安婦百件珍藏義賣會;1999—2000年,台灣第10任“總統”選舉期間被推選為新黨“總統”候選人;2000年擔任環球電視“挑戰李敖”主持人和台視“李敖脫口秀”主持人;2001年至今任中天新聞台“李敖大哥大”主持人;2000年,憑藉長篇歷史小說《北京法源寺》曾被提名角逐諾貝爾文學獎;2004年當選台北“立委”。
李敖是台灣知名的作家,也是著名的“黨外政論家”。因數度入獄而必然造成一種“給國民黨難堪的心度”。依此,1983年5月,台灣一批持有政見的知識分子投書《民主人》,支持李敖出任“黨外黨魁”,並競選第七任“總統”,稱他有足夠的影響及威望。他仗義執言,打抱不平的正義精神,深受各界人們的敬佩,甚至把他捧為崇拜的偶像。
李敖生平以嬉笑怒罵為己任,而且確有深厚學問護身,自譽為百年來中國人寫白話文翹楚。著作甚多,主要以散文和評論文章為主,有《傳統下的獨白》、《胡適評傳》、《閩變研究與文星訟案》、《上下古今談》、《李敖文存》等;近年出版的有《李敖的情話》、《蔣介石研究文集》和《李敖回憶錄》、《李敖大全集》等100多本著作,被西方傳媒追捧為“中國近代最傑出的批評家”。經他抨擊罵過的形形色色的人超過3000餘人,在古今中外“罵史”上無人能望其項背。李敖前後共有九十六本書被禁,創下歷史記錄。
李敖主張以一國兩制方式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反對“台獨”,反對“公投制憲”,反對軍購。
李敖年表:
1935四月二十五(陰曆三月廿三日)生在哈爾濱。
同年生的屬豬“名流”有“貓王”普利斯萊、伍迪艾倫和拍裸照的畢雷諾斯等。我生之日,正是九一八事變後三年七個月,中國東北已在日本鬼子控制之下,日本鬼子導演的“滿洲國”也成立了三年多。所以照歷史的說法,我一出世就是“遺民”,就像孔夫子一出生就是“遺民”一樣。
1936一歲。在哈爾濱
1937二歲。
為不做亡國奴,全家遷到北平。全家計開爺爺、奶奶、姥姥(外婆)、爸爸、媽媽、五叔、三姨、四姑、老姑、老姨、大姊、二姊、三姊、四姊、我,外加大爺和大娘(爸爸的兄嫂)一系四位,共達十九口之多。爸爸仰事俯畜、平輩支援,負擔之重,也就可想而知。可是到北平後就七七事變,國民黨又棄人民而逃,我們又做了亡國奴。爸爸為大家庭所累,再也沒能力南遷了。他只好派五叔做“代表”,到後方去。爸爸人雖不能南下抗日,但他的地下抗日,卻沒有停止。當九一八事變之後,馬占山將軍的東北義勇軍,是中國第一個以行動抗日的團體。在這個團體以行動抗日的時候,其他團體還在“伺日”之中,爸爸當時就是馬占山的秘密盟員,這一身分,他一直保持,直到抗戰勝利、直到別的團體數典忘祖為止。因為抗日抗得和拋媚眼、慢動作的國民黨不和,所以被國民黨所誣。
1938三歲。
1939四歲。
1940五歲。隨爸爸去太原,並游太谷等地,間返北京。
1941六歲。得盲腸炎,住北京東華醫院。爸爸被捕,關進日本憲兵隊。
1942七歲。入北京新鮮胡同國小。
1943八歲。暑假後國小二年級。
1944九歲。暑假後國小三年級。學校有日語課,始學日語。
1945十歲。暑假後國小四年級。因日本投降,停學日語。
1946十一歲。新鮮胡同國小改為一區九保國民學校。七月初小畢業。暑假後入高小五年級。
1947十二歲。
暑假後高小六年級,當選班上自治會主席、當選“模範兒童”,並做學校圖書館館長。私人方面“李敖實驗室”已具規模。並投稿“好國民”雜誌,刊出有“妄心”、“人類的冷藏”等文。
1948十三歲。
有神秘的初戀,小女生是張敏英。暑假後國小畢業。以第一名考入北京市立第四中學。旋去天津小住,轉往上海。
1949十四歲。
一月二十五日,考入上海市立緝槼中學,二月十五日開學,重念初一上。三月三十一日以刀傷同學之腳,被記大過一次。四月十日離上海時初一上尚未念完。四月十二日到台灣,住台中雲龍里(模範西巷)七十二號。跳班考入台灣省立台中第一中學國中二年級。十一月參加台中市第四屆全市國語演說競賽,得國中組第二名(第一名是四姊,她代表省立台中女子中學)。
1950十五歲。暑假後國中三年級。與趙天儀等辦《初三上甲組報》,發行人陳正澄。
1951十六歲。暑假後高中一年級。參加台中市論文賽、本校論文賽,皆獲第一名。
1952十七歲。
暑假後高中二年級。六月二十五日在《學生》雜誌第四十六期發表《杜威的教育思想及其他》。八月一日在《合作經濟》第二卷第十二期發表《合作制度與節制資本》,這是參加慶祝第三十屆國際合作節徵文而作,得了第一名,並拿到有生以來最大一筆數目的獎金,買梁啓超《飲冰室合集》四十冊。
1953十八歲。
暑假後高中三年級,念了一個多星期,即自願休學在家。因老師嚴僑被捕,乃餓早飯不吃,存錢義助嚴師母和三個小孩。
1954十九歲。考入台灣大學法律專修科(後來改為法律系司法組)。九月十四日入學。
1955二十歲。
四月二十七日,父親去世,面對兩、三千人的送葬場面,特立獨行,改革喪禮,“雖千萬人,吾往矣!”六月二十七日,自動退學,重考入台灣大學歷史學系一年級。實行“大學生同居”,小女生叫君若。但是因為太窮,且堅持不信基督教,為女方全家所排斥。君若的媽媽說:“你將來闊到了做總統,我們也不上你門;你將來窮得討了飯,討到我們家門口,請你多走一步!”不再是處男。
1956二十一歲。暑假後歷史系二年級。
1957二十二歲。
暑假後歷史系三年級。三月一日在《自由中國》第十六卷第五期發表中學舊作《從讀<胡適文存>說起》。
1958二十三歲。暑假後歷史系四年級。
1959二十四歲。七月畢業。九月九日去鳳山陸軍步兵學校,受第八期預備軍官訓練。
1960二十五歲。官拜少尉排長,下野戰部隊,足跡遍台灣南部。
1961二十六歲。
二月五日在澎湖退伍。六日上船,抵台中。十五日北上,十七日租下台北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一號“四席小屋”。六月十五日搬到新店獅頭路十七號“碧潭山樓”。八月十八日考入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一年級。十一月一日在《文星》第四十九期發表《老年人和棒子》。
1962二十七歲。
遷回台北。於五月十九日住進安東街二三一號三樓。與尚勤同居。暑假後歷史研究所二年級。
1963二十八歲。
三月十九日自動在歷史研究所休學。九月一日出版第一本書──《傳統下的獨白》。
1964二十九歲。
五月一日遷入水源路十九號之八《水源大樓》三樓。與海蒂同居。尚勤在紐約生李文,是我的女兒,龍女也,現在美國。
1965三十歲。
四月二十五日,蕭孟能在他家大設宴,為我三十歲慶祝。八月十八日遷往信義路國泰信義公寓四樓。十二月一日在《文星》第九十八期發表“我們對國法黨限的嚴正表示”,批評國民黨。十二月二十六日,雜誌被封殺。四年的《文星》風雲告一段落。
1966三十一歲。
《孫逸仙與中國西化醫學》、《傳統下的獨白》、《歷史與人像》、《為中國思想趨向求答案》、《教育與臉譜》、《上下古今談》、《文化論戰丹火錄》、《閩變研究與文星訟案》等書全被查禁。十一月五日出版《李敖告別文壇十書》,在裝訂廠被治安人員搶走。《烏鴉又叫了》、《兩性問題及其他》、《李敖寫的信》、《也有情書》、《孫悟空和我》、《不要叫罷》等書全被查禁。警總開始一再“約談”我,均於當日放回。“約談”重點是調查我十八歲時想和老師嚴僑偷渡回大陸的事。
1967三十二歲。
國民黨加緊算舊帳。台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發文偵辦我,四月八日以“妨害公務”被提起公訴。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訴訟手段,形成夾殺。四月十四日起義助殷海光看病。夏天起,小蕾成為小情人。
1968三十三歲。
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柏楊(我看不起柏楊,但柏楊入獄,卻基於同情與人權而義助柏楊)。
1969三十四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彭明敏。
1970三十五歲。
一月,因彭明敏偷渡,全年被警總軟禁、跟蹤。九月三日,在被跟蹤中約集外國記者,接雷震出獄。
1971三十六歲。
軟禁、跟蹤至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由保全處處長吳彰炯少將主持刑求,在不見天日的保全處,住了近一年。我被捕後,“紐約時報”等刊出照片,詳細報導。
1972三十七歲。
二月二十八日自警總保全處移軍法處看守所。旋以叛亂判十年。我不寫答辯狀、不抗訴,準備坐十年,但檢察官抗訴,說判得太輕了。國民黨另以背信冤獄判我一年。
1973三十八歲。在軍法處看守所。
1974三十九歲。在軍法處看守所。
1975四十歲。
在軍法處看守所。四月二十五日,個人在二坪小房裡過生日。同案難友劉辰旦送來一個蛋糕,等我十個月後已嫁人的小蕾送來一部The Best ofLife,蕭孟能沒有任何表示。趕上因蔣中正之死而來的減刑,九月二十二日,又改判八年六個月。十二月二十二日,自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移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被隔離監禁。
1976四十一歲。
仁愛教育實驗所每周請教授一名來“洗腦”,我旁若無人,一言不發。十一月十九日服刑期滿,無保出獄(我說不願連累朋友保我出獄,如因沒有保人而不放人,我願繼續坐牢)。
在我未出獄前,國民黨派我的老師吳俊才與我洽商,我指陳在叛亂案外,另以槓上開花的背信冤獄整我、判我一年的不當,經吳俊才查明確是冤獄,乃透過協調,以“不執行”解決。吳俊才相對要求我任政大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我以叛亂案的褫奪公權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證明所謂國民黨法治,不過乃爾!乃同意。於是在出獄後第十一天(十二月一日),有了生平第一個正式職業。
1977四十二歲。
與Martha同居。做土木包工。堅辭國際關係研究中心職務,主任蔡維屏不肯放人。我感覺是:“那次短暫的‘副研究員’,就好像一個人上街買菜,突然被抓去當兵,他一有機會,必然要開小差,還回去買菜一樣。”最後,“在中心我待了十三個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時間,不到十三個小時。不但拒絕研究,也拒絕討論拒絕聽演講會拒絕簽到、拒絕請領書報,最後拒絕領薪水。”
1978四十三歲。
做土木包工。吳俊才自薩爾瓦多返台,親到我家,同意我辭職,但邀我去《中央日報》任主筆,再準備接任總主筆,我笑著說:《我不會給國民黨做打手的,謝謝老師啦!》
1979四十四歲。六月復出,出版《獨白下的傳統》,並在《中國時報》寫專欄。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
1980四十五歲。
出版《李敖全集》。五月六日與胡茵夢結婚。為替蕭孟能太太抱不平等,被蕭孟能控告。胡茵夢受國民黨唆使,做斗李敖秀,我在八月二十八日通知胡茵夢離婚。胡茵夢一方面招待記者宣告她對李敖的恨,一方面離婚第二天向李敖哭著訴說她的愛;一方面作證頭一天告訴我報上登她罵李敖的話是亂寫的、很沒有斟酌的、太過分的,一方面作偽證時,又照舊太過分的很沒有斟酌的亂說不誤。
1981四十六歲。
八月十日再度入獄。入獄前我寫道:“首先是輿論對我的封鎖,《中國時報》的高信疆,終於受到壓力,要她在國民黨全會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於是,在“美麗島事件”前四天,我寫信向高信疆辭去專欄,一方面多謝他這半年來對我的道義支持”,一方面抗議某方“直接間接扼殺異己的言論,究竟要鬧到什麼地步才同歸於盡?”
輿論封鎖以後,接著是輿論的斗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動胡茵夢表演“大義滅親”,各路人馬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然認同了胡茵夢這種連共產蘇聯、納粹德國都慫恿不出來的離奇模式,居然不警覺胡茵夢的“大義滅夫”行為是“違背善良風俗”的、“違反公秩良序”的,甚至與他們“復興中華文化”的目標絕不相容的,這種“打倒李敖統一戰線”,不是太邪門了嗎?
在輿論的一片殺伐之聲里,國民黨《中央日報》帶頭以專論攻擊我,省政府《新生報》乾脆漫畫罵我是狗。統計各報的新聞處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進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並且一律拒絕按照他們的“出版法”、他們的“中國新聞記者信條”給我更正。
當《疾風》雜誌系統,鼓譟在中泰賓館之外的時候,眼看而來的,就是對異己法律上面的鬥倒;當《疾風》雜誌系統,乃至《黃河》雜誌系統,鼓譟在高等法院內外的時候,眼看而來的,同樣是對異己“政治問題,法律解決”。於是,在選舉前夕,在李敖《千秋評論》雜誌執照拿到後一個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馬加鞭的判我有罪。
在入獄前十六天,認識汝清,同居十六天。汝清是我不認識的某個留學生的新婚夫人,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婦私通(第一次是我二十八歲時候,和一個我不認識的流氓的太太),我真正做到了羅素“婚姻與道德”名著的境界。在這一兩年里,在我床上,雖然不乏歌星解帶、空姐橫陳,但對我卻是“目中有色,心中無色”。汝清卻是一個例外(在我一生中,張敏英是最令我作夢的女人、君若是最慧敏多才的女人、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麗的女人、小蕾是最可愛最令我懷念的女人、Martha是最好的女人、胡茵夢是最風華絕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我憐愛的女人。在正規之外,我一生中只有過五次和妓女在一起,並調查妓女生活,我是主張靈肉一致的人,我不喜歡沒有愛情的性行為,我覺得我在這一方面,比一般人高得太多了)。
1982四十七歲。
入獄後即開始每月出版一冊《李敖千秋評論叢書》,一直不斷。二月十日出獄,發表有關司法黑暗、監獄黑暗文字,並陸續為許多冤獄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會、中外輿論、電視、立法院以被迫害者的重視。在國民黨立委溫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傳後一周,新竹少年監獄即發生空前大暴動。
出獄後大量為黨外雜誌寫文章,公論所在,蔚為重鎮。“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四月二十五日,黨外人士為我在紫藤廬祝壽,雖然許榮淑等監邀,我不肯露面。六月出版《三情之書──李敖的情詩、李敖的情書、李敖的情話》。八月二十八日起,實行“隱而不退”。
1983四十八歲。
繼續每月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二月一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七冊、第八冊。八月至十一月另出版《李敖千秋評論號外》三冊,全年密集寫作,生平僅見。
1984四十九歲。
繼續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其中第一期、第十一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均遭查禁)。一月起,又加出《萬歲評論叢書》(其中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八期、第九期、第十期、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均遭查禁)。每月一冊,與千秋評論錯開出版,等於兩個月刊或一個半月刊。另為《政治家》主持專欄、任《自由時代》總監,鼓動風潮,造成時勢。三月六日,美國James T.M. Pan寫信說:“台灣一千八百萬人口,但自海外看島內,全島只有李敖一人而已!
現在如此,將來在歷史上更加如此,這是中外正義之士的一致看法。”總之,我生平俠骨柔情、敢說敢做,多少年來,一直以“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魄,獨行其是,而不在乎小人們爭言其非。我是頑童、是戰士、是英雄、是善霸、是文化基度山、是社會羅賓漢、是痛恨國民黨和偽君子的第一真人,中國有史以來,沒人能像我這樣集正義、力量、勇氣、真誠、血性、智慧、博學和活潑於一身的人了。有李敖在,是中國人之光,豈止一千八百萬而已,有朝一日,歷史將為我作證。
1985五十歲。
最高法院平反四年前冤獄。繼續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其中第四十期被查禁)和《萬歲評論叢書》(其中第十三期、第十四期、第十五期、第十六期、第十七期均遭查禁),在國民黨瘋狂查禁政策下,事實上,連殘餘的沒禁的,也難以正常上市。警察、特工之流威脅售書小販說:“反正凡是有李敖兩個字的書就不要賣!”所以處境是苦撐待變,備極艱辛。
1986五十一歲。
1987五十二歲。
1988五十三歲。
1989五十四歲。十月,出版《蔣介石研究六集》。
1990五十五歲。
1991五十六歲。
二月二十七日,創辦一張四個版的《求是報》,至八月二十日,一共出了一百八十七天。六月,出版長篇小說《北京法源寺》。十一月一日,創辦《李敖求是評論》月刊,共出版六期。
1992五十七歲。
1993五十八歲。
1994五十九歲。
1995六十歲。
十月三十日起,在《真相新聞網》播出“李敖笑傲江湖”節目,每周一至周五播出,每天三十分鐘(22:00 - 22:30)。十二月三十日,出版《李敖大全集》二十冊。
1996六十一歲。
1997六十二歲。五月一日出版《李敖回憶錄》。八月,“李敖網頁”登上全球資訊網。
李敖著作:
《北京法源寺》、《傳統下的獨白》、《歷史與人像》、《教育與臉譜》、《為中國思想趨向求答案》、《文化論戰丹火錄》、《上下古今談》、《胡適研究》、《胡適評傳》、《孫逸仙和中國西化醫學》、《大學後期日記甲集》、《大學後期日記乙集》、《獨白下的傳統》、《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讀史指南》、《要把金針度與人》、《孫中山研究》、《蔣介石研究》、《蔣介石研究續集》、《蔣介石研究三集》、《蔣介石研究四集》、《蔣介石研究五集》、《蔣介石研究六集》、《蔣經國研究》、《論定蔣經國》、《國民黨研究》、《國民黨研究續集》、《民進黨研究》、《冷眼看台灣》、《鄭南榕研究》、《中國性研究》、《中國命研究》、《李敖情書集》、《李敖書信集》、《李敖對話錄》、《愛情的秘密》、《波波頌》、《大學札記》、《李敖札記》、《李語錄》、《胡適與我》、《世論新語》、《求是新語》、《李敖隨寫錄前集》、《李敖隨寫錄後集》、《李敖自傳》、《我最卻忘的事和人》、《你不知道的彭明敏》、《給國民黨難看》、《給外省人難看》、《給台灣人難看》、《一個預備軍官的日記(上冊)》、《一個預備軍官的日記(下冊)》、《早年日記》、《蔣介石評傳(上冊)》、《蔣介石評傳(下冊)》、《蔣介石的真面目》、《李登輝的真面目》、《李登輝的假面具》、《為自由招魂》、《你不知道的二二八》、《另一面的二二八》、《李敖書序集》、《李敖回憶錄》、《李敖快意恩仇錄》、《李敖報刊集》、《李敖書翰集》、《李敖書簡集》、《李敖書札集》、《李敖書箋集》、《李敖書牘集》、《李敖書函集》、《李敖書啟集》、《李敖好訟集》、《李敖放刁集》、《李敖鬧衙集》、《李敖弄法集》、《李敖刀筆集》、《醜陋的中國人研究》、《白眼看台灣》、《法眼看台灣》、《國民黨臭史》、《蔣家臭史》、《老賊臭史》、《中國近代史新論》、《中國現代史正論》、《中國現代史定論》、《李敖密藏日記》、《李敖五五日記》、《為歷史撥雲》、《白色恐怖述奇》、《坐牢家爸爸給女兒的八十封信》、《李敖論人物》、《李敖藝術新研》、《李敖迷信新研》、《我是景福門》、《你是天安門》、《為文學開窗》、《你不知道的二二八》、《李敖回憶錄》、《周越墨踐研究——你不知道的故宮博物院》、《笑傲五十年》、《第一流人的境界》、《李敖智慧書》、《恰似我的溫柔》、《啟發你的小故事》、《君子愛人以色》、《只愛一點點》、《從萬囊到臭屎淮》、《我們沒有明天》、《李敖生死書》、《李敖千秋評論叢書》。
來源: 國際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