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規劃科,投資管理科,重點項目科,糧食調控管理科,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物價管理科,金融服務辦公室,直屬行政單位,屬下事業單位,其他部門,
單位職能
(二)負責匯總分析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分析研究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對全市國民經濟發展進行監測、預測、預警,檢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革和穩定等重大問題的措施建議,負責有關信息發布。
(三)參與編制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儲備規劃,研究分析市場供求情況,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和儲備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市場建設規劃,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建設和發展市場方法和建議,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價格改革和物價調控工作。
(四)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組織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按分工參與市重點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審核上報屬於廣州市、省及國家審批(核准)許可權的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限額以下建設項目;負責上報廣州市以上審批的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會簽;安排市統籌基本建設投資(含市本級財政基本建設投資);組織、開展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五)負責科學技術、人口與計畫生育、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勞動就業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措施辦法,協調解決社會事業發展中重大問題;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六)承擔糧食行政管理職能,貫徹落實國家糧食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糧食調控、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的和措施,制定儲備計畫,保證軍需民用。負責糧食收購企業資格核准。
(七)負責審議各部門報市政府審定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和推動各部門和企業的體改工作,檢查督促體改方案的實施,提出改革的對策和建議,總體推廣體改經驗。
(八)研究制定我市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檢查督促有關產業發展政策實施情況,提出對策和建議措施。
(九)協助編制城市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城建、交通、通信、能源、生態環境等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城鎮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有關工作。
(十)研究協調區域經濟發展中的問題,指導各鎮(區)制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市國防動員的組織協調和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發展和改革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 長:黃桂明
黨委書記: 馮樹標
黨委副書記:黃耀禎
副局長:高志明
潘路明
趙 勇
劉凱明
劉德慧
內設機構
辦公室
(黨委辦公室、監察室與其合署)
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督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事項;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會議組織、保密檔案、對外接待、安全保衛、信訪及資料室等工作;辦理人大、政協定案、提案;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統戰等工作;負責人事、工資、計畫生育、綜治維穩、安全生產、老乾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後勤工作。
綜合規劃科
負責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方針政策、中長期發展目標、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布局等建議;匯總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專項規劃,跟蹤分析與組織協調中長期規劃的實施;負責匯總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檢查計畫執行情況;定期分析經濟形勢,對全市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預測,及時提出綜合調控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對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投資管理科
負責研究提出投資政策、措施及規劃、計畫,合理引導社會投資;負責投資信息統計工作,對全市固定資本投資運行情況進行監測預測,提出應對措施;對本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區別不同情況實行審批、核准和備案,對限額以上的投資項目提出審核意見。
重點項目科
組織編制重點建設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綜合協調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督促檢查重點項目計畫執行情況;組織協調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重點項目建設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市重點投資項目的稽察工作。
糧食調控管理科
研究提出我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規範糧食市場管理,落實市場準入制度;負責我市社會、農戶糧食情調查分析,彙編和綜合上報全市糧食企業購進、銷售、儲存等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落實儲備糧油計畫,組織實施全市地方儲備糧的入庫、儲存、輪換及應急狀態下的調運、供應工作;組織糧食儲備企業認真抓好糧油儲備倉庫的建設、推廣套用先進儲糧技術、嚴格落實管理措施和安全制度,保證完成我市儲備糧油任務,同時管理好上級政府儲備糧。
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和宣傳中央、省、廣州市和本市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綜合改革方案和其它配套改革方案的制訂及試點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
物價管理科
負責擬訂價格改革規劃;組織實施價格調控和負責市場監管工作;起草和實施有關價格管理的綜合性檔案;負責管理列入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管理的以及省、廣州市委託我市制定的價格和收費;審核上報列入省、廣州市管的價格和收費項目、標準;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除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管理行政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核發收費許可證及收費證明;組織開展清費治亂減負和收費綜合年審工作;負責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協調處理有關收費爭議;組織開展價格收費公示和價格服務工作;承擔有關收費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金融服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本市金融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培育和發展新型農村金融體系,組織實施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試點工作;統籌協調和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與駐我市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協調推進銀企合作,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和金融服務;研究擬定地方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政策、規劃和措施,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協助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促進上市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產質量;協調推進城鄉政策性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
直屬行政單位
從化市經濟動員辦公室
為市發展和改革局副科級直屬行政單位。主要負責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工作。
從化市物價檢查所(掛從化市價格舉報中心牌子)
為市發展和改革局副科級直屬行政單位。主要職責:負責監督我市轄區內部門、單位、個人對中央、省、廣州市物價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貫徹、執行、落實;負責監督作價辦法和收費原則的執行;負責組織開展各項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包括對列管商品、服務價格及各項收費項目、標準的檢查工作;負責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紀行為和違法案件;查處民眾對各類價格或收費的投訴,依法行使價格行政處罰權;負責管理和檢查商品價格及收費的明碼標價工作;完成省、廣州市物價檢查機構交給的檢查任務,開展專項價格檢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反暴利、反壟斷、反欺詐等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負責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從化價格舉報中心,主要職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關價格問題的諮詢和舉報,承接上級機關交辦、其他機關轉辦的舉報案件,並做好登記、編號和呈批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舉報案件查處工作;閱分、督促、催辦交由本級檢查所有關辦案組承辦的舉報案件,直至妥善處理;向上級機關、其他機關移送舉報案件,並將移送情況及時通知舉報人;建立價格舉報檔案,收集價格舉報信息並進行分析,及時向領導報告;建立價格舉報統計報告制度,按規定期限填報舉報統計報表;向舉報人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
屬下事業單位
為市發展和改革局屬下正股級事業單位,為本行政區域內司法機關指定的專司涉案物品價格鑑證機構。主要職責:依法對來源於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簡稱司法機關)辦理的刑事案件的涉案物品(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進行價格鑑證;負責對行政執法部門在行政執法中依法沒收的物品、追繳、的贓物和視為無主財產的物品進行價格鑑定;貫徹執行估價工作的有關規定,協助上級價格部門做好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同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委託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協助上級價格部門設立的價格認證中心進行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和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雙認定)工作的政策諮詢、宣傳發動、資料查閱等工作;負責收集本行政區申請人的有關部門申請資料,按規定送上級主管部門辦理;承辦市發改局(物價局)交辦的有關價格管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辦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一個職能科:鑑證科。
其他部門
市上市辦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從府辦函〔2010〕70號),成立市發展資本市場推動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上市辦),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局(與市金融辦合署辦公)。
市輕軌辦
因工作調整,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從府辦〔2010〕84號),決定調整加快從化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局),辦公室工作人員根據需要從有關部門抽調,具體負責從化軌道交通建設的日常工作。
市醫改辦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從府辦〔2010〕187號),成立從化市深化醫藥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局。
市重點項目督查辦公室
經中共從化市委、從化市人民政府同意(從辦〔2011〕21號),成立從化市加快經濟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市效能建設辦公室、市重點項目督查辦公室、市用地保障督查辦公室(簡稱“三辦”)。市重點項目督查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局。
工作職責:明確重點項目的概念,重點項目是指:市委、市政府確定並公布的全市年度重點建設項目以及正在開工建設、具備開工條件、計畫開工建設的重大項目;制定《從化市XX年度重點督查項目目錄》,目錄必須明確:項目名稱、建設規模、建設起止年限、資金來源、總投資、年度投資計畫、土地供應情況、年度主要工作目標任務(細化到季度)、辦理進度和完成時限(細化到季度)、市級負責人、責任單位及工作分工(包括牽頭單位和配合部門,工作任務細化到季度)等內容,負責督查全市重點項目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建立重點項目“綠色通道”服務機制,督促各有關職能部門對重點項目實行政策諮詢、收件受理、全程代辦、並聯審批、限時辦結、跟蹤督辦的一站式高效便捷的“綠色通道”服務制度;建立重點項目督查機制,通過聽取匯報、實地查看等方式對重點項目建設進度、資金使用、投資概算的控制等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掌握全市重點項目進展情況;建立限期開工建設機制,通過與項目業主簽訂《重點項目建設責任書》,向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業主單位和政府職能部門發出《重點項目建設督辦通知書》(抄送市紀委監察局和市效能辦)、提請市效能辦向有關單位和政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發出《效能告誡書》等方式,督促重點項目加快動工建設;了解掌握市委、市政府和市加快經濟發展領導小組決定的重點項目推進工作事項以及項目業主請求解決事項等,統籌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對在建的重大建設項目拉動經濟效益(預計稅收、對GDP貢獻)的情況進行評估和預測;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