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辛氏夫遇盜而死遂求殺盜者而為之妻或責其失貞行之節不伏

《得辛氏夫遇盜而死遂求殺盜者而為之妻或責其失貞行之節不伏》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得辛氏夫遇盜而死遂求殺盜者而為之妻或責其失貞行之節不伏
  • 作者:白居易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親以恩成,有讎寧拾,嫁則義絕,雖報奚為。辛氏姑務雪冤,靡思違禮,勵釋憾之志,將殄萑蒲,畜許嫁之心,則乖松竹。況居喪未卒,改適無文,苟失節於未亡,雖復仇而何有。夫仇不報,未足為非,婦道有虧,誠宜自恥。《詩》著靡他之誓,百代可知,《禮》垂不嫁之文,一言以蔽。無效尤於邾婦,庶繼美於恭姜。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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