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甲畜北斗龜財物歸之遂至萬千或告違禁詞雲名在八龜

《得甲畜北斗龜財物歸之遂至萬千或告違禁詞雲名在八龜》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得甲畜北斗龜財物歸之遂至萬千或告違禁詞雲名在八龜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財無苟得,義不厭取,若奉業以往,積而無傷,或非道以行,動且為害。於稽爾甲,爰契我龜。已見負圖,不獨七星之號;空嗟入夢,詎終千載之期。是諸侯之寶,念彼當畜,非宗伯之屬,其誰敢私?豈伊匪人,妄致諸櫝。跡罔廁於主守,家用寶於神龜,徵以從長,占八九之數,窮於既厭,收千萬之盈。茲乃多藏,且不豫於官事;靡嘗知禁,亦可畏於人言。必曰職我之由,守而勿失。名可覆視,余無爾刑。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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