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金利(天津市靜海區總工會原黨組書記、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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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金利,男,漢族,1956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78年10月參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天津市靜海區總工會黨組書記、主席。

2021年4月,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徐金利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6.09—1978.09天津農學院畜牧獸醫專業學習;
1978.09—1980.02天津市靜海縣良王莊鄉獸醫站畜牧助理;
1980.02—1983.05 天津市靜海縣府君廟鄉畜牧助理;
1983.05—1984.08 天津市靜海縣獨流公社副社長;
1984.08—1987.03 天津市靜海縣獨流鄉副鄉長;
1987.03—1989.12 天津市靜海縣北肖樓鄉副鄉長;
1989.12—1992.03 天津市靜海縣北肖樓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2.03—1992.11 天津市靜海縣委常委、西藏自治區郎縣縣委副書記;
1992.11—1994.01 天津市靜海縣交通局副局長;
1994.01—2003.04 天津市靜海縣交通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其間:1995.08—1997.12在中共中央黨校領導幹部函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3.04—2009.02 天津市靜海縣交通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其間:2006.09—2008.06在天津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09.02—2012.03 天津市靜海縣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03—2015.10 天津市靜海縣總工會黨組書記、主席;
2015.10—2017.04 天津市靜海區總工會黨組書記、主席(副局級);
2017.04— 退休。
2021年4月,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徐金利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0年11月,據天津市紀委監委訊息:天津市靜海區總工會原黨組書記、主席徐金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決定逮捕

2021年3月25日,據高檢網訊息,天津市靜海區總工會原主席徐金利(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天津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徐金利作出逮捕決定。

提起公訴

2021年4月,天津市靜海區總工會原主席徐金利(副局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金利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徐金利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靜海縣交通局黨委副書記、書記、局長,靜海縣(區)總工會黨組書記、主席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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