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述夔獄案

徐述夔獄案,發生於清代乾隆四十三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述夔獄案
  • 發生地點:江蘇
  • 發生時期 :清代乾隆四十三年
  • 涉及人物:徐述夔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清代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案情如下:江蘇揚州府東台縣舉人徐述夔著《一柱樓詩》,多詠明末時事,以寄託其民族思想。“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等句。乾隆四十三年,徐述夔之孫徐食田與監生蔡嘉樹因田產糾紛結怨,蔡欲首告其藏禁書,徐食田聞風自首。地方官將此事奏聞乾隆帝。乾隆帝認為其詩有興明滅清之意,因而下令治罪。是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學士、九卿會審,並經乾隆帝欽準,作出如下處理:徐述夔、徐懷祖二人雖已身故,仍照大逆凌遲律,銼碎其屍,梟首示眾。徐食田、徐食書擬斬立決。徐首發、沈成濯列名校對,又不舉發逆書,照大逆知情隱藏律,應擬斬立決。江寧布政使陶易的幕友陸琰有心消彌重案,照故縱大逆律,應擬斬立決。以上徐食田、徐食書、徐首發、沈成濯、陸琰五犯俱奉旨加恩改斬監候,秋後處決。為徐述夔詩文作跋之毛澄,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革楊州知府謝啟昆難辭怠玩之咎,發往軍台效力贖罪。已革東台縣知縣塗躍龍玩延公事,杖一百,徒三年。前禮部尚書沈德潛曾為徐述夔作傳,革去官爵,撤出賢良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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