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聞縣水務局

徐聞縣水務局

徐聞縣水務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聞縣水務局
  • 地址:徐聞縣徐城紅旗二路43號 
  • 性質 :縣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門
  • 主要職責:主管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三)負責生重講元習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和指導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和跨地城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農業供水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節水管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及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縣級許可權的水利基礎設施項目審核工作,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指導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江河湖泊、河口、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具有控制性的跨地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貫徹落實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和指導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章備戲持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指導全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 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組織開展和指導農村灌區骨幹工程、澇區治理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和指導鄉村振興戰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及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才匙潤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農村水電站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和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一)組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承擔重大涉水違法案件的查處,整遷協調和仲裁跨地域水事糾紛.
(十二)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指導實施水庫、堤防、水閘、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負責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黨的人才發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關職責。開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組織蘭乎懂樂開展水利對外海禁放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和指導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防護標準、防禦洪水方案及相關應急預案並指導實施。做好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水利工程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判邀榜組織和指導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 職能轉變。縣水務局應當堅持節水優先, 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監管,強化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生態健康。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 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按《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縣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縣自然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由縣水務局牽頭會同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
2.出海河口的灘涂管理的職責分工。在圍墾前由縣水務局管理,圍墾後依法依規確認成為陸域時由縣自然資源局管理。主要江河出海河口能否圍墾或從事可能影響行洪納潮的活動和建設,由縣水務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後,報縣人民政府確定。沿海、沿島的灘涂由縣自然資源局管理,能否圍墾或從事可能影響行洪納潮、海堤安全的活動和建設,應當事先徵求縣水務局的意見,灘涂劃入生態公益林規劃區和劃為紅樹林、鳥類自然保護區的,由縣自然資源局管理。
3.違反水法規行為的職責分工。發生在河道及其出海口與航道重疊範圍內的違反水法規行為,由縣水務局依法處理,涉及主航道的違反水法規行為,由縣水務局會同縣交通運輸局處理。縣交通運輸局興建交通設施涉及水務方面的事項,應當事先徵求縣水務局的意見,縣水務局興建水利設施涉及航道運輸方面的事項,應當事先徵求縣交通運輸局的意見。
4.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保護,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負責水環境質量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兩個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發布水環境信息,縣水務局發布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當與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協商一致。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計生、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化、宣傳、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水利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審批、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及普法宣傳、法律顧問等相關工作。協調做好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核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和水利資金績效管理工作。協助提出中央預算內水利投資、中央水利財政資金分解安排建議,省級和市級、縣級水利建設資金安排建議並指導資金使用。負責編制運轉性資金預算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財務管理、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調查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管理股。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有關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預警工作,指導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堤圍防護費、水資源費的徵收。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編制發布水資源公報。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超採區綜合治理工作。在全縣範圍內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節水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組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承擔重大涉水違法案件的查處,和仲裁跨地域水事糾紛。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河道管理範圍劃定工作。組織和指導江河湖泊、河口和灘涂的開發、治理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指導監督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和活動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承擔推進河長制湖長制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三)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股。擬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重大水利專業專項規劃。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組織制定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水利建設項目的審批與審核,組織對水利基建項目及新建工程的竣工驗收。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實施江海堤圍、水庫、水閘、引調水等新建、擴建、改建、除險加固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負責組織和指導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堤防、水閘、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安全方面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水利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水庫、堤防、水閘、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
(四)農村水利水電股。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農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澇區治理工程的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和節水灌溉。擬訂貫徹落實落實全縣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農村水電站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水利保障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和指導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許可權審核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防護標準、防禦洪水方案及相關應急預案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指導實施。指導監督跨區域跨流域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組織和指導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利工程調度工作。負責監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責任制落實。做好水情旱情預警工作。指導水利工程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完善防汛防旱監測預警管理信息平台。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搶險物資儲備和工程搶險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負責統計水旱災情況及.上報工作,指導實施水利工程應急度汛項目和水利、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
(五)水庫移民股。負責全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含抽水蓄能電站)移民安置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和指導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和指導新建水庫農村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指導監督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扶貧開發工作。
(六)人事股。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水利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水務局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股長(主任)7名。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一)徐聞縣水務局下屬行使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工作職責
水政監察大隊:主要負責《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與有關法規實施監督檢察;負責查處水事違法行為;依法徵收水資源費及其它費用。
(二)徐聞縣水務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職責
1.徐聞縣河海水利水電勘測設計有限公司:為全縣水利工程建設提供勘察、設計服務,為國家建設提供綜合測繪服務。認真做好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規劃、水保、設計、試驗、水利電力工程施工管理、水利電力工程技術諮詢、工程監理等工作。
2.徐聞縣打井隊:為鑽打地下井取水工程服務。
3.徐聞縣節水中心:推廣節水技術,為節水工程施工服務。
4.徐聞縣水利機電工程公司:為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承擔水利工程建設。
5.徐聞縣公益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和批准本縣域範圍內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規模、內容、標準組織工程建設,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年度工程建設資金,按時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和投資計畫。

現任領導

林超(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政全面工作;掛點大水橋水庫。
鄭鑫(副局長):負責局農村水利、計畫財務審計工作;分管農水股、計財股、排灌站;掛點鯉魚潭水庫。 符躍(副局長):負責局工程建設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建管股、建管中心、設計室、水利機電工程公司;掛點北松水庫。
吳魁召(副局長):負責局黨務、黨風廉政、紀檢監察、扶貧工作;分管三防辦、節水中心;掛點三陽橋水庫。
陳亞明(副局長):負責局辦公室、人事、計生、綜治維穩、工青婦、關心一下代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股;掛點邁勝水庫。
張典興(黨組成員、主任科員):負責局水政水資源、移民、水政監察工作;分管水政水資源股、水政監察大隊、移民辦、打井隊;掛點合溪水庫。 王培養(黨組成員、縣紀委派駐縣水務局紀檢組組長)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 職能轉變。縣水務局應當堅持節水優先, 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監管,強化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生態健康。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 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按《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縣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縣自然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由縣水務局牽頭會同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
2.出海河口的灘涂管理的職責分工。在圍墾前由縣水務局管理,圍墾後依法依規確認成為陸域時由縣自然資源局管理。主要江河出海河口能否圍墾或從事可能影響行洪納潮的活動和建設,由縣水務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後,報縣人民政府確定。沿海、沿島的灘涂由縣自然資源局管理,能否圍墾或從事可能影響行洪納潮、海堤安全的活動和建設,應當事先徵求縣水務局的意見,灘涂劃入生態公益林規劃區和劃為紅樹林、鳥類自然保護區的,由縣自然資源局管理。
3.違反水法規行為的職責分工。發生在河道及其出海口與航道重疊範圍內的違反水法規行為,由縣水務局依法處理,涉及主航道的違反水法規行為,由縣水務局會同縣交通運輸局處理。縣交通運輸局興建交通設施涉及水務方面的事項,應當事先徵求縣水務局的意見,縣水務局興建水利設施涉及航道運輸方面的事項,應當事先徵求縣交通運輸局的意見。
4.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保護,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負責水環境質量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兩個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發布水環境信息,縣水務局發布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當與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協商一致。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計生、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化、宣傳、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水利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審批、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及普法宣傳、法律顧問等相關工作。協調做好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核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和水利資金績效管理工作。協助提出中央預算內水利投資、中央水利財政資金分解安排建議,省級和市級、縣級水利建設資金安排建議並指導資金使用。負責編制運轉性資金預算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財務管理、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調查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管理股。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有關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預警工作,指導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堤圍防護費、水資源費的徵收。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編制發布水資源公報。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超採區綜合治理工作。在全縣範圍內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節水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組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承擔重大涉水違法案件的查處,和仲裁跨地域水事糾紛。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河道管理範圍劃定工作。組織和指導江河湖泊、河口和灘涂的開發、治理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指導監督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和活動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承擔推進河長制湖長制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三)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股。擬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重大水利專業專項規劃。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組織制定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水利建設項目的審批與審核,組織對水利基建項目及新建工程的竣工驗收。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實施江海堤圍、水庫、水閘、引調水等新建、擴建、改建、除險加固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負責組織和指導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堤防、水閘、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安全方面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水利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水庫、堤防、水閘、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
(四)農村水利水電股。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農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澇區治理工程的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和節水灌溉。擬訂貫徹落實落實全縣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農村水電站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水利保障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和指導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許可權審核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防護標準、防禦洪水方案及相關應急預案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指導實施。指導監督跨區域跨流域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組織和指導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利工程調度工作。負責監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責任制落實。做好水情旱情預警工作。指導水利工程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完善防汛防旱監測預警管理信息平台。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搶險物資儲備和工程搶險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負責統計水旱災情況及.上報工作,指導實施水利工程應急度汛項目和水利、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
(五)水庫移民股。負責全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含抽水蓄能電站)移民安置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和指導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和指導新建水庫農村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指導監督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扶貧開發工作。
(六)人事股。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水利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水務局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股長(主任)7名。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一)徐聞縣水務局下屬行使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工作職責
水政監察大隊:主要負責《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與有關法規實施監督檢察;負責查處水事違法行為;依法徵收水資源費及其它費用。
(二)徐聞縣水務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職責
1.徐聞縣河海水利水電勘測設計有限公司:為全縣水利工程建設提供勘察、設計服務,為國家建設提供綜合測繪服務。認真做好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規劃、水保、設計、試驗、水利電力工程施工管理、水利電力工程技術諮詢、工程監理等工作。
2.徐聞縣打井隊:為鑽打地下井取水工程服務。
3.徐聞縣節水中心:推廣節水技術,為節水工程施工服務。
4.徐聞縣水利機電工程公司:為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承擔水利工程建設。
5.徐聞縣公益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和批准本縣域範圍內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規模、內容、標準組織工程建設,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年度工程建設資金,按時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和投資計畫。

現任領導

林超(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政全面工作;掛點大水橋水庫。
鄭鑫(副局長):負責局農村水利、計畫財務審計工作;分管農水股、計財股、排灌站;掛點鯉魚潭水庫。 符躍(副局長):負責局工程建設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建管股、建管中心、設計室、水利機電工程公司;掛點北松水庫。
吳魁召(副局長):負責局黨務、黨風廉政、紀檢監察、扶貧工作;分管三防辦、節水中心;掛點三陽橋水庫。
陳亞明(副局長):負責局辦公室、人事、計生、綜治維穩、工青婦、關心一下代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股;掛點邁勝水庫。
張典興(黨組成員、主任科員):負責局水政水資源、移民、水政監察工作;分管水政水資源股、水政監察大隊、移民辦、打井隊;掛點合溪水庫。 王培養(黨組成員、縣紀委派駐縣水務局紀檢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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