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聞縣文體局

徐聞縣文體局

根據湛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徐聞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湛機編〔2011〕7號)的精神,設立徐聞縣文體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縣文體局與縣委宣傳部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徐聞縣文體局
  • 地點:廣東湛江徐聞
  • 成立時間:2011
  • 隸屬:徐聞縣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縣體育發展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文體局。
(二)增加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三)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及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職責。
(四)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文物管理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職責。
(五)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六)加強青少年體育和體育公共服務工作職責,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文化產業和體育產業的發展計畫、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對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和體育行業進行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
(三)組織推進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領域及體育行業的公共服務,管理文化體育市場,監管文化、新聞出版和體育經營活動,負責文化體育市場的綜合執法。
(四)管理全縣文化體育事業單位,指導全縣性民眾文體團體和文體協會的運作、訓練、競賽活動,負責以上團體和組織的業務指導工作。
(五)指導各鄉鎮(街道)文體單位開展文體業務工作,規劃各鄉鎮(街道)的文體網點建設和文體設施建設,會同規劃部門規劃全縣體育設施建設布局,依法監督體育設施的建設和使用,管理縣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六)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藝術品種,指導和普及文化藝術教育工作。
(七)組織協調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和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八)負責對出版活動、出版物內容、新聞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對網際網路、手機、數字多媒體等非紙質媒體出版行為的印刷、複製、發行及出版物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物、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新聞違法活動和製作權侵權案件。
(九)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指導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十一)管理對外文體工作和對外文體交流活動,指導文體系統及民間文化體育外事工作。
(十二)指導和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領域體制改革。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體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財務等機關日常工作和後勤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調研、統計、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編制、勞資、福利、紀檢監察、培訓、計生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管理文化、廣電、文物、新聞出版事業經費和體育彩票公益金;指導體育彩票銷售和管理,監督指導本系統財務、審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及所屬單位職責考核獎懲工作;推動本系統體制改革。
(二)社會文化藝術股
綜合管理藝術事業,擬訂和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性大型文化活動;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工作;指導公共圖書館、民眾藝術(文化)館、鄉鎮(街道)文化站事業建設;負責民辦類非企業單位(文化)的審查和指導工作;負責社會藝術考級活動的監管和報批工作;管理、協調全縣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制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對廣播電視宣傳的管理工作,負責對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的審核和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組織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處理違反宣傳政策、規定和導向等重大問題。
(三)文化市場與產業股(掛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國家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綱要,根據徐聞實際情況制定、組織和實施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建立文化產業公共平台,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設立、變更、審核、審批;負責音像製品零售出租場所的設立、變更、審核、審批;負責錄像投影場所的審核;負責對歌舞娛樂場所、演出場所、遊戲、遊藝場所的設立、變更、審核、審批;辦理藝術表演團體、文藝演出、經紀機構和縣外、境外藝術團體、個人來徐演出的審核、審批業務;負責對演出場所、歌舞娛樂場所的年檢;指導文化市場各行業協會工作; 負責全縣圖書、報刊、音像電子、網際網路出版和記者站等新聞出版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印刷企業、音像複製企業的出版物發行單位的管理工作;協調中國小教材、重點出版物的印刷複製和發行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指導本行業相關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承擔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文物非遺管理股
負責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整理、傳承、利用和保護性等工作;負責制訂全縣文物、博物事業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宣傳和督促有關文物法規的貫徹執行;審核辦理文物保護單位、考古發掘、保護維護項目上報業務;指導縣博物館業務建設。
(五)民眾體育股
貫徹執行《全民健身條例》,制定全縣民眾體育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體育創先活動;協調指導各項民眾競賽活動,指導各協會、行業、系統組織競賽工作;制定和執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及體育骨幹的培訓計畫;宣傳報導群體信息和抓好“創體育先進鄉鎮”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體育公共服務,監管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監管體育市場,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全縣體育設施發展規劃和建設布局,指導協調體育事業的發展,負責對外體育交流活動。
(六)訓練競賽股
宣傳、貫徹、執行《體育法》;負責擬訂全縣訓練競賽工作計畫和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縣業餘體校業務工作;指導全縣基層訓練網點和重點項目的設定;負責教練員、裁判員培訓工作;組織全縣成年、少年兒童體育競賽和綜合性運動會;宣傳、推廣科學的訓練方法和經驗;提出體育競賽改革方案的建議,收集、統計各類型競技體育信息資料和重大比賽成績,指導訓練和競賽工作。

其他事項

(一)徐聞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為縣文體局直屬單位,副科級建制,以縣文體局名義對屬地(含國營農場)文化市場實施綜合執法工作。主要職責是:查處演出娛樂、營業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藝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製、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職能。
(二)受縣文體局委託對全縣體育市場實施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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