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禮雲(九江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徐禮雲(九江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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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禮雲,男,漢族,1966年2月出生,江西九江人,大學學歷, 199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九江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3年8月,徐禮雲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禮雲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九江
  • 出生日期:1966年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6年8月至2002年12月,歷任九江市廬山區新港中學教師,區委農工部幹部,區農經委幹部,區農經委開發辦主任,區農經委副主任、主任科員,區委政研室副主任、主任科員,區委辦公室主任,虞家河鄉黨委書記;
2002年12月至2003年2月,九江市廬山區政府副區長、虞家河鄉黨委書記;
2003年2月至2006年6月,九江市廬山區政府副區長;
2006年6月至2008年11月,德安縣政府副縣長;
(其間: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掛職任江西省水利廳農村水利處副處長)
2008年11月至2010年4月,九江市園林處主任;
2010年4月至2012年5月,九江市建設規劃局黨委委員、市園林處主任;
2012年5月至2018年4月,九江市建設規劃局黨委委員、市園林管理局局長;
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九江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人選;
2018年5月至2021年9月,九江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九江市政協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主任;
2023年3月,被免去政協第十六屆九江市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被撤銷政協第十六屆九江市委員會委員資格;
2023年6月,被免去九江市政協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主任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2月,九江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禮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九江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8月,經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九江市紀委市監委對九江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禮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禮雲身為國有企業“一把手”,喪失理想信念,罔顧黨中央關於國企改革發展的部署要求,棄守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職責,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風險;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精心偽裝,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力,嚴重破壞單位政治生態,造成系統內塌方式腐敗;政治品行惡劣,價值觀、權力觀扭曲,費盡心機捏造虛假材料誣告他人,干擾組織選人用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漠視組織紀律,公器私用,在公司員工招聘中明碼標價進行權錢交易;為官不廉,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心術不正,靠企吃企,靠項目吃項目,把國企當作個人的“搖錢樹”,在工程項目、投資融資、資產收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安排代理人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大搞“期權式腐敗”;濫權妄為,在企業股權出讓、委託貸款發放過程中大搞私相授受,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
徐禮雲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嚴重破壞國有企業政治生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經九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九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徐禮雲開除黨籍處分;由九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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