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炳玉,曾任松原市國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炳玉
- 曾任職單位:松原市國土局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松原市國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記大過處分
2019年4月,吉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2017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12月27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吉林省反饋了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3個方面12類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我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2008年至2016年10月,原省國土廳違法審批29個土地開發類項目,共侵占10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5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土地26.13萬畝,其中核心區面積1.96萬畝。松原市、延邊州、敦化市、通榆縣國土局違反規定實施土地整理項目,前郭縣環保局違法審批土地整理項目。原省林業廳對上述相關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森林生態旅遊的建設、管理、監督等工作開展不力。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時任松原市國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徐炳玉政務記大過處分;分別給予時任松原市國土局副局長郝東明,時任前郭縣環保局局長雷雨生,時任敦化市畜牧局局長王松一,敦化市國土局副局長楊松(時任敦化市國土局副局長、敦化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等4人政務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