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徐浩泉
- 所處時代:民國
- 出生地:如皋姜北鄉顧莊村人
- 出生時間:1913年
- 去世時間:1946年3月21日
- 主要成就:向執行小組反映“白蒲事件”真實情況
- 身份:烈士
個人履歷
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進東台大豐簡易師範學習,
1938年畢業於進東台大豐簡易師範學校,畢業後回鄉任東馬塘鄧園國小校長。
1940年新四軍東進後,參加蘇中四分區暑假文教研究會學習。
1942年在車鎮區任財糧助理。1943年奉命回鄉創辦學校,並任姜北鄉調解委員,如西縣參政會參政員。
1946年1月,國共兩黨簽訂《停戰協定》,定於1月13日零時起雙方停止軍事行動。
1月15日清晨,駐南通的國民黨七十一軍九十一師悍然侵占白蒲鎮,製造了震驚全國的“白蒲事件”。
3月,由國民黨政府代表、中國共產黨代表和美國代表組成的軍事調查執行部徐州執行小組淮陰組來如皋調查。國民黨當局百般抵賴,他以白蒲人民代表的身份向執行小組遞交了國民黨軍隊侵占白蒲後當地人民遭受損失的調查書,並把當天遇害7人的物證帶上呈驗,使國民黨代表無法抵賴破壞協定的罪責,十分狼狽。
3月21日,國民黨軍隊突然包圍了他的家,將他殺害。血案發生後,《江海導報》、《新華日報》、《解放日報》及敵占區的一些報紙紛紛披露,引起全國人民極大憤慨。
4月6日如皋人民在公園舉行追悼會,停戰協定執行小組中共代表韓念龍、華中一分區司令員張震東等人參加了追悼會。少時讀私塾,後到南通農學院附屬中學讀國中,
1940年,新四軍東進後,徐浩泉參加抗日民主政府辦的“蘇四區暑假文教研究會”學習,思想傾向革命。1942年初,至如西縣車鎮區擔任財糧助理。次年,領導派他回家鄉開展抗日活動,擔任姜北鄉調解委員、如西縣參政會參政員。
1946年1月15日,駐南通的國民政府七十一軍九十一師違反停戰協定,於白蒲鎮打響侵犯蘇中解放區的第一槍,釀成轟動全國的“白蒲事件”。當年3月,北平軍事調停執行部派出淮陰執行小組來如皋調停,徐浩泉受白蒲人民的委託,向“執行小組”遞交了《停戰令》生效後國民政府軍隊侵占白蒲時的調查書,並當面向美方代表鄧克陳述國民政府軍隊進攻白蒲當天遇難的7位死者名單及其亡人牌子上的日期,都是死於1月15日,而不是1月13日。鄧克在鐵的事實面前表示:“國民政府軍隊應退回原防地。”從而使國民黨代表陷入困境。 國民黨南通專員徐謨嘉惱羞成怒,密令佳姚鄉指導員蕭弼帶領鄉自衛隊。
於3月21日前往徐浩泉家中,將其殺害。血案發生後,蘇皖邊區一分區《江海導報》、華中《新華日報》、黨中央《解放日報》以及國民黨統治區進步報紙都報導了這一訊息,引起全國人民的極大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