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書國(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工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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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書國,男,1960年6月2日出生於山東省臨清市,漢族,大專文化,住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曾任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工會主任。

2014年12月違紀被查。2015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8日被依法逮捕。2015年2月雙開處分。2016年10月20日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書國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0年06月02日
  • 出生地:山東省臨清市
  • 性別:男
  • 住址: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涉嫌違紀,依法逮捕,雙開處分,一審宣判,

人物履歷

2006年6月18日,任聊城市服務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2013年7月12日徐書國任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會主任、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12月,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工會主任徐書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因涉嫌受賄罪,於2015年1月14日被山東省茌平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同日由山東省茌平縣公安局執行刑事拘留,同年1月27日被山東省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次日由山東省茌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雙開處分

2015年2月,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徐書國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徐書國的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徐書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審宣判

2016年10月20日,山東省茌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如下:被告人徐書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開始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向本院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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