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延明(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商務局副主任科員)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商務局原副局長李雲普、副主任科員徐延明執法不規範問題。2011年4月,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商務局違反《河北省酒類商品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違規處置暫扣的酒類商品,在未履行行政處罰程式情況下,將暫扣酒轉為罰沒,向縣物價局申請價格鑑定後,直接以鑑定價格將暫扣酒變賣給某酒業公司,造成不良影響。主管副局長李雲普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執法人員徐延明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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