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雲龍區經濟發展局

徐州市雲龍區經濟發展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徐州市雲龍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辦〔2019〕25號),制定本規定。

徐州市雲龍區經濟發展局是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大數據管理局牌子。

徐州市雲龍區經濟發展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及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社會發展及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局長孟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雲龍區經濟發展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孟磊(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落實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貫徹落實市相關法規、規章。
(二)貫徹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貫徹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和淮河生態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推進落實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規劃建設,對接參與國家老工業基地振興和資源型城市轉型有關示範試點。參與協調推進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以及蘇北發展、南北掛鈎合作工作。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趨勢,牽頭研究應對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目標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全區目標評價考核工作。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第三方評價工作。
(五)負責投資綜合管理。牽頭組織全區重大項目投資巨觀管理,監測分析全區重大項目投資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全區重大項目建設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區級重大產業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和儲備計畫,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重大戰略、交匯點建設意見;研究提出全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政策建議;統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重大事項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制和年度工作計畫安排等;參與對接境外投資、國際合作、國際產能合作和重點境外園區建設的相關工作。
(七)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區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區重大產業項目,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
(八)負責落實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推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建設。推進全區新能源產業發展。
(九)組織擬訂全區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事項。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提出創新發展、技術經濟安全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建議。會同相關部門推動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
(十)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擬定區級管理的或經授權制定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
(十三)組織實施全區軍民融合發展、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根據市、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十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制訂並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採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六)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劃。
(十七)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推動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十八)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研究制訂並實施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十九)推進全區有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貫徹落實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發展,推動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
(二十)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準入標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一)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智慧徐州建設等工作,深化信息技術套用。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
(二十二)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智慧型製造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三)推進全區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制訂並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產業。
(二十四)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貫徹落實全社會節能規劃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開展節能監察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推進綠色製造工程。
(二十五)培育發展全區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制訂並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幹企業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二十六)負責全區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二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八)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更加聚焦研究大戰略、謀劃大政策、分析大趨勢、推動大項目。統籌改革創新,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配合上級部門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 強化對國家、省、市重大戰略、重大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區落實的統籌推動相關職能,提升國家、省、市巨觀政策的執行效果。
2. 強化貫徹落實全市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執行市規劃制度,做好區級規劃統籌,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區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3. 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4.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嚴格執行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5.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能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最佳化產行業管理,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創造良好營商環境。
6. 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分工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7.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區委區政府、區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二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區經濟發展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全區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省、市、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後勤、安全、信訪、信息化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信息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宣傳、輿情監測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經濟綜合規劃科。組織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開展實施情況評估;貫徹落實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貫徹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組織並擬訂全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編制與執行情況報告,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趨勢,牽頭研究應對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組織開展全區目標評價考核工作,承擔區重點經濟工作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推進落實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規劃建設,對接參與國家老工業基地振興和資源型城市轉型有關示範試點;參與協調推進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以及蘇北發展、南北掛鈎合作工作;推動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落實,參與銜接全區重大綜合性、專題性規劃的起草和實施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目標及相關政策;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人才、改革創新及特色小鎮等系列專項工作。參與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和第三方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軍民融合發展、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
(三)投資科。負責全區重大項目投資巨觀管理,監測分析全區重大項目投資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全區重大項目建設政策措施建議,編制下達區級重大產業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和儲備計畫,負責重大項目協調推進;統籌落實國家、省、市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部署;承擔區重大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推進全區社會事業發展;統籌推進基層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落實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措施;參與推進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作;參與推進“放管服”改革。
(四)服務業科。擬訂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提出全區服務業發展政策建議,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監測分析和評價考核服務業運行,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加快推進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組織實施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及現代服務業企業培育,指導服務業集聚區建設與管理,協同推進國家級、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的認定、建設工作;推動服務業品牌化標準化建設;擬訂商貿流通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承擔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重大戰略、交匯點建設意見;研究提出全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政策建議;統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重大事項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制和年度工作計畫安排等;會同有關部門對接境外投資、國際合作、國際產能合作和重點境外園區建設的相關工作。提出直接融資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發展與制度建設,組織開展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推進降低企業槓桿率工作;參與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的存續期監管工作;參與產業投資基金髮展與制度建設及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事中事後監管。組織上報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重大示範工程、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和新興產業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研製開發和產業化示範工程以及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項目;組織申報工程研究中心、戰略性新興產業區域集聚(集群)發展試點、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示範企業、“雙創”示範基地、產業創新中心、高技術產業基地,協同推進國家級和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建設工作;審核轉報高技術產業項目和自主創新項目;管理歸口的高技術產業發展資金;積極推動高新技術領域的合作和交流;統籌推進數字經濟、大數據戰略的落實與發展。
(五)民營經濟促進科。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政策,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運行態勢;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並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
(六)工業與信息化科。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承擔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承擔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推動相關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牽頭智慧型製造工作,推動工業與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節能的綜合協調;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全區企業技術中心和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推動智慧徐州建設工作;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貫徹落實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措施,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組織擬訂區級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開展高技術產業、新興產業發展、數字經濟、創新創業工作等重點領域、重大問題研究;配合開展創新驅動、創新發展、雙創等重大活動和相關工作。
(七)信用建設科(價格管理科)。擬訂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區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和服務平台建設,協調開展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承擔信用服務市場的培育發展和信用信息、信用產品的套用推廣工作;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貫徹落實市工業品、農產品、交通運輸、房地產等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執行重要工業品、交通運輸等定價標準,落實涉農價格管理政策;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落實對依成本定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貫徹落實重大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價格調控建議,落實價格調控措施;根據管理許可權,遵守定價目錄、價格聽證目錄和重要價格管理制度,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執行重要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組織貫徹落實清費政策,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經濟發展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科長(主任)共9名。

其他事項

區經濟發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經濟發展局行政權力事項按《徐州市雲龍區經濟發展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徐州市雲龍區經濟發展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