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銅山區衛生局

徐州市銅山區衛生局根據職責,區衛生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及關於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研究提出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制訂年度衛生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逐步實行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
(三)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國有資產、衛生收費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審計法規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研究制訂、實施全區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依法加強對初級衛生保健、母嬰保健工作的監督管理。
(五)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訂、實施對危害人群健康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六)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制訂、實施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依法監督管理和指導全區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七)指導全區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依法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證制度;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管理全區傳染病防治及食品衛生、職業、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以及采供血、臨床用血質量。
(九)研究制訂、實施全區衛生人才、醫學科技、繼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醫藥衛生科學研究,推廣醫學科技成果的套用工作;組織參與醫學衛生方面的合作交流。
(十)管理全區醫療救護工作,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對重大疫情、病情、突發事件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一)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區衛生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研究提出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區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督促局機關政務工作;擬訂地方衛生工作規定、辦法;制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行政事務、新聞宣傳、文書檔案管理以及信訪、保衛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國有資產、衛生收費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審計法規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區衛生基本建設;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系統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人事科
研究擬訂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協同指導全區衛生人事制度改革、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區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工作;承辦衛生系統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三)衛生法制與監督科
制訂實施全區衛生普法教育規劃;負責衛生行政處罰的審查、聽證,承擔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及對衛生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承辦衛生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依法對全區醫政管理、婦幼衛生、傳染病防治及食品、職業、環境、飲用水、化妝品、放射、學校衛生等實施監督管理。
(四)醫政科
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和大型醫療器械的準入;負責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全區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病案統計工作。
組織擬訂和實施中醫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中醫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依法監督管理和指導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中醫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農村基層衛生組織的建設;負責全區婦女保健、兒童保健業務的指導;依法對初級衛生保健和母嬰保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研究擬訂、實施全區醫學科技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協調醫藥衛生科研工作;推廣醫學科技成果;管理醫學新技術引進項目。
(五)疾病控制科
研究擬訂、實施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承辦區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愛國衛生運動辦公室
擬定全區愛國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部門工作職責的落實;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鎮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經常性檢查工作;組織開展除害防病工作;研究擬定、實施全區健康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民眾性的健康教育活動和重點人群的衛生知識教育。
(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合作醫療日常工作和《銅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的具體實施。
(八)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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