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孟村村民委員會

後孟村村民委員會

後孟村村民委員會是歷史地名,因所在居民點後孟莊而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後孟村村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Hòumèngcūn Cūnmínwěiyuánhuì
  • 設立年份:1949年
  • 性質:歷史地名
地名含義,歷史沿革,

地名含義

北宋時期,孟姓人家遷此定居立村,名孟家莊。後孔氏遷入,因“孟”、“夢”同音,人們忌諱“夢”字,加之該村磨粉的較多,且粉皮、粉條有名,故訛稱磨莊。明弘治版《闕里志》載:磨莊在城北十千米,世尹孔克?之八子希濟居焉,為磨莊戶。明萬曆三十一年孔氏祠堂碑記:“曲阜新城(指明城)北二十里許孟莊村,居者皆我至聖后裔也······約千餘人”。1909年,以村中東西自然溝為界分前、後孟莊。此村居後,故名後孟莊。

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設立後孟莊行政村,設村長1人,委員1人,財糧1人。1954年8月成立後孟莊農業生產合作社管理委員會,設社長1人,副社長2人,治保主任1人,民兵連長1人,會計1人。1956年3月,更名為後孟莊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管理委員會,設社長1名、副社長2名,監察主任1名、會計1名。1958年9月,更名為後孟莊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後孟莊生產大隊、後孟莊大隊,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若干名,會計1名。1968年5月,更名為後孟莊大隊革命委員會,實行一元化領導,革命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會計1名。1981年撤銷後孟莊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復名後孟莊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至2名,會計1名。1984年4月,我國實行政社分設,生產大隊改為行政村;同年撤銷後孟莊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成立後孟莊村民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員若干名。第一屆村民委員會的領導由鄉黨委任命,第二屆以後村民委員會的領導由村民選舉立生;下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工作委員會。2002年前孟、後孟合併為孟莊村委會,原村委會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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