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討論制度

律師討論制度,是指律師承辦案件的過程中,將重大、複雜和疑難的案件提交律師事務所集體討論研究的工作制度。律師專人承辦案件具有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的優點,但因律師個人知識水平的限制,往往難以順利解決,因此需要依靠集體智慧,由大家討論,找出辦理案件的方案。需要集體討論的案件主要是雙方當事人爭執較大,難以解決的民事和經濟案件。

對於委託人的要求是否合法沒有把握,或找不到政策、法律依據的案件;需要作無罪辯護或主要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刑事案件;在本地區或本系統影響較大的案件等等。律師討論制度的目的在於集思廣益,以保證律師為社會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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