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來了:房屋、土地徵收糾紛律師答疑

律師來了:房屋、土地徵收糾紛律師答疑

《律師來了:房屋、土地徵收糾紛律師答疑》是2018年10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山。

基本介紹

  • 書名:律師來了:房屋、土地徵收糾紛律師答疑 
  • 作者:黃山 
  • ISBN:9787519726843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10月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房屋土地徵收行為是專業性要求非常高的政府行政行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導致糾紛的發生,甚至可能導致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化解此類糾紛和矛盾都需要藉助法律的力量。然而,如果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士,對之或者一無所知,或者一知半解,難以有效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這就需要學習和掌握一些與房屋土地徵收有關的法律知識,因此特意編寫了《律師來了.13:房屋、土地徵收糾紛律師答疑》。

作者簡介

黃山,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研究生,法學碩士,廣東廣悅律師事務所主任。擔任廣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廣州市天河區人大代表、廣東省律協房地產與建築工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廣州市青年聯合會副主席、廣州市人民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廣州市國土規劃城市更新諮詢專家。在城市更新改造領域,特別是房屋、土地徵收方面有著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主導了廣州市石牌新慶村、潭村、瀝滘村、大坦沙島、員村、程界東村、程界西村、火村等十多個重要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妥善解決了房屋、土地徵收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城市房屋徵收補償熱點問題
一、房屋徵收決定
集體企業的房屋所有權人如何確定?
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該怎么辦?
房屋徵收決定何時生效?
房屋徵收決定生效後,被徵收人享有哪些權利?
可以先徵收後補償嗎?
被徵收人對徵收補償方案有異議怎么辦?
徵收決定作出前,未將徵收補償方案公開徵求意見怎么辦?
被徵收人如何對房屋徵收決定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什麼是房屋徵收決定的“公眾參與”原則?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之前需要進行聽證嗎?
二、房屋徵收評估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應當考慮哪些因素?
被徵收房屋的權屬如何認定?
被徵收房屋的用途如何認定?
被徵收房屋面積如何認定?
被徵收房屋的性質、用途、面積存在登記與事實不符的情況怎么辦?
被徵收人對房屋評估有異議怎么辦?
被徵收人如何審查房地產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的資質?
評估報告沒有依法送達,將產生什麼法律後果?
房屋被徵收人是否有權查看房屋徵收補償檔案?
三、房屋徵收補償協定及標準
簽訂徵收補償協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房屋徵收協定有效的條件是什麼?
房屋徵收協定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徵收協定效力待定的情形有哪些?
徵收人不履行補償協定怎么辦?
房屋徵收的貨幣補償方式有最高額限定嗎?
被徵收人已經選擇了一種補償方式,還能再改選另一種補償方式嗎?
選擇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時,被徵收人能要求就近安排住房嗎?
哪些情況下可以獲得房屋徵收的補助和獎勵?
房屋徵收補償的標準如何確定?
房屋徵收時對空地進行補償嗎?
徵收哪類房屋可以獲得停產停業補償?
停產停業損失如何計算和補償?
戶口不在本地的被徵收人能夠獲得補償嗎?
房屋的承租人有權獲得徵收補償嗎?
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房屋能否獲得補償?
臨時建築能獲得徵收補償嗎?
丈夫在婚前所建的房屋在婚後被徵收,補償款歸誰所有?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被徵收,補償款歸誰?
離婚時房屋被判歸一方所有,則另一方還能索要徵收補償款嗎?
違法建築能獲得補償嗎?
在房屋徵收搬遷時,如何保護被徵收人的權益及改善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被徵收人搬遷時產生的搬遷費用由誰負責?
被徵收人沒有獲得補償,徵收人是否可以先進行拆遷?
什麼時候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周轉用房和臨時安置費可以同時獲得嗎?
四、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和強制拆遷
房屋徵收補償決定送達後會產生哪些法律後果?
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何時發生變動?
申請強制拆遷的條件是什麼?
當前政府有強制拆遷的權力嗎?
通過斷水、斷電等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是否合法?
採用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合法嗎?
房屋徵收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被徵收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情形有哪些?
徵收人違反補償協定,被徵收人應提起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
第二章 農村集體土地和房屋徵收補償熱點問題
一、集體土地徵收政策要點
什麼是土地徵收、徵用制度?
征地審批許可權是怎樣設定的?
村委會是否有權與用地方簽訂征地協定?
被征土地的農民有沒有預征知情權?
什麼情況下可以徵收土地?
土地徵收過程中,如何確定被征土地是否屬於基本農田?
被征地農民享有哪些知情權?
徵收土地應該怎么公告?
征地過程中的“兩公告、一登記”是什麼?
搬遷開始後,被搬遷人是否可以買賣房屋?
搬遷開始後,被搬遷人是否可以出租房屋?
當土地徵收範圍確定後,哪些活動被禁止?
怎樣認定和處理集體土地徵收中的搶栽、搶種及搶建行為?
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徵用農村集體土地?
搶險救災急用土地時,可以不辦手續先用地嗎?
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的強制拆遷,在什麼情況下會發生?
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被徵收,能不能申請另行審批宅基地?
同一個項目可以拆分為幾批申報征地手續嗎?
未經徵收,可以通過“農轉非”把農村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土地嗎?
征地的實施機關有哪些?
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有權進行征地嗎?
超過年的征地批准檔案還能使用嗎?
占用農民土地修建公路是否應該給予村民補償?
以租代征是否合法?
政府未發布征地公告,直接對土地採取填方培土等整理措施,村民應該怎樣應對?
拆遷補償協定中規定的安置房屋被出售,被拆遷人應該怎么辦?
非“家庭承包”能否獲得承包地徵收補償費?
二、徵收補償的依據和標準
如何確定農村房屋產權並進行相應的補償安置?
宅基地使用權證是認定補償的唯一依據嗎?
徵收補償標準鄉政府說的算不算?
村裡的小賣店被徵收,應該怎樣補償?
征地補償費包括哪些費用?
征地補償費怎么管理和使用?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哪些?
如何計算土地補償費?
如何計算安置補助費?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如何計算?
土地補償費以及安置補助費總和已經達到法定最高數額,但還是不足以維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怎么辦?
“占用耕地補償制度”是怎么一回事?
征地補償應當“同地同價”嗎?
政府按照年前的標準給予征地補償,這種做法合乎規定嗎?
如何認定可以享受農村征地補償費的村民資格?
出嫁女是否可以分得征地補償費?
外出當兵人員是否享有徵地補償費的分配權?
戶口外遷的在校大中專學生是否可以參加原戶籍地征地補償費的分配?
遷到小城鎮落戶的村民的土地被征,是否可以獲得補償?
新生兒是否可以成為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費的分配對象?
死亡人員可否成為征地補償對象?
村委會是否有權批准決定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方案?
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可以申請開聽證會嗎?
對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聽證,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召開?
被征地的農民是否可以參加征地補償安置聽證?
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如何分配?
鄉鎮人民政府有權留用征地補償費嗎?
什麼情況下被徵收人能夠拿到安置補助費?
征地安置補助費怎么分配?
土地互換後,土地徵收的補償費應該給誰?
村委會如果挪用土地補償款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地上附著物以及青苗補償費是否直接支付給村民?
如何計算地上附著物以及青苗補償費?
農戶取得的青苗補償費如何繳稅?
什麼是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旱田被徵收,每畝補償是萬元嗎?
土地補償費分配數額與村民生活年限有關嗎?
三、征地補償的內容
征地公告發布後改建、擴建的房屋能夠多得補償費嗎?
在自家宅院裡搭建的臨時房屋能否獲得補償?
在宅基地上加蓋的房屋能否獲得補償?
戶口已遷出,父母也已過世,還能獲得補償嗎?
家裡人口越多獲得的補償款就越多嗎?
家中的小院能否獲得補償?
父母過世後,兄弟姐妹簽訂的分家契約能否作為補償的依據?
被徵收的居住用房臨時改成小商店,如何進行補償?
一人有多處宅基地,如何補償?
水井、管線等在被徵收時能否得到補償?
進城務工人員能否參與土地補償費的分配?
收養的子女,是否可以參與征地補償款的分配?
夫妻中一方婚前新建的房屋,婚後面臨徵收,補償款屬不屬於共同財產?
為騙取更多的拆遷補償款而“假離婚”的,“假離婚”有效嗎?
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後因拆遷而獲得補償,補償款應全部歸賣主嗎?
村民沒有拿到征地補償,開發單位是否可以先進行拆遷?
政府為加快征地進程,採取“株連式拆遷”合法嗎?
四、征地補償糾紛的處理
什麼情況下,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可以申請協調解決矛盾?
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房屋徵收拆遷事宜嗎?
對於征地安置補助標準的裁決,可能有幾種結果?
怎么解決拆遷糾紛?
“申請協調”與“申請裁決”有先後順序嗎?
農村集體土地被徵收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支付土地補償費?
達成徵收協定後發現不公平,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嗎?
土地徵收部門擅自拆遷被徵收人房屋,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暴力脅迫拆遷,當事人將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在土地徵收與房屋補償過程中,工作人員私自接受被補償人財物,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村民房屋被強拆,能否獲得國家賠償?
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村民獲得的補償款過低,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嗎?
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村民如果申請行政複議,可以何種方式進行?
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對所獲得的補償不滿意,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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