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查分離

征管查分離是“征管查合一”的對稱。我國稅務理論界和實際工作部門正在探討、試行的一種新的稅收徵收管理分工方式。這種分工方式的特點是,改變傳統稅收征管分工方式,把稅收徵收、管理、檢查三重職責集於一個專管員的做法,而將這三重職責加以分離,分別歸屬於幾個稅務專管員各司其職,形成相互聯繫、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的完善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征管查分離
  • 定義:我國稅務理論界和實際工作部門正在探討、試行的一種新的稅收徵收管理分工方式
這種分工方式下具體又有幾種選擇: 一是征管查三分離,即根據徵收、管理、檢查三重職責分別配備稅收徵收員、管理員、檢查員,對每一個納稅人實行“三員”進廠,共同徵收管理; 二是征管查兩分離,即或者征管結合與稽查分離,或者管查結合與徵收分離,對每一個納稅人實行“兩員”進廠,共同徵收管理。一般認為,實行征管查分離的稅收征管分工方式,對於實現稅收征管工作專業化、規範化,強化以法治稅,提高稅務幹部的業務素質,保持稅務機關為政清廉等都有積極意義。但實行這種征管分工方式必須要建立一系列相應的配套制度,如定期聯繫制度、集體裁決制度、資料積累與傳遞制度、崗位輪換制度等等,以利於加強協調配合,不斷提高稅收徵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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