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影視產業發展迅猛,由此帶動了影視拍攝基地的快速繁榮。自1987年首家影視拍攝基地——央視無錫影視基地成立以來,經過 30 餘年的發展,如今影視拍攝基地已成為集場景搭建、道具製作、照明攝像、設備租賃、梳化服、後期製作、演員中介以及其它等配套服務功能於一身的多功能綜合性現代服務集群,所提供的服務貫穿於影視劇拍攝製作的所有環節,業已成為影視產業中的至關重要的技術力量。
然而,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中國影視拍攝基地卻長期處於管理規範始終缺失、行業監管嚴重缺位的尷尬局面,造成了市場準入門檻難判斷、服務提供者良莠不齊的混亂局面,服務質量令人堪憂,侵犯劇組與消費者權益的事件層出不窮。在此背景下,為進一步規範影視拍攝基地服務行為,而制定了《影視拍攝基地服務規範》(GB/T 32944-2016)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2012年12月25日,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發布《關於下達2012年第二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該標準正式立項。
2013年1月至2月,該標準起草工作組正式成立,並於同月在北京召開標準研製啟動會,制定了該標準研製計畫。
2013年2月18日,國家標準計畫《影視拍攝基地服務規範》(20121334-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264(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3年3月,標準起草工作組研究完成該標準草案1稿,並於同月邀請部分服標委委員與標準化專家在北京組織召開了草案1稿研討會,對標準內容、框架、表達形式等進行了研討與校準。
2013年4月至5月,根據草案1稿研討會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對該標準草案1稿進行了補充、調整與刪減,在此基礎上修改完成該標準草案2稿,並於同月在浙江橫店影視城就標準內容進行實地調研。
2013年6至7月,根據調研情況,標準起草工作組修改完成該標準草案3稿,在操作層面進一步貼近了中國影視拍攝服務實際,並於同月在北京組織部分服標委委員與標準化專家在北京組織召開了標準草案3稿研討會。
2013年8月至10月,標準起草工作組赴江蘇無錫、浙江象山等地影視拍攝基地就標準技術內容和實操性進行調研,並根據調研情況對標準進行最佳化,修改完成標準草案4稿。
2013年11月至12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分別召開由部分服標委委員參加和主管行業部門負責人、部分影視拍攝基地以及影視拍攝專家出席的研討會兩次,對標準技術內容進行了集中討論。
2014年1至2月,根據標準草案4稿兩次研討會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修改完成該標準草案5稿,再次細化了服務實施的若干環節,進一步體現了保護劇組權益的相關內容。
2014年3至4月,標準起草工作組邀請標準編寫方面的權威專家召開草案5稿研討會,根據草案相關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再次對標準表達的規範性進行了最佳化完善,修改完成該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7年3月1日,國家標準《影視拍攝基地服務規範》(GB/T 32944-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影視拍攝基地服務規範》(GB/T 32944-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在研製過程中,還參考了《廣播電視管理條例》3.《電影管理條例》《廣電總局關於在影視劇拍攝活動中加強自然環境和文物保護的通知》《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電影片管理規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第 52 號)。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浙江橫店影視城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殷旭、鐘向東、袁滿、陳光中、沈革強。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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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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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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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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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務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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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務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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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務質量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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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務評價與改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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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影視拍攝基地服務規範》(GB/T 32944-2016)規定了影視拍攝基地服務的服務管理、服務流程、服務質量要求、服務評價與改進。《影視拍攝基地服務規範》(GB/T 32944-2016)適用於影視拍攝基地服務的管理與交付。
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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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8828 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 |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影視拍攝基地服務規範》(GB/T 32944-2016)對中國影視拍攝基地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提出通用性要求,將為中國影視拍攝基地監管提供有效途徑,為建立高質量影視拍攝基地服務模式、促進影視拍攝基地良性運轉、實現其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