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會計是保險公司特有的一種會計方法或者現象。由於保險公司會計模型的運用造成保險公司的已實現資產利得或損失對部分或者全部的保險負債、相關遞延取得成本以及相關的與企業合併或一攬子轉讓中取得的保險契約有關的無形資產的計量產生直接的影響,所以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變更其會計政策,使得已經確認但是還沒有實現的資產利得或損失對保險負債計量的影響與已實現的資產利得或損失對保險負債計量的影響一致[1]。當保險公司未實現資產利得或損失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時,保險公司應該將對保險負債,連同相關遞延取得成本和無形資產的相應調整金額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影子會計
- 外文名:Shadow accounting
- 含義:保險公司的一種會計方法或者現象
- 基本特徵:2類
特徵,使用評價,
特徵
影子會計包括兩大基本特徵。
首先,已確認但未實現的資產損益與已實現損益對保險負債的影響方式相同。已實現的資產利得或損失對保險負債的影響是已確認但未實現資產損益調整的基礎和參照。
其次,已確認但未實現的資產損益同保險負債在會計要素的歸類上具有一致性,即如果資產的未實現損益被直接確認為權益,那么保險負債賬面金額的相應變化也必須確認為權益。
只有同時滿足以上兩個特徵,才能認定為影子會計。
使用評價
從會計學的理論上看,除非保險資產的損益改變了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賠付金額,不然保險資產的損益不應該影響保險公司對保險負債的計量。不過,影子會計是許多國家保險負債計量模型的特徵之一,因此影子會計的使用不僅在我國當前的會計實踐中得到允許,國際財務準則報告第四號《保險契約》第一階段同樣允許各個保險公司運用這一會計工具,成為全球各大保險公司均會使用的一種保險會計工具。影子會計的使用降低了保險公司資產和保險負債因為計量基礎的不同所導致的波動性,它發揮著平滑業績,穩定消費者預期的作用。
然而,儘管影子會計的使用屬於法律允許的範圍,但是在保險公司會計實踐中對這一工具的使用仍需謹慎。根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相關規定,採用影子會計的處理方法涉及到會計政策保持連貫性的問題。影子會計運用不慎的話,將會損害財務報表的質量,引起投資者的誤解,長遠上將損害投資者對保險公司的價值評估。此外,根據目前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布的各項保險會計相關討論稿的內容看,未來保險會計模型的運用將可能消除影子會計的影響。因此,隨著國際會計準則關於《保險契約》第二階段規定公布和實施日期的接近,保險公司在未來保險會計實踐中應該儘量減少影子會計的使用,減少未來與新規定接軌的潛在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