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萬軍(山西“盲井案”製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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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萬軍(1979—2019),陝西省漢中市寧強縣人,“盲井案”主犯之一。

彭萬軍等6人自2007年初至2014年11月,分別結夥共謀以殺人製造礦難方式騙取賠償金,連續作案12起,致11人死亡,1人輕傷,騙取賠償金310餘萬元。

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於2019年4月12日將罪犯彭萬軍、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白元貴、劉學軍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萬軍
  • 國籍中國 
  • 籍貫:陝西省漢中市寧強縣 
  • 出生日期:1979年12月25日 
  • 逝世日期:2019年4月12日 
  • 職業:農民 
  • 槍決日期:2019年4月12日 
  • 主要罪行:夥同5名罪犯人為製造礦難以騙取工傷撫恤金,致11人死亡。 
人物經歷,作案手段,執行槍決,

人物經歷

2007年9月上旬,彭萬軍、王洪林、張元美將王某甲騙至山西省交口縣石口鄉張家川村鐵礦,讓王某甲冒用白元貴哥哥白元強的身份幹活。
9月14日晚,彭萬軍、王洪林與40歲的王某甲在井下作業時,用鐵錘將王某甲砸昏後,用井下採礦的炸藥將王某甲炸死,隨後向礦方謊稱發生事故。白元貴的妻子郭春芳(同案犯,已判刑)將白元強的身份證明傳真給白元貴,郭德靖、白元貴冒充王某甲的親屬,騙取礦方賠償9.2萬元,四人私分。
2007年10月,彭萬軍、郭德靖、王洪林選定31歲的殷某某為作案目標,同年11月中旬,將其騙至山西省汾陽市楊家莊鎮高家莊村龍和接替井副井,讓殷某某冒用彭萬軍弟弟付萬利的身份登記務工。
11月29日4時許,彭萬軍、王洪林與殷某某在井下作業時,用斧頭、石塊猛擊殷某某頭部致其死亡。兩人冒充殷某親屬騙取礦方賠償金22萬元。
2010年10月初,彭萬軍、郭德靖在王洪林、張元美先後退出的情況下,將22歲的王某乙帶到陝西省韓城市桑樹坪鎮楊家嶺興盛煤礦,讓王某乙冒用彭萬軍弟弟付萬利的身份幹活。10月9日16時許,兩人將王某乙殺死在井下作業區,向礦上成功索賠30萬元。
2011年6月,白元貴、劉學軍將38歲的魏某某騙至陝西省白水縣杜康鎮馮家河村烽源煤業公司副井,讓魏某某冒用彭萬軍弟弟付萬利的身份幹活。6月底的一天2時許,白元貴、劉學軍將魏某某在井下殺死。彭萬軍及父親付彩選和白元貴冒充魏某某親屬,騙取礦方賠償金42萬元,並分給劉學軍10餘萬元。

作案手段

一般都選擇農民工,尤其是家庭極度貧困的農民工,因為這樣的人為了省錢很少回家,與家人聯繫也少,作案後不易被察覺,並且要優先選擇老鄉,這樣在索要賠償款時避免因口音不同露出破綻。
選定被害人後,由兩名團伙成員出面,以“找個工資高的工作”為由,帶上被害人四處尋找管理不嚴格,不需要提供身份證的礦井打工,並讓被害人冒用團伙親屬的身份打工。
除最後一起案件外,被害人被火化,骨灰被丟棄,無法通過DNA鑑定比對確定被害人身份。

執行槍決

山西省臨汾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彭萬軍、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白元貴、劉學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六名罪犯不服提出抗訴。經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2019年4月12日將六名罪犯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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